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教育局正式出台《宁波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改进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应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为主招生,其中区域内招生计划数应占50%以上;已被民办初中录取(包括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视作择校生,如自己放弃录取,由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回原籍地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实际的规定,民办初中应立足本区域合理设置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应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为主招生,招生计划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其中区域内招生计划数应占50%以上。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在同一个县(市)区的招生计划超过10人,应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主动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定。如协商不下,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及双方意见确定招生计划。
民办初中须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将跨区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市教育局备案,并由市教育局择期统一对外公布。
招生方式采用面谈或面谈加摇号等方式
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民办初中可采用面谈或面谈加摇号等方式开展招生。
民办初中不得提前开展登记和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挂钩招生,不得以小学生数学奥赛、希望杯、华杯赛、睿达杯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依据,不得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民办初中不得超越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民办初中区域内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每年的5月5日,跨区域招生时间不得早于每年的5月15日。
每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有意愿的我市小学毕业生(招生学校跨区域在该地有招生计划,不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五年级学生)可自主登陆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
电脑派位结果在宁波教科网和招生学校网站公布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在同一个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在10人以内(含10人),由学校依法依规自主录取。
跨区域在同一个县(市)区的招生计划超过10人,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原则上全额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采取自主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计划数的50%招生名额由电脑派位产生,其余50%由学校依规自主招生。
电脑派位结果经公证处公证后,由宁波市教育考试院于当日通过宁波市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公布,各招生学校网站也应于同日内公布本校录取学生名单。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视作择校生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初中跨区域招生的学位如被录取学生放弃,学校不得在该区域增补录取,不足名额可由学校在区域内招生中补录。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包括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视作择校生,如自己放弃录取,由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回原籍地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一致,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对民办初中按规范要求招收的学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支持并按要求在当年10月底前办理好学籍交接工作。
来源:宁波市教育局
编辑: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