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员工试用期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不含局内调入的员工)。 第二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新员工的总体印象和工作适应能力由所在单位(项目部)领导考核评价。 第三条:考核原则: 1、 2、
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 考核标准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 试用期考核
第四条:新入职的大中专毕业生一般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上班不足半月的新员工要求辞职,按考勤实际天数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待遇规定如下:(以公司新发通知为准)。
上述标准根据局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公司名义新招收的临时工试用期限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考核内容及标准给分,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所在部门主管权重为40分,试用单位(项目部)领导综合评价权重为30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权重为30分。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2、 3、 4、 5、
基本实际工作能力,5分。
部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熟悉,执行情况,10分。 进入工作状况的时间(快慢)、程度,10分。 与同事工作的配合情况,10分。 工作积极性,5分。
第七条:试用单位(项目部)领导考核内容及标准 1、 2、 3、
个人的试用期工作总结真实性及建议、看法,10分。 试用单位领导的综合印象,10分。 工作业绩能否达到基本标准,10分。
第八条:由人力资源部直接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1、 2、 3、 4、 5、
岗前培训班的考勤、表现情况,满分3分。 岗前培训班上交学习体会情况,满分2分。 服从公司工作分配情况,满分10分。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掌握、执行情况,满分10分。 试用期自我工作总结认真及完整程度,满分5分。
第四章 试用期考核流程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结果记入员工考绩档案。 1、
新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试用期前1个月,人力资源部将《新
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基本情况栏和试用期自我总结,5日内将《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交部门主管。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5日内将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交本单位(项目部)领导。 3、
单位(项目部)领导根据试用员工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5日
内将《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4、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员工在岗前培训和试用期间的表现情况,
公正地评分。同时汇总部门主管、基层单位(项目部)领导考核结果,依据考核结果的使用拟出试用期员工“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等结果,并将《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呈报公司领导审核。 5、
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领导审核意见,将考核结果通知员工本人
和所在单位,试用单位(项目部)与被考核员工面谈,办理试用员工考核结果使用事宜。 第十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上,按期转正,享受正常岗位工资,另奖励1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
考核结果75-94分,按期转正,享受正常岗位工资。
考核结果60-74分,延长1个月试用期,不予晋升工资;延长1个月试用期满之后再考核一次,若低于75分,按试用期不合格处理。 考核结果低于60分,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五章 见习期考核
第十一条: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公司招收的应届毕业生,都要安排见习,自到公司报到之日起计算,
期限为一年。
第十二条:见习期一年满后,由本人填写见习期考核表(附后)和见习期工作总结。所在单位和部门对毕业生见习情况进行鉴定。经公司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初聘职称,并正式行文予以确认;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期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再初聘职称;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见习期满考核具体流程: 1、 2、 3、 4、 5、
本人自评做出一年工作总结并填写相关考核表格 报所在部门负责任给出评审意见 项目经理或单位负责任确认考核等级 人力资源部进行复审
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最终认定并予以下文公布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生效日期为2007年11月1日。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