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xiea青岛市旅游业"十一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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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旅游业“十一五”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协调、重点推进,促进旅游产业要素和谐发展和旅游产业素质全面提升,保证旅游特色经济持续和谐、健康发展,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二、总体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要求,突出“山、海、城”特色,全面推进旅游产品由观光型为主向度假观光型转变、旅游增长方式由游客数量增长型为主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旅游环境和旅游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旅游业成为青岛市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青岛市成为旅游设施完善、产品丰富、环境优良、知名度高的中国最佳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三、主要经济指标

(一)2008年指标

以2005年为基期,到2008年,当年接待海外游客100万人次,年均增长14%;旅游外汇收入7亿美元,年均增长19%;接待国内游客3000万人次,年均增长7%;国内旅游收入390亿元,年均增长21%;旅游总收入450亿元,年均增长21%。

(二)2010年指标

以2005年为基期,到2010年,当年接待海外游客130万人次,年均增长14%,旅游外汇收入9亿美元,年均增长17%;接待国内游客3515万人次,年均增长7.5%,国内旅游收入512亿元,年均增长18%;旅游总收入580亿元,年均增长18%。

第二章 规划发展指导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

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完善市场机制、整体宣传营销方面的主导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旅游产业要素的合理配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化参与的大旅游格局,提升产业素质,加快旅游业的发展。

二、特色、质量、效益原则

以市场为导向,突出青岛特色,完善旅游产品结构,强化、完善散客服务体系,突出重点、科学组织国内外客源市场营销,强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提高旅游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拉长旅游消费链,增加旅游经济效益。

三、国际化原则

坚持“大力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全面提升国内旅游”的产业发展战略,适应国内外旅游市场需求,旅游环境、服务质量与国际接轨,努力使青岛成为国际旅游链条中的重要节点。

四、和谐发展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严格保护、依法管理、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旅游资源,保证旅游特色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旅游重点开发格局

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依法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以海滨风光、崂山名胜、历史名城、休闲度假为主题,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和有序开发旅游资源,坚持高起点、高品位、有特色、出精品,使我市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旅游城市形象和特色更加突出。

以沿海海滨带为主体,以滨海城市组团、旅游景区、度假区为重点,延伸辐射陆域纵深和近岸海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机整合,构成“一线、两翼为重点,城、海、山、陆联系互动”的总体发展格局。

一线:即滨海公路沿线,是青岛旅游业主要的发展空间和产业集聚带。依托青岛滨海公路,旅游开发由东部主城和西部辅城海滨带向胶州湾及东西两翼延伸扩展,建设一流的滨海旅游带。 两翼:即胶州湾东西两翼滨海地区。是青岛旅游资源的富集区,可进入性和资源品位特色突出,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具备近期开发的条件,是青岛旅游开发的重点和主体。 东翼自青岛主城区至即墨市与烟台市交界处,包括青岛主城区、崂山风景区、即墨市滨海及相邻陆域旅游区。

西翼自黄岛区至胶南市琅琊台以西的胶南市与日照市交界处,由东向西沿西部辅城海岸带、凤凰岛度假区、胶南沿海及相邻陆域旅游区。

按照上述总体发展格局,重点规划建设以下旅游区:

一、青岛城市旅游区

(一)城区滨海旅游区

本区范围为团岛至浮山湾,自西向东由欧陆建筑风貌特色的老城区、东部现代化新城区及海滨风光带构成。老城区以教堂文化广场和汇泉广场为中心,以城、海、山风貌和欧陆建筑文化风情为背景,以海滨休闲、旅游观光、文化娱乐、休闲购物、海上旅游为主要特色;新城区以五四广场和浮山湾国际帆船中心为中心,以现代城市风貌为背景,以奥运帆船运动、国际邮轮、现代城市风光、休闲购物、海上旅游为主要特色。

●团岛湾景区:

完善海上旅游设施,引导海上游船升级换代,发展青岛近海海上旅游,开辟至竹岔岛、灵山岛和琅琊台的旅游航线;保护团岛炮台、灯塔、雾笛等遗址,远期规划建设胶州湾海峡公园。 ●欧陆建筑风情文化旅游区:

对中山路社区的老建筑进行保护和修复,天主教堂旅游文化广场发展成为老城区的旅游集散中心。将圣心修道院旧址改造成欧式旅馆,以教堂文化广场为中心,布局开发欧陆风情旅游文化休闲街区,建设酒吧、餐馆、咖啡馆、画廊等休闲场所;对四方路、海泊路、潍县路、博山路、易州路等百年老街的大型里院进行保护性开发,形成不同风格和主题的露天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集市和青年旅馆、家庭旅馆等组成的特色旅游休闲区;在附近的特色街区发展欧陆建筑群博览区:沂水路(欧陆公共建筑)、广西路(欧陆商业建筑)、河南路(金融建筑群);与小港湾改造和大港湾邮轮码头建设形成联系和互动。

●青岛湾景区:

在莱阳路以西的陆域和青岛湾水域,重点规划改造扩建中国海军博物馆、青岛湾旅游码头;观象山天文科学公园,拆除基督教堂前遮挡观海视线通廊的办公楼,对基督教堂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调整树种结构,增加观赏性强的植物,增加基督教堂周边的通透度,丰富景观效果。 ●汇泉湾景区:

将汇泉广场发展成老城区沿海的旅游集散中心,恢复汇泉角炮台遗址公园;在中航校旧址建设帆船训练基地和帆船俱乐部,在汇泉湾开展市民和游客参与性帆船训练和体验活动;对小鱼山区域的重点名人故居加以串联与整合,增强其旅游文化内涵与休闲功能,形成欧陆风情建筑群和中国新文化运动名人故居为特色的旅游街区,利用老房子开设咖啡屋、茶室、书屋、文学沙龙等设施。

●太平山景区:

整合中山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榉林公园、电视观光塔等资源,规划建设太平山中央公园;整体规划青岛山公园,优化美化环境,完善步行道和旅游服务设施,形成炮台遗址和山林观光为特色的城市山林公园。

●八大关及太平角景区:

拆除违法建筑,分级保护历史建筑,进行庭院和公共绿地绿化、美化,减少机动车流量;保留第二海水浴场三十年代建设的木板房更衣室,利用八大关和太平角的部分老房子开设咖啡室、酒吧、小旅馆,增强都市度假休闲功能;突出海誓山盟主题,将八大关和太平角的部分别墅庭院改造为蜜月别墅,发展新婚蜜月旅游;在第三海水浴场南部岬角处建设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在培养专业运动员的同时,开展市民和游客参与性帆船训练和体验活动。

●浮山湾景区:

