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认证程序
一、目的
规范供应商的管理,制定供应商资格认证准则,从源头控制与供应商合作的风险,确保供应商稳定、有效地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为我司提供生产零配件或原材料的供应商资格的认证。 本程序不适用于:我司内部公司和总部指定供应商。
三、定义
3.1资格认证:通过相关的评估和审核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基本的风险保证及控制能力,为业务合作提供决策依据。
3.2新供应商:不是我司现有供应商,包括二类:1、从未成为我司供应商;
2、以前为我司供应商,但是出于某种原因已经停止合作2年以上的供应商。
3.3现有供应商:当然仍由日常业务合作,符合我司供货要求的供应商。
3.4总部内部公司:总部在全球的直属业务公司。
四、工作程序
4.1供应商/审核需求矩阵表
供应商资质认证程序,作为《新生产性供应商开发流程》5.7条款的内容补充。
根据项目和部件的质量重要程度及供应商类型,审核相关部门执行如表1供应商评估/审核需求矩阵表最低认证要求:
4.2供应商审核方式的选择
审核小组可讨论后进行合理的调整审核级别。
4.3全面评估:与质量体系相关的全面审核;详见《供应商全面评估报告》;对于AA/A/B类部件的新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基本具备体系管理水平,并有过程保证能力,以确保为我司提供符合质量规范和技术要求的批量合格产品。
4.4过程评估:与产品质量直接相关的现场审核,包括检验与测试、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能力、设备与量具的管理、员工技能、原材料质量保证等,详见《供应商过程评估报告》;对于C类部件的新供应商和场地变更、过程变更、制作新产品的现有供应商等,要求基本具备与产品直接相关的关键过程控制能力,具体评分细则详见《供应商过程评估报告》
4.5供应商访问:访问供应商,对企业资质、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核,按照《供应商访问工作指引》的要求。
4.6供应商审核的组织
4.6.1采购部组织供应商现场审核,需召集品质部、产品工程部或制造部工业工程科、产品开发中心(可选)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并确定审核组长,落实审核时间和供应商接洽安排。
4.6.2为确保供应商现场审核的有效性和效率,审核部门可视项目情况或部件的重要程度,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的体系文件和质量记录先做文件审核,为现场审核提供必要依据。
4.6.3特殊情况(如供应商是行业的标准制定者、或国际性品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世界500强等行业公认知名企业提供的业内稳定产品)可以简化审核内容。对于现有供应商,如果所导入或外包的部件为现有产品的
类似产品,可参考现供货质量考虑审核的简化或加严。
4.7现场审核的执行
4.7.1审核组长主持审核首次会议,出席人员为审核小组和供应商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内容包括供应商公司概况介绍、双方审核和陪审人员介绍、审核议程安排、审核范围等信息沟通。
4.7.2审核小组参观供应商的生产现场,在获得供应商许可后可拍摄图片,以支持审核发现的不足和优势。
4.7.3审核小组按分工进行分组审核,在与供应商陪审人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记录审核结果。审核员在审核过程中需对每一条款进行评估和确认,并尽可能提供支持证据。
4.7.4分组审核完成后,由审核小组召开内部沟通和讨论会,各审核员对各自的审核结果提供判定依据,由小组讨论和总结审核结果。
4.7.5召集供应商管理层和各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审核末次会议。审核组长通报审核结果,明确供应商质量体系的整体状况,包括质量管理的优势和改进机会。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以确保供应商对各条款的判断结果和发现问题无异议。
4.7.6由组长收集组员的审核意见,整理审核资料并完成正式的供应商评估报告,把现场拍摄的图片作为支持依据,并获得小组成员认可后,一般在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告书面反馈给供应商,抄送供应商评估申请人以了解评估进展和供应商管理水平及风险。
4.8审核改进跟踪/复审
为达成改进目标,可与供应商负责人对每一条不符合项制度改进计划,必要时在供应商改进过程中提供的支持,对供应商反馈的改进过程中提供的支持,对供应商反馈的改进措施进行确认,并修改评估报告,添加复审内容。视审核发现的问题情况,可组织现场复审,确认供应商改进的实际完成情况。
4.9评估报告归档
对供应商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跟踪和确认后,更新评估报告和最终评估分值,达到可接受水平时,经审核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反馈给供应商相关领导,抄送供应商评估申请人告知资质审核结束。供应商资格评估报告将作为后续新供应商引进的附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