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
学生干部奖惩制度
[草案]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效率,本着贤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肃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形成旅业学生组织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奖惩制度。
一、总 则
(一) 本制度适用于旅业管理学院全体学生干部。
(二) 奖惩的原则
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我学院各学生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各干部的工作情况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学生干部各成员对学校、学院、各个学生组织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各成员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奖惩公正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严防学生干部内部腐败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任何学生组织所有干部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任何人都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二、奖励
(一) 奖励的目的:奖励在于鼓励学生干部各成员奋发向上,更加认真负责,更好地为同学服务。
(二) 奖励的方式: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荣誉奖励、职务提升奖励和评奖评优入党优先权奖励。
1.精神奖励:包括各学生组织内部通报表扬、会议上公开表扬等。
2.物质奖励:即对表现突出的部分干部给予物质奖品作为奖励。
3.荣誉奖励:主要是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干部给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4.职务提升奖励:为了学生组织的发展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对于部分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干部,提升其职务作为奖励。
5. 评奖评优入党优先权奖励:针对于各个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为组织和学院做出突出重大贡献,考虑给予评奖评优入党的优先权。
6.以上五种奖励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实施或并行实施。
(三) 奖励对象及条件:
1.学生组织各成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精神奖励:
(1)工作努力、认真,能适时完成较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
(3)维护学校和分院或学生组织形象者;
(4)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分院、学生组织活动效果良好;
2.学生组织各成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物质奖励或者荣誉奖励:
(1)工作努力、认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且表现突出者;
(2)在月例评优中取得优秀者;
(3)积极参加学校、分院、学生组织活动,且表现突出者;
3.学生组织各成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职务提升奖励:
(1)工作努力、认真,工作能力强,多次出色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积极参与活动和工作,在部门内部表现突出,具有明显的领导风范者;
(3)学业成绩优异者;
(4)被大多数学生组织其他成员赞赏且认同,一致推荐其应出任更高职位者;
4. 学生组织各成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评奖评优入党优先权奖励:
(1)工作仔细、严谨,多次在总院级的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2)在学院突击重大事件中做出积极贡献者;
(3)学生工作表现突出且学业成绩优异者;
(4)特殊情况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惩罚
(一) 惩罚的目的:惩罚的目的在于促使学生组织各成员认真工作、履行干部职责,使学生组织能更好地为同学服务。
(二) 惩罚的方式:通过单次处罚分值赋罚,具体的处罚方式包括通报批评、留职察看、开除处分三种。
1.通报批评:对于达到通报批评程度者(单次处罚分值达到3分者或者累计超过3分) 做出学生组织内部通报以及全分院通报批评,提出书面处分至分院各领导以及各辅导员老师。
2.留职察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学生干部达到留职查看程度者(单次处罚分值达到5分者或者累计超过5分),学生组织内部通报暂停其职务,进入后进生队伍进行参与性教育活动,并提出书面处分至分院各领导以及各辅导员老师,根据其后期表现决定是否恢复其职务。
3.开除处分:对于情节特别严重不能胜任职务、表现恶劣的学生干部达到开除处分程度者(单次处罚分值达到8分者)进行学生组织学院内部通报并开除出学生组织,并且提出书面处分至分院各领导以及各辅导员老师,永不再录用。
4.凡在学生组织中受到通报批评处分以上(不包含通报批评)的学生干部,取消一切涉及院团委、学生会,分院团委、学生会等各个组织的相关“评优”资格,取消“入党推优”资格。
四、附则
(一)奖惩监督制度:若对被奖惩情况有异议,可在奖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组织领导反映,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撤销其奖励或处分决定。
(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
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
学生干部奖惩制度评分细则
[草案]
《旅业管理学院学生干部奖惩条例》违纪行为记分分值:
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次性扣除2分:
(1)工作马虎不认真,出现工作错误或问题者;
(2)被同学或其他成员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3)言行举止有损学生组织形象者;
(4)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工作例会制度》,无故缺席会议、捣乱会议秩序、累计迟到早退两次者;
(5)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考勤制度》,无故缺席、累计迟到早退两次者;
(6)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财务制度》,没有按照规定申请资金、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销程序者;
(7)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档案管理制度》,无故迟交一个工作日或缺交档案材料者;
(8)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档案管理制度》,没有认真履行档案管理员职责者;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次性扣除3分。
(1)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多次出现工作错误或问题者;
(2)多次被投诉且屡教不改者,情节较严重者;
(3)其言行举止不符合学生干部身份,严重影响学生组织形象者;
(4)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工作例会制度》,无故缺席会议三次或以上者;
(5)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考勤制度》,无故缺席累计三次或以上者;
(6)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考勤制度》,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并经
查属实者;
(7)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考勤制度》,考勤人员没有公平公正进行考勤登记并经查属实者;
(8)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档案管理制度》,无故迟交或缺交档案材料累计两次或以上者;
(9)恶意虚报、谎报、更改相关统计信息者;
(10)学生组织部长级以及干事期末考试中有一科不及格者;
(11)恶意损坏、丢失公共财物者;
(12)被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累计两次者;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次性扣除5分。
(1)因工作不认真负责,多次出现严重工作错误或问题,不能很好胜任本职工作者; (2)其行为严重违反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学生组织形象者;
(3)违反《三亚学院旅业管理学院学生组织财务制度》,在申请、使用、报销资金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4)被通报批评处分两次者;
(5)被通报批评处分后并无悔改之意者;
(6)徇私舞弊经查属实者;
(7)私吞公共财物经查属实者;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次性扣除8分。
(1)经常性出现工作失误,被认定完全不能本职胜任工作者;
(2)行为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院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3)严重影响学生组织形象,行为严重损害他人、他方利益者;
(4)被通报批评过后明显没有悔改之意且情节严重者;
(5)副部级助理以上(含副部助理)干部在期末考试中有两科不及格者;
(6)在留职察看期间表现不佳者;
(7)行为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院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8)私吞公款情节严重者;
(9)干部考核中不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