作为“帆船之都”的核心区,东部新城区的旅游中心,结合奥运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常年对市民和游客开放的旅游项目、商业设施、游客中心和大型停车场;在南港池建设国际豪华邮轮专用泊位和候船大厅、登轮桥,逐步发展成为亚洲重要的国际邮轮港口,形成帆船、邮轮、水上运动和休闲观光中心。在奥运会后继续举行大型国际海上运动竞赛项目,开展市民和游客参与性、体验性相结合的海上体育运动项目,与国际邮轮公司积极接触和合作,使我市成为西太平洋重要的邮轮港口城市。

●老龙湾景区:

加快银海大世界游艇码头的后续建设,拓展其海上交通、岛屿旅游、游艇旅游、帆船帆板比赛与培训等旅游功能,取得专业性游艇俱乐部规划、建设和运作经验。

(二)城区纵深旅游区:

●港口旅游商贸区:

青岛港六号码头与现作业港区分离,发展成为专用的国际邮轮码头和国际客运中心。港口周边社区进行统一规划改造,美化环境、完善设施、发展交通集散功能和休闲、餐饮、酒吧、

咖啡馆等综合性商业服务设施,使之成为以国际邮轮为中心的综合性旅游商贸区;依托小港湾改造项目发展海上旅游、特色餐饮、商贸、休闲娱乐活动。

●大枣园民俗文化旅游区:

保护大枣园牌坊和历史街道格局,建设清康熙年间建筑民俗风貌一条街、大枣园文化广场、仿清民俗街、王家祠堂、王懿纪念馆等,发展民俗特色文化旅游。

●海云庵民俗文化旅游区:

以民俗文化和传统工业历史为特色,扩大“海云庵糖球会”的品牌效应,建设青岛民俗博物馆、青岛历史风情建筑为特色的民俗特色街区,形成特色书画、古董、餐饮、休闲旅游特色民俗文化街区;保留四方机车车辆厂部分车间和厂区铁路,建设四方机车博物馆、青岛纺织博物馆,发展纺织、机车等青岛传统工业旅游。

●北岭山休闲旅游区:

加快北岭山森林公园开发,建设钓鱼场、植物园、动物乐园等休闲娱乐设施,利用青岛葡萄酒厂、大洋食品公司的闲置场地和厂房,建设葡萄酒博物馆、休闲酒吧等项目,依托麦德龙超市和东方家园建材超市,发展特色餐饮和文化休闲,形成以北岭山为中心向周边辐射的休闲娱乐旅游区。

二、崂山风景名胜区

修编崂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山海风光、道教文化、生态民俗为主题,坚持生态型、高品位、出精品,形成以巨峰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景区发展的新格局;全面优化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整合山林生态、植被和风貌;进一步完善景区道路设施,修复开放一批文物景点,进一步开发道教文化资源;开展崂山特色旅游文化活动,从自然景观和文化内涵上提升崂山旅游的品位。

●巨峰游览区:

恢复铁瓦殿、玉清宫道教宫观遗址,整修森林公司旧址,介绍崂山人工植树的历史和主要树种,完善休憩观光设施。

●太清游览区:

整修太清宫周边环境,开展道教音乐、武术、道场等艺术表演活动,开发道教素斋餐饮;规划建设至八仙墩、崂山头景区的旅游步行道。依托太清宫湾旅游码头,发展崂山周边沿海和至海岛、度假区的旅游航线。

●上清游览区:

保护自然植被和景观,整修至太清宫环山步行道沿线景观,增加文化内涵和吸引力,吸引分流太清景区游客;对明霞洞景区进行规划,重修斗母宫等道教建筑,拓展游人休憩、观海空间。

●北九水游览区:

突出深山幽谷、高峡鸣泉、峰回路转的特色,逐步拆除区内过多的餐饮、住宿和经营性建筑,严格保护城市水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崂山抗日游击队烈士纪念舫,恢复抗日烈士纪念石刻,增加景区的现代历史文化含量。

●华楼游览区:

完善景区入口环境、停车设施和游览服务设施,在严格保护城市水源地的前提下,建设与崂山水库南岸串联的环保旅游通道。

●棋盘石游览区:

规划开发关帝庙景区,建设至关帝庙的旅游步行道,修复关帝庙宗教建筑群和主殿的清代

壁画,形成本区的特色景点,在渔码头附近建设停车场和旅游服务设施。

●登瀛游览区:

严格保护河道和山体、植被,严禁开山采石,保护环境,开发建设大河东森林公园,保护德国刻石及王子泉景观,恢复三元宫道教文化遗址;建设完善大河东停车场、游客中心、购物中心和旅游客运中心的崂山旅游服务基地功能,全面提升崂山旅游接待服务水平。

●流清游览区:

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建设控制区,控制建筑物风格、层高、色彩和容积率,增大绿化率,保护沙滩、护岸林带和水环境,防治污染,适当建设汽车旅馆和青年旅馆,发展渔村家庭度假。

●崂山外围:

与崂山风景区总体规划线衔接,严格保护、合理规划旅游资源,发展特色旅游度假休闲产品,形成崂山外围生态、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圈,适度建设汽车旅馆和青年旅馆,发展渔村、山村家庭度假。

继续办好北宅樱桃节,完善生态民俗观光果园的基础设施,丰富农家乐生态民俗旅游活动内容,提高农家宴与家庭旅馆的旅游服务质量;保护崂山周边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山谷、山村特色旅游;整合崂山水库、夏庄、惜福生态旅游区及周边农林业生态旅游资源;在沙子口城镇建设和改造完善旅游景观和旅游功能,建设海滨公共绿地,规范发展沙子口旅游商贸购物市场和干海产品市场。开发李沧区、城阳区的崂山北麓、西麓的山林、果园旅游资源,开展花卉观赏和登山休闲特色旅游活动。

三、石老人旅游度假区

海滨地带重点规划建设极地海洋世界、石老人旅游休闲区、现代艺术中心、中高档度假酒店、发展海滨、山地运动和休闲观光;保护浮山和午山山体地质地貌和森林植被,丰富山林生态景观,建设浮山山林公园和午山山林休闲区;国际啤酒城改造,兼顾节庆活动和常年经营,突出国际啤酒特色,形成大型旅游休闲综合体;扩建和完善国际会展中心,建设商务酒店、国际会议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完善度假区停车和旅游服务功能。使本区成为集观光、度假、节庆、会展、体育、博览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城市旅游度假区。

四、仰口旅游度假区

作为《山东省海滨度假旅游规划》优先示范区和青岛最重要的旅游度假地之一,依托崂山山体背景,整合山、海、滩、岛、岬、湾、山林、渔村、渔港度假旅游资源,规划建设国际一流水准的旅游度假酒店和国际会议中心。划定建设控制区,保护沙滩、护岸林带和水环境,拆除仰口海水浴场沙滩上的建筑物,规划分散式停车场和度假酒店,恢复护岸林带,整合区内海滨山体旅游资源,留足生态隔离区和旅游预留地;完善度假和国际会议设施,对兔子岛进行旅游开发;建设游艇码头,实现高档次国际会议中心、度假酒店、渔人码头与渔村、海岛休闲、游艇旅游及水上运动的有机结合。

