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
一、公司同意该员工赴 学习 ,学习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为期 。
二、按照公司培训管理规定第 条,该员工须为公司服务满 年,否则,按 赔偿公司。
三、受训员工应按公司指定或公司约定的学校及专业就学。如需要变更,应事先及时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受训员工学习时间,计入工作时间之内,按连续工龄累计。
五、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 %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 %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保险、劳动保险,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休假。
六、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必须每隔 天(即 年 月 日前)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书面报告学习情况,并附学校有关成绩等记录。
七、受训员工应自觉遵守培训校方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校方处分的,公司将追加惩处,视同在本公司内的严重过失。
八、受训员工的学费由本人承担 元,由公司承担 元。
九、受训员工辞职,满一定服务年限的可免交培训费用,服务1/5年限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70%,服务2/5年限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50%,服务3/5年限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30%,服务4/5年限向公司交纳公司负担培训费用的20%;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全额补交培训费用。
十、在培训期间,受训员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调查或出差,差旅费按员工差旅费规则支付。
十一、培训结束,受训员工应及时返回并向公司报到,培训心得与资料在到岗3日内交人事存档,所获证书在服务期间由公司存档。
十二、受训员工逾期不归,受训期从事超越学习范围的业余活动或擅自更改培训方向与内容等行为,若涉及法律责任,由该员工自负,与本公司无关,其保证金归公司所有。受训员工若未通过结业考试,公司将从其保证金中扣除与本次培训相关费用(含学杂费、书费、调研费、实习费、上机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后。
十三、受训员工在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有杰出表现,公司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受训员工签字: (签章) (签字)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文章
-
XX有限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外出培训学习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培养员工学习的主人翁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外出 ...
-
员工教育培训协议书(示范文本)
为了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及职业技能,鼓励并支持员工参加职业培训.为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公司与受训员工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公司同意该员工赴________学习,学习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 ...
-
培训顾问协议书
培训顾问协议书 甲方:xx美容美发管理顾问公司 乙方: 20XX年,中国美容美发行业将步入一个全面的变革阶段,以不同消费层次的多元化制度来服务客户,发廊以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来体现服务质量全面升级,以兼营(简约造型、化妆、美甲,形象设计等)来 ...
-
劳务派遣协议书范文
劳务输入单位 (甲方):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许可资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外派员工" ...
-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动的事宜 ...
-
劳务派遣标准合同
劳务派遣标准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协议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培训目的: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公司员工参加培训,不断地增长员工的工作知识和技能,满足集团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原则: 结合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与组织能力提升的需要,全员参与,重点 ...
-
公司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充分调动企业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不断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使职工培训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科技人员职工外出进修培训:包括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单科 ...
-
人才培养管理制度1
人才评估培养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03 第一条 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