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股2014年工作总结及
2015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财政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我股职责分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2014年工作情况
1、拟定本股室2014年工作计划、个人责任目标、整治业务学习等制度。对2013年的文书资料和会计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清理登记,并按照整齐、有序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2、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水利局、档案局、农牧局等单位和部门近年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了检查。
3、8月7日至8月25日对全县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土地(场地)、房屋建筑物、财政公房(产)等国有资产进行清理。
4、完成183个单位(全县188个预算单位,其中5个为2014年新增单位)固定资产信息系统2013年数据上报工作。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县固定资产账上金额799774970.26元,其中土地面积2068209.51平方米,原值301739076.46元;构筑物面积123848.74平米,原值27597502.35元;车辆990辆(含摩托车、垃圾车、人力车、载货汽车等),原值130564675.81元。
5、规范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动态管理。2014年新增资产
32828885.34元。其中土地8478.68平米,原值5597850元;房屋10200.54平米,原值9658522.11元;车辆21辆(含3辆摩托车、3辆垃圾车、4辆洒水车、3辆载货汽车),原值3410355.50元。
6、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划拨、出售、置换、报损报废进行认真的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批复。截止2014年11月7日已完成资产处置批复以及网络系统处置减账34项,总价值8292446元。其中房屋拆除11栋,原值1163185元,房屋无偿划拨1栋,原值242429.50元,公开出让2栋,原值146360元;车辆无偿划拨6辆,原值918597.50元,报废10辆,原值523734元,收缴残值收入25000元。
7、草拟《XXX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待政府审
批后实施,对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在自由资产管理、出租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管理、收入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8、认真执行国有门面公开招租的规定,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做好国有门面的公开招租工作,现已完成门面公开招租备案单位有8家。认真贯彻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9、完成煤矿技改扩能专户销户工作。
10、对历史遗留问题资产进行清收,截止报告日,已完成城关理发社收回起诉、白酒厂门面(旭华路34号)租金评估等工作。
11、完成工商局、质监局清产核资工作,金乐煤矿资产移交工作。
12、积极配合公车改革办公室做好公务用车改革有关工作。
13、完成局党组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2015年工作计划
1、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2015年上半年对乡镇各财政分局进行一次国有资产政策执行情况检查。
3、2015年下半年对县城所在地、沙土镇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股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