五、温泉旅游度假区

结合鳌山东部新城区温泉片区控制性规划,适当划分城镇改造用地和度假用地,形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和健康疗养区,突出自然、健康主题,发展多种形式的特色温泉浴、健身诊疗活动和中医药保健活动。严格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地热温泉资源;辐射周边山林、海滩旅游资源,形成山、海、泉、滩优化配置的度假产品体系,拓展度假休闲活动内容和活动空间。建设四舍山、架子山的登山步行道,加强森林植被种植;完善黄埠海滩的相关服务设施,建设海滨度假酒店和海水浴场,选址建设一处游艇俱乐部;改造虾池水系,开展游泳、

海滨温泉、水上运动、滑沙、风帆车等海滨休闲活动。

六、田横岛旅游度假区

制定度假区陆域和岛群控制性规划,保护?山半岛沿海沙滩、礁石、山地植被、农田及果园,防止度假地进一步城市化;滨海道路与潮间带之间留足海滨旅游预留地,严格保护海岛生态、植被和礁石、滩涂;扩建绿岛码头和田横岛码头,改善基础设施和通航条件,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海岛垃圾实行外运处理;以齐文化和海岛渔村民俗为主调,重新规划建设具有较高文化品位的历史文化景观;建设环岛滨海步行道和观海垂钓平台,改造和完善已有旅游接待设施,发展会议功能和分时度假功能,开发渔村家庭度假、游客参与性海上运动、渔业生产、养殖、捕捞活动。

七、鳌山海滨旅游区

保护鳌山湾沿海沙滩、岬角、礁石、海湾,保护生态隔离区,留足滨海旅游预留地和旅游项目备用地,建设对公众开放的鳌山头海滨旅游观光区,开发沿滨海公路的海滨沙滩旅游带,建设黄埠海水浴场和海滨度假旅游组团;发掘和开发鳌山卫遗迹,对鹤山、豹山、东京山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和开发;扩建大管岛、小管岛陆岛交通码头,改善基础设施和通航条件,开发大小管岛岛群生态旅游和渔村度假旅游。

八、丰城和金口旅游区

整合丰城雄崖所古城、金口天后宫,开发即墨古文化旅游区。对雄崖所古城进行保护性修复,整修和恢复部分古城墙,保护和恢复原有的古城街道格局和建筑物风格,规划为古村落旅游景点;制定丰城海滨度假地控制性规划,串联改造虾池水系,建设滨海水上休闲活动旅游项目和度假村、度假酒店、汽车旅馆和度假宿营地,开发垂钓及水上运动特色旅游产品;依托丁字湾滩贝护养区,适当开发滩涂拾贝旅游活动;开发丰城北颜武村庙山,建设生态茶园;开发长岭山与笔架山,建设龙丰湖及豹虎山自然保护区;对金口天后宫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美化,建设仿古步行道与仿古商业街,建设旅游停车场及入口广场等基础设施,发展民俗文化旅游。

九、凤凰岛旅游度假区

作为《山东省旅游总体规划》一号优先示范区和青岛最重要的旅游度假地之一,依托黄岛新城区,编制度假区控制性规划,整合山、海、滩、岛、岬、湾、渔村、渔港度假旅游资源,建设青岛西部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旅游度假区。

东西两侧以山地丘陵、海湾海滩以及自然村落生态环境的保护为主,划出生态保护绿线,发展海滨度假、国际会议、山地自行车、海峡观光、渔村民俗项目,中部以影视文化及大众度假旅游为主题重点开发建设。

东部重点保护生态山林,规划象头、绿岛嘴、饮牛湾三处与青岛市区的对景点为海滨观景地,保护甘水湾和饮牛湾一带的特色渔村、渔港风情,发展渔村家庭旅馆,建设旅游码头和海峡观光公园;在与青岛隔海相望的窟窿山适当位置论证建设具有海洋文化特色和观光功能的大型标志性建筑物或雕塑,划出山地生态保护绿线,利用德国人建设的跑马道,发展山地自行车运动休闲;规划预留绿岛嘴帆船帆板训练基地选址,在张屯嘴建设旅游交通码头,开通至市区东部和竹岔岛、灵山岛的旅游航线。

中部发展影视主题旅游及大众型度假旅游,先期建设中心演艺馆、北京电影学院创意媒体学院、海景花园度假酒店,发展文化艺术特色旅游;金沙滩东端规划预留一处临海五星级度假酒店选址;沿唐岛湾建设海滨公园和步行道,在唐岛湾底部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的结合部,建设旅游集散地、海滨广场和旅游、文化、商业设施;在唐岛湾建设海滨公园、海上旅游运动基地和游艇俱乐部,规划预留一级方程式摩托艇赛场和配套设施用地;唐岛湾南侧陆域规划建设

一处高尔夫球场。

西部发展高档度假旅游,在连三岛和月亮湾区域规划建设高档国际会议中心;银沙滩岸线陆域,由海向陆布置滨海步行道、咖啡屋、酒吧等休闲设施和旅游度假村、度假酒店,在银沙滩东西两端各预留一处临海五星级度假酒店组团选址,保留鱼鸣嘴渔村部分建筑,发展民俗特色度假旅游和游钓活动。

十、小珠山休闲旅游区

本区以城市生态山林休闲旅游为主要特色,与城区紧密相连的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地。编制控制性规划,完善景区配套基础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保护城市水源地、植被和自然生态,开辟灵山卫至小珠山景区登山游览线,发展登山旅游项目;修复建设太平庵、朝阳寺、白云寺,保护齐长城遗址,规划建设高科技综合性生态农业观光园和山地生态旅游项目,南麓建设山村生态休闲康乐旅游区,东麓建设山村民俗生态休闲度假地。

十一、灵山岛生态旅游区

以海岛地质地貌、生态观光、渔村民俗为主题,并规划为青岛海上旅游的主要旅游目的地和中心节点。

按照《青岛市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的要求严格保护海岛和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和自然风光,编制旅游开发规划,理顺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的旅游管理机构;拓宽整修环岛旅游环保车道路和环岛步行观光道;建设海水淡化、污水处理、电力扩容等基础设施;保护火山砾岩、断裂带、海蚀地貌资源和岛周围的水质、水生生物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和植被,研究一年一度的鲸鱼群徊游规律,在鲸鱼群徊游季节,开展观赏鲸鱼专题旅游活动。

扩建灵山岛码头,提高客船规模、档次和适航性能,积极开拓市区、薛家岛、胶南至本岛的旅游航线和游艇航线,建设适于游艇靠泊的港池和基础服务设施,吸引游艇帆船来岛停泊观光;整合海岛渔村,发展绿色度假设施和渔民家庭旅馆,重点建设沟南崖休闲度假区、王家沟民俗村、上庵民俗村、羊礁垂钓点,发展渔村风情休闲度假旅游、海上环岛观光旅游、游客参与捕捞养殖作业、垂钓、攀岩、登山探险等参与性、体验性特色旅游活动。

十二、大珠山风景区

全面整合旅游资源,发挥大珠山“谷秀、峰奇、石怪、花繁”的“岸海名山”特色,发展成为高品位、多元化产品相结合的山林风景区。珠山秀谷景区以自然生态观光为主,保护山林植被,实行林相多样化,增加秋季观叶植物;继续完善景区道路和旅游基础设施,办好杜鹃花节,增加新的生态和花果观赏项目。在石门寺景区建设通达杜鹃花区的旅游步行道,开发以奇峰异石和佛教文化景观为主要旅游特色的山地旅游产品。改造扩建龙门顶陆岛交通码头,开通至灵山岛的交通及旅游航线。

十三、琅琊台旅游度假区

依托琅琊台风景名胜区,以先秦文化和秦汉文化为背景,发展为海滨休闲娱乐、渔村民俗、自然风光与历史文化相结合的特色旅游度假区。滨海道路南侧建设龙湾海水浴场,统一规划龙湾至琅琊湾码头的岸线,保护和恢复护岸林带、固沙植被和自然景观,在龙王溜潮汐湖建设水上休闲娱乐项目和水上休闲度假村,在龙湾护岸林带以北建设渔村风格的海滨民俗度假村、海滨娱乐区。

十四、琅琊台风景名胜区

严格保护与整合文物资源和自然风貌,改善林相结构,完善基础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充实主景区秦汉文化内容,提高琅琊文化陈列馆的文化含量和品位,增加游客参与性旅游活动;开发秦代造船、航海遗址和徐福东渡纪念文化活动;建设鸭岛、沐官岛陆岛交通码头,开发斋

堂岛、沐官岛民俗风情旅游区和渔村风土人情旅游,改善岛上卫生条件,建设岛上观光游览路及景观景点,发展渔村家庭度假与特色餐饮,发展海岛垂钓和游客参与的海上渔业生产、养殖、捕捞活动。

十五、灵山湾海滨旅游区

依托滨海公路、胶南新城区、灵山湾国家森林公园、海滨岬角、海湾、码头和绵长的海滨沙滩岸线,发展公众海滨休憩、沙滩运动休闲、海滨水系娱乐、海滨度假相结合的滨海旅游带。发展游艇码头和海上旅游航线,发展与凤凰岛度假区、灵山岛生态旅游区、琅琊台度假区、琅琊台风景区相呼应、互动的海上旅游、运动、观光、休闲活动。

十六、城阳及红岛海滨旅游区

本区分为机场国际空港及周边旅游及配套设施区、城阳中心旅游区、西部农业和民俗旅游区、崂山西麓旅游度假地和红岛海滨休闲度假地。结合青岛交通规划的客运枢纽和快速公交系统换乘点,选址建设一处集停车、住宿、换乘、咨询、餐饮、文化、休闲、旅游服务为一体的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胶州湾湿地生态保护区、高尔夫休闲娱乐区,结合胶州湾跨海大桥红岛登陆点建设,近海陆域建设酒吧、海鲜餐厅、特色商店等海滨旅游商业服务设施;发展和完善渔村家庭旅馆,完善道路和停车设施,扩展海滩拾贝、渔船作业、海滨海岛垂钓等参与性旅游活动,开展胶州湾观光及休闲渔业旅游;在西大洋海湾建设游艇帆船俱乐部,开展市民和游客参与性帆船帆板训练活动;开发崂山西麓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发展生态民俗农业旅游观光园区,开发青岛市民和游客双休日度假休闲活动。

十七、艾山地质文化旅游区

依托环胶州湾高速公路和环胶州湾经济带,整合和开发艾山火山海蚀地质奇观,建设艾山东西双石地质公园,开发艾山“风雨三霄”特色道教文化与民俗文化景观,完善艾山景区的道路、停车场等旅游基础设施,开发农家院和特色果园,形成地质奇观、自然生态、道教文化、民俗文化、乡村度假相结合的特色旅游区。

十八、三里河文化旅游区

结合胶州城市整体规划建设,对三里河文化区进行整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三里河文化遗址公园和庸生祠,增加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的展示项目;恢复高丽亭馆建筑,在板桥镇、市舶司、海神庙文化遗址铭牌标识,发展中韩文化交流旅游项目。

十九、大泽山风景区

突出平度农业、葡萄文化特色,把大泽山葡萄节与农家院生活体验旅游项目更好地结合起来,建设东方葡萄城农业生态观光项目;完善天柱山文化风景区,建设国际书法艺术园林、书法艺术博物馆和必要的修学研究设施,举办国际书法艺术节;制定大泽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综合发展绿色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划定风景区的核心区、恢复区和控制区,整修登山汽车道及步行道,辟建停车场与景区入口广场区,逐步增加农家宴、山林度假等旅游服务设施,清理大泽山主要山体的采石破坏痕迹,恢复采石区的植被和山体景观;治理石料加工形成的水体污染,保护大泽山水库的大天鹅越冬栖息环境,开展观鸟活动;整理和开发大泽山高家民兵地雷战遗迹,积极发展红色旅游;挖掘大泽山的书法艺术资源与佛教文化资源潜力,扩大宣传力度,开展宗教文化游、书法艺术游、登山探险休闲游。

二十、莱西湖生态旅游区

建设围绕莱西湖的灌丛─杨树─果林的环湖绿色风景带。完善入口区旅游设施,建设产芝植物园。围绕湖滨开发建设垂钓、休闲、运动、娱乐项目及旅游服务设施,开发观赏与参与相结合的水产养殖生态科普旅游项目和垂钓基地,发展特色餐饮和休闲垂钓活动;利用良好的湖

滨景色与山林环境,开展湖滨观光旅游;开发湖鱼节、端午节龙舟赛、钓鱼节、环湖自行车比赛等旅游项目。

第四章 重点旅游产品

实施旅游精品工程,构建以度假旅游为核心、以高端旅游产品为重点、精品项目为支撑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加快发展,重点培育和完善度假旅游、观光旅游、海上旅游、文化旅游、商务节会旅游、体育健身旅游、国际邮轮旅游“七大系列旅游产品”。 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有序开发的原则,在2008年前,重点发展度假旅游和海上旅游,重点推动规划建设对全市旅游发展起关键和带动作用的基础项目、特色项目和高端项目;到2010年,以滨海旅游带、近海岛屿、陆域旅游区点共同构成特色突出、丰富多彩的多元化旅游产品布局和产品结构。

一、度假旅游

结合度假旅游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开发利用多样性的旅游度假资源,规划发展都市度假、海滨度假、海岛度假、温泉度假、山村渔村度假等多元化度假旅游产品,以凤凰岛旅游度假区、温泉旅游度假区和仰口旅游度假区为重点和优先发展区,示范和带动其他旅游度假区和度假地的规划建设,把青岛建设成为中国北方最具吸引力的国际性海滨度假城市。

(一)都市度假

围绕城市休闲消费需求,发挥青岛独特的城区休闲度假资源优势和集散功能,建设国内一流的城市度假休闲区。以滨海步行道串联教堂文化广场、汇泉广场、五四广场等旅游中心和海湾、海水浴场、星级酒店、城市公园,形成具有海滨城市特色的都市度假产品。将八大关和太平角的部分别墅庭院改造为蜜月别墅,接待新婚夫妇,开展新婚蜜月度假旅游与“重温浪漫”的夫妇、家庭度假旅游。

(二)海滨度假

编制各滨海度假区、度假地的控制性规划,明确各自的开发主题、功能区划、主要特色,形成具有不同特色、满足不同消费需求的旅游度假产品。高档度假产品以凤凰岛、仰口度假区为主,其他海滨发展大众型、民俗性度假产品。

(三)海岛度假

突出特色、适度开发,依托海岛现有渔村,以海上观光、垂钓和渔村民俗为主,有选择地发展海岛度假产品。在田横岛群,发掘历史文化内涵,整合现有旅游资源,发展高档会议和度假旅游;在灵山岛,开发海岛地质地貌和生态观光、渔村风情和海上垂钓等度假项目;在大管岛、小管岛、斋堂岛、竹岔岛、兔子岛等海岛,发展以渔村民俗和海岛垂钓为主的度假休闲产品。

(四)温泉度假

在即墨温泉镇,结合城镇改造,划分不同的功能分区,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地热温泉资源;辐射周边山林、海滩旅游资源,形成山、海、泉、滩优化配置的度假产品体系,积极发展滑雪、高尔夫、海滨水上娱乐和沙滩体育娱乐活动,开发旅游淡季休闲度假市场。

(五)山村渔村休闲度假

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改造,发展一批特色旅游村。在山林山村和海滨渔村,修建必要的道路、停车场和旅游配套设施,在保护生态、土地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引导部分农民转产就业,发展山村渔村家庭旅馆和特色餐饮、购物,发展游客参与性、体验性特色

旅游度假休闲活动,形成城郊特色山村渔村休闲度假产品。

二、观光旅游

整合全市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完善、提升、发展多元化、组合型旅游观光产品。包括以欧陆风情老城区与现代化城区风貌为主要内容的都市观光旅游;以滨海步行道、广场、山头、海湾岬角等为主要观光节点的海滨观光旅游;以崂山、大泽山、大珠山、小珠山、琅琊台、鹤山为主的风景山林观光旅游;以新建大造船、大炼油为主的现代工业观光和青岛传统产业特色的工业观光旅游;以市郊的农业科研和生产基地、菜园、果园为基础的参与性、知识性、趣味性相结合的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以自然保护区、海岛、火山、海蚀、植物群落为主的科普观光旅游。

三、海上旅游

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海岸、海滩、海湾、海岛旅游资源,以滨海旅游区、度假区、港口、码头为陆域依托,以滨海公路和海上旅游航线为纽带,以灵山岛、田横岛、大、小管岛为主要节点,有选择地开发近海岛群、岛链,滨海旅游产品与海上旅游产品联系互动,构筑“陆海互动,点、线、面结合”的青岛海上旅游发展格局和产品体系。

合理布局,规划、建设多样性的旅游码头、兼容旅游功能的交通码头和渔码头,引导海上旅游产品升级换代和多元化,开发新的海上航线;重点发展帆船帆板、海上休闲游钓、休闲渔业、海上游乐活动等大众型、参与性、趣味性海上活动项目,适当布局发展游艇俱乐部等高端海上旅游产品。

四、文化旅游

依托城市特色风貌保护和旅游商贸特色街区的建设,发展欧陆风情建筑文化游;依托海滨旅游资源,发展婚庆文化旅游;依托众多的宗教历史建筑,发展宗教文化游;依托名人故居,发展文化名人寻迹游;依托天柱山魏碑、崂山刻石、大泽山刻石、琅琊刻石等,发展书法文化游;依托即墨故城、古县衙、田横五百义士墓、雄崖所古城等,发展齐鲁历史文化游;依托中共青岛支部、海军博物馆、平度高家民兵地雷战旧址等,发展红色文化游;依托青岛啤酒博物馆、青岛国际啤酒城、登州路啤酒街,发展啤酒文化游;依托青岛水族馆、海底世界、极地海洋世界和部分对游客开放的海洋院所,发展海洋文化游;依托汇泉广场、音乐广场、美术馆、现代艺术中心等,发展参与性艺术文化游。

五、商务、会展、节庆旅游

结合城市组团、度假区和旅游酒店建设,合理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多功能的会议中心,扩大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中国国际航海博览会、亚太国际旅游博览会等特色展会和青岛国际啤酒节、青岛海洋节、金沙滩文化旅游节、大泽山葡萄节等旅游节庆活动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发挥我市城市经济、企业品牌、海洋科技和外经贸优势,积极发展商务考察、贸易洽谈、项目投资、产品营销活动,积极发展各种特色会展,创办品牌展会,积极争办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国际会议和重大活动,争取青岛成为世界级的会展旅游城市。

六、体育健身旅游

充分利用我市举办2008年奥帆赛、打造“帆船之都”的契机,在浮山湾建设奥运会海上运动项目场馆和比赛基础设施、国际豪华邮船码头和常年对游客开放的旅游、商业设施。奥运会后,运动员村改建为五星级酒店。积极发展帆船、帆板、游艇等水上运动项目,使之成为“帆船之都”的核心活动区域。积极争办在国际影响较大的体育赛事,积极争办国际帆船拉力赛、“美洲杯”帆船比赛、国际马拉松比赛、高尔夫比赛等大型国际赛事;大力发展游客和市参与性强的体育旅游,开展普及性、大众性的帆船帆板运动;积极开发与大众休闲相结合的山林、

海滨休闲健身运动旅游项目;结合度假开展中医保健理疗、中华武术健身旅游活动。

七、国际邮轮旅游

完善城市接待国际邮轮的功能,形成邮轮经济产业链。建设浮山湾国际邮轮母港、青岛港国际客运中心,发挥青岛港的综合港口设施条件优势和海西湾修造船基地的修船能力优势,为国际邮轮提供保障;加强各口岸部门的协作,积极争取发展邮轮旅游的有利政策环境,为国际邮轮提供一流的港口综合服务。

积极开发国际邮轮市场,利用奥运机遇宣传青岛的邮轮旅游产品。加强与韩国、日本的客货班轮公司合作,争取扩大经营规模和范围;积极与世界上主要的邮轮公司和代理商联系,招揽国际豪华邮轮靠泊,开发东北亚、西太平洋和北美国际邮轮旅游航线,争取更多的邮轮公司把青岛作为主要的旅游目的地或母港,使我市成为国际知名的国际邮轮接待城市和枢纽城市。

第五章 旅游市场开发

一、市场形象定位和营销战略

(一)城市总体旅游形象

“奥运扬帆胜地、海滨度假天堂”

“帆船之都、多彩青岛”

(二)总体营销战略

积极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巩固发展国内旅游市场,促进高端客源增长。构建以国际市场为重点,以奥运旅游为主线的国际化旅游促销体系,实现国际旅游、国内旅游和营销网络“三个突破”。

二、入境旅游市场营销

(一)营销战略

实行政府主导,奥运拉动的积极营销策略,借2008年北京奥运和2010年上海国际博览会造势,强化城市形象和旅游品牌宣传,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灵活多样的营销机制,进行奥运、旅游、招商引资和城市形象“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针对性强的宣传促销,形成宽领域、多元化的市场格局。

(二)营销目标

到2010年,旅游入境客源和旅游外汇收入实现倍增,比2005年翻一番。我市的入境客源国扩展到60个;入境游客达到130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到9亿美元;当年入境游客与国内游客比例达到1:30;入境游客人均消费达到700美元。

(三)主要营销措施:

1.“奥运”、“世博会”旅游营销

(1)与北京市密切合作,搭建旅游宣传合作的信息平台,联合推广“相约北京,扬帆青岛”奥运旅游。以奥运旅游为主题,奥帆赛主要参赛国为对象,积极开展海外宣传促销活动;每年邀请各参赛国的百名新闻记者、百名旅行商来青采访、考察,提升青岛旅游形象,扩大青岛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2)积极参与上海举办世界博览会的相关宣传促销活动,发挥特色和优势,强化青岛作为度假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和产品宣传。联合推出“世界博览在上海,旅游度假到青岛”主题营销活动,在世界范围内提高青岛度假旅游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针对性重点营销

扩大对日、韩、港澳台和东南亚市场的历史文化专题营销宣传促销,积极开拓欧洲、美洲和俄罗斯客源市场;针对不同海外主要客源市场需求,确定不同的宣传促销主题,针对不同客源,宣传推介奥运、齐鲁文化、国际邮轮、度假旅游、青年旅游、修学旅游、新婚旅游、生态旅游等特色专项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

3.国际合作营销

利用我市作为亚洲太平洋旅游振兴机构(TPO)成员城市及与世界旅游组织(WTO)业已存在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强旅游区域合作,健全营销网络。争取每年与3-5个国家的旅游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完善营销网络;积极参加主要客源市场的国际旅游交易活动,继续办好“中国青岛亚太国际旅游博览会”,在亚太旅游城市合作和市场开发中发挥更加积极的影响和作用。

4.国内合作营销

适应国际旅游区域化发展方向,推动与全国重点旅游地区及相关旅游协作区在对外宣传促销方面的协作和一体化发展。实施半岛城市群旅游发展战略,力推“黄金海岸旅游线”和“齐鲁文化旅游线”,发展与西安、乌鲁木齐、大连、济南、烟台、威海、日照、曲阜、泰安等城市在开发国际市场和旅游线路方面的合作,发挥青岛口岸城市优势和上述区域的旅游资源优势,实现联合促销、优势互补、客源共享、互利共赢。

5.企业参与营销

调动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和大企业参与开发国际旅游市场的积极性,扩大我市在主要客源国的影响和市场份额;拓展外联销售渠道,鼓励国内有实力和有市场优势的旅行社在青岛发展服务合作网络,相互交流信息,共同开发客源市场。

6.网络营销

利用国际互联网,发展旅游目的地境外营销预订系统,多语种、全方位宣传推介我市特色旅游产品和服务信息,发展网上预订和服务体系,加大远程市场的开发力度。

7.媒体营销

发挥媒体的宣传效应。邀请日本、韩国、东南亚和港澳台等主要客源国和地区的主流媒体来青拍摄旅游专题片;制作青岛旅游宣传片、旅游指南、旅游地图、画册等宣传品;在中央电视台播放青岛旅游宣传片;在青岛电视台开辟旅游栏目;与海内外旅游城市合作进行旅游形象片置换播放;继续实行宣传报道奖励政策。

8.宣传品

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者制作内容实用、文字简洁、便于携带的旅游指南、旅游宣传小册子、小折页、小地图等;制作大批量、多语种、内容丰富翔实的青岛奥运旅游宣传品,摆放在机场、码头、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及宾馆饭店等处供游客查阅,在国内、国际航班和国际邮轮上作为免费读物。

三、国内旅游市场营销

(一)总体营销战略

积极发展区域协作,巩固传统市场,重点扩大在经济发达地区的高端客源市场份额,积极开发度假市场和潜在市场;大力推介特色旅游产品,培植和开拓高端客源市场、散客市场、自驾车市场、市民节假日出游市场和本省周末度假旅游市场,使国内旅游由单纯接待人数增长逐步转变为消费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的增长。

(二)营销目标

到2010年,当年接待国内游客3515万人次,年均增长7.5%,国内旅游收入512亿元,年均增长18%;人均消费达到1450元。

(三)营销措施

1.重点营销

加强与主要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客源地区的旅游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我市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客源市场份额,提高来青游客的人均消费水平。以京津冀地区、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为高端客源市场和营销重点,营销推介青岛的特色城市风貌和滨海度假旅游产品;以内陆大中城市为目标,营销推介青岛的海洋文化特色和参与性海洋旅游产品。

2.联合营销

与烟台、威海、日照等海滨度假城市进行密切合作,积极推动“中国黄金海岸线”联合营销;与济南、泰山、曲阜协调互补,积极推动中国传统历史文化与海洋文化的联合营销;与省外旅游城市互结友好城市关系,吸引中西部游客到青岛观光度假。

3.特色营销

集中宣传青岛“海滨度假天堂”的形象,大力培育和宣传促销特色度假旅游产品和海洋旅游产品,重点包装和推介青岛海滨、海岛、温泉和渔村、山村民俗旅游度假和参与性海上旅游系列产品,延长国内游客在青岛的平均停留天数。

4.省内市场营销

针对本省以散客为主和自带车居多的特点,作好信息引导,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周边地区在宣传促销和服务方面的旅游协作,推出适应本省居民的旅游产品和特色旅游线路。

5.近郊旅游营销

积极组织适合市民消费需求的市郊旅游线路和参与性、休闲性、体验性的特色产品组合,做好宣传、咨询和管理,完善交通和基础设施,方便家庭和散客旅游。

6.网络营销

利用国内互联网,全方位、大容量地宣传我市旅游产品和服务信息,进行网上宣传营销,发展网上预订和散客服务体系,方便散客自助预订旅游。

第六章 旅游资源保护

一、城市风貌保护

(一)老城区

制定保护规划,以突出近代建筑文化特色为主题,保护城市格局的完整性与和谐统一性,重点保护城区历史风貌、历史街区和街道;保护文物、历史性建筑和名人故居。停止在保护区内改建、插建风格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建筑、高层建筑和密集性建筑;对重点欧式建筑分期分批维修粉刷,统一规划建筑物广告,凸现建筑物原貌;逐渐拆除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简易建筑,恢复以坡屋顶、红瓦黄墙为特色的传统风貌,注重城市色彩的整体设计,定期粉刷整修区内建筑物;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好传统街区建筑物尺度和街道布局,保护好历史性建筑和优秀建筑,用易地安置方式改善社区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增加公共绿地面积和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空间。

(二)新城区

按可持续发展原则规划基础设施、停车场、旅游区点和购物休闲空间;注重主要视线通廊标志性建筑和对景点的建筑物设计,突出现代化城市的文化特色;保护和留足公共绿地,规划建设城市森林和海滨岬角公园绿地,改善视觉效果和环境质量,保证足够的公众活动和旅游空间。

二、自然风貌资源保护

(一)海岸带

坚持亲和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严格保护沿岸沙滩、湿地、礁石、护岸林带和山林、山体,保护自然岸段风貌和旅游资源;保护城市山林和海滨旅游度假地,沿海岸段陆域留足旅游发展空间;滨海公路的主干道和过境交通道路避免穿过主要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城市组团与海滨之间,保证当地居民和游客亲水的需要,保证城市组团和旅游区的公共海滨空间。滨海城区和度假区应显山透海,保持通透的视线通廊,保留并扩大公众共享空间。

(二)旅游区

发展环境友好型旅游区和度假区。风景旅游区和旅游度假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旅游容量分析,禁止在风景旅游区和旅游度假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项目,禁止从事破坏环境、生态的活动。

(三)山林山地

保护山体、植被和风景资源。严禁在主要山体和主要道路的可视范围内开山采石;严禁采伐风景林木、破坏植被、猎捕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四)古树名木

继续对全市的古树名木进行普查登记和挂牌管理,落实保护措施和保护责任,防止人为侵害,防治病虫害,保护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

(五)沿海生态环境

严格保护沿海水质、沙滩、湿地、礁石资源、护岸堤坝、林带和水动力环境,不得对旅游区内的沙滩、湿地和礁石进行采、填;不准在护岸堤坝取土或砍伐护岸树木;严禁在旅游岸线的礁盘炸礁设立构筑物养殖池。

(六)重要生态保护区

设立胶州湾海洋特别保护区、灵山岛自然保护区、长门岩野生山茶自然保护区、大公岛岛屿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保护自然地质地貌、植被、留鸟、候鸟及礁盘、滩涂、水域的海生生物。

(七)海岛

严格保护候鸟过境栖息地、留鸟栖息地及海洋生态环境。海岛开发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容量测算,提出科学可行的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处理方案,防止建设和旅游活动引起海岛生态环境的恶化。

(八)环境监测设施

在主要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海滨浴场和水上运动娱乐场设置环境监测设施,经常向游客发布空气质量、负氧离子含量、水体质量等环境质量公告。

三、历史文物保护

(一)开发原则

对人文资源特别是历史文物的开发利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二)保护措施

严格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和名人故居,维护历史原貌。选择部分优秀历史建筑和名人故居对市民和游客开放;对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妥善保护并加挂铭牌,便于观瞻;严格保护遗址遗迹及保护范围内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地方民俗文化

保护地方传统戏曲、音乐、舞蹈遗产,整理发掘崂山道教音乐和武术;在旅游景点开展特色文化表演,丰富旅游文化内涵和游客活动内容。

(二)地方民间工艺

发掘整理地方传统手工艺品,开发民间工艺旅游纪念品。

(三)民间故事传说

发掘整理民间传说,选取健康、有趣的民间传说编入导游词,提高导游词的趣味性和文化品位。

第七章 旅游产业要素

积极推动旅游产业创新和企业改革,引导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提升产业素质,培育综合实力较强的旅游名牌企业,加速旅游产业向集约化、信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一、旅游饭店与度假村

(一)规模和结构

按照旅游客源市场结构及需求,优化旅游住宿设施结构,引导旅游饭店和度假村的供给结构向多层次多元化方向发展,将社会住宿设施纳入旅游业管理范围。

到2010年,全市星级旅游饭店发展到200家,床位发展到4.5万个,客房平均出租率为60%左右;全市住宿设施日接待能力达到22万人。

到2015年,全市星级旅游饭店发展到260家,床位发展到5.8万个,客房平均出租率达到60%左右;度假酒店、度假村、汽车旅馆、经济性酒店有较大的发展,全市住宿设施日接待能力达到30万人。

(二)空间分布

旅游饭店的空间布局由城区沿海向城市两翼和北部纵深发展,在城市中心商务区发展高星级商务酒店;在主要的游客集散地发展中档和经济型旅游饭店;在四方、李沧、城阳三区的主要客运交通枢纽,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酒店和汽车旅馆,引导自带车游客住宿并换乘公共交通工具入市游览,促进全市旅游客房的合理布局,缓解市内交通和住宿压力。在度假区和度假地规划建设度假酒店、度假村、汽车旅馆、渔村、山村家庭旅馆和野营宿营地。

二、旅行社

(一)引导我市旅行社的规模化、集团化、专业化和网络化建设,加快旅行社业的电子商务进程,发展网络旅行社等新型旅游服务商,发挥其销售网络优势,实行跨地域的网络连锁经营。

(二)引进有实力的国外大旅行社,引进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增加国际客源特别是度假客源,促进我市的旅游企业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运营、管理机制和服务标准;培育品牌旅行社,提高旅行社的整体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推进旅行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和整体市场开拓能力。

三、旅游区(点)

积极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国家标准,积极组织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参照标准进行新建旅游区(点)的策划、规划、设计、审核、建设、管理,全面提高旅游区(点)策划水平、旅游质量、环境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建设一批特色、精品旅游区。

四、旅游车船

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发展旅游车船,发展现代化和多样化的旅游交通工具。积极发展城市旅游观光巴士,引导自驾车旅游者和外地来青的旅游团队车辆换乘旅游观光巴士入城旅游。旅游团队客车数量基本满足市场需求,档次和服务水平达到国际标准;鼓励投资海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海上游船升级换代;按照适航海域容量控制近海摩托艇的数量,加强管理。

五、旅游餐饮

发展青岛特色菜系的继承和创新,引进和推广满足不同游客需求的各类菜系;鼓励发展地方风味小吃,继续开展市民、游客和专家相结合的特色菜和风味小吃评选活动和烹调技能比赛,形成地方旅游餐饮特色和餐饮名牌连锁经营;结合青岛特色旅游商贸休闲街区的规划建设,建设燕儿岛路餐饮酒吧街、闽江路特色餐饮街、嘉禾路民俗风情小吃街、教堂广场周边国际风情餐饮街区;滨海步行道附近适当布局设立一些方便游客的休闲餐饮设施。

六、健身与文化娱乐

在完善现有高尔夫球场的同时,控制高尔夫球场的总量和合理布局,提高高尔夫球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在主要的旅游度假区各规划建设一处高尔夫球场,制定并推行高尔夫俱乐部服务等级标准;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和规范发展游艇俱乐部,制定并推行游艇俱乐部服务等级标准;适当发展潜水、帆船帆板、射箭、网球等体育健身俱乐部;在市区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城市相适应的文化广场、文化超市、音乐厅、歌舞剧院等;发掘城市特色文化资源,开辟各种特色的专题博物馆、纪念馆;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建小区中,规划建设公共文化体育娱乐设施;积极发展适合市民参与的休闲健身娱乐设施。

七、旅游购物

结合城市改造和建设,发展一批旅游商贸休闲街区,改善购物环境,在主要的商业区规划布置停车场等综合服务设施,建立质量标准监控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保护游客权益,方便游客购物消费。加强市场信息导向和市场培育,开发奥运特色旅游纪念品,推动特色旅游纪念品的设计开发;引导、鼓励旅游产品生产厂家、旅游景点和商家开发生产和经销形式多样、美观便携及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鼓励发展前店后厂的特色工艺品参观购物景点,鼓励和引导景区景点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

第八章 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

适应建设国际化海滨旅游城市的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全面改善旅游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 为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旅游交通

(一)实施机场扩容工程,增加国际航线,开通至欧美城市的国际航班,增开青岛至国内大中城市和旅游热点城市的航班。建设浮山湾国际邮轮母港和青岛港国际邮轮客运中心,开辟东北亚区域国际邮轮航线。

(二)建设胶州湾海底隧道、胶州湾跨海大桥、滨海公路和辅助道路网;完善旅游区、度假区的交通条件和停车服务等基础接待设施,提高旅游区、度假区的可进入性,方便自驾车和自带车旅游。

(三)加快城市智能化交通系统建设,结合城市交通规划和客运枢纽、换乘中心建设,在市南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规划选址建设具有停车、住宿、换乘、咨询、市内旅游、市郊旅游等功能的旅游集散中心,引导来青旅游的自驾车和旅游团队客车游客在此停车、住宿,

换乘公共交通工具或旅游观光巴士入城旅游;引导组织散客成团,参加市内、市郊和省内及周边地区旅游。

(四)加快城市地铁、轻轨和公共交通建设;增加通达旅游景区景点的专线车;增加城市观光巴士车辆和线路;制定标准,提高旅游团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性,鼓励发展旅游团队车辆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经营,规范发展适合散客成团一日游的旅行社团队车辆和相关的便捷服务。

(五)完善城区商业旅游中心和景区景点团队车辆停车场,规划新建一批停车场,旧城改造中适当安排旅游团队车辆停车空间;新建景区景点的停车场要按生态型停车场标准建设,停车泊位要满足景区接待量的需要,留有充分的发展空间。积极推进停车产业化和市场化,运用停车价格杠杆,发展计时停车系统,控制旅游高峰季节进入城区沿海道路车流量。

(六)加快旅游码头和海上运动基地的建设。重点规划建设近海旅游码头、帆船帆板训练基地、积极发展适航性能好的海上游船,开发游客参与性强的海上旅游和运动项目,增加青岛近海观光和海岛旅游航线。

二、旅游信息系统

(一)旅游信息化建设

完善旅游信息中心和相关服务终端,发展旅游目的地营销预订网络和信息咨询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发布国内外旅游信息,实现网上宣传促销和预订,推广旅游电子政务,引导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高我市旅游业的信息化水平。

(二)旅游指示导向系统

继续完善旅游指示导向系统。在主要口岸站点及景区、商业区继续设置多语种的旅游信息电子触摸屏,向中外游客介绍旅游信息和青岛风光;在交通口岸、商业区、景点、主要街道继续设立多语种导向牌和导游图;增加市区重要历史建筑、名人故居、主要景点多语种导游铭牌。新建城区和旧城改造要规划、设计、建设相应的旅游指示导向系统。

(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在机场、车站、码头及主要游客集散地建设与旅游城市配套的区域性旅游咨询服务中心。逐渐建成具有城市形象宣传、信息咨询、紧急求援、旅游投诉、旅游代理预订、旅游纪念品展销等综合服务功能的旅游散客咨询服务网络。

(四)旅游指南和宣传资料

在机场、车站、港口、星级酒店、旅游景点、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摆放供游客自由取阅的足够的旅游指南和旅游景点、酒店、餐饮、购物、交通等旅游信息资料。为散客自助旅游和旅游消费提供指导。

三、城市旅游环境

(一)绿化与美化

绿化、美化城市街区,改善山林景区的林相结构和绿化覆盖率。2010 年,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2%。

(二)污染治理

保持国家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巩固和扩大创城成果,争创国家最佳度假旅游城市。到2010年,全市城乡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有显著改善,实现城乡环境清洁、优美、舒适,生态良性循环。市区及各县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30天;近岸海域水环境达标率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中水回用率达到3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大于50%;

五个县级市全部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三)旅游区(点)

认真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和旅游度假区国家标准,鼓励旅游区点实行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发展环境友好型旅游区点,全面提高旅游区点和度假区环境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四)城市公厕与旅游厕所

根据市政规划,在市内四区新建公厕120座;对市内四区的150座公厕进行改建和维修;在其他三区新建公厕51座,改造维修48座。到2008年,市内四区公厕密度达到每平方公里4座,其他三区每平方公里3座。青岛市主要旅游区(点)、旅游线路、商贸中心等公厕,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规范,基本能够满足来自海内外游客的需求。

商业设施和公共场所的厕所对市民和游客开放;旅游旺季,在主要游客集散地带增加流动公厕;按照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推动旅游区点厕所达标。等级旅游区点厕所达标率达到100%。

(五)文化教育

在全市形成人人都是旅游形象,人人都是城市推销员的浓厚氛围,在全市普及青岛人文、历史、旅游资源知识和日常英语教育;通过高等院校教育、职业教育、行业培训和企业培训,提高社会对当好旅游东道主的认同感和荣誉感,使游客感受到城市人文环境、城市公共服务行业和从业人员的友好、真诚和热情。

(六)危机应对机制

加强危机应对预测和研究,建立预防机制、应急反应机制和紧急救援体系,制定落实对自然灾害、重大传染性疾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应急预案和紧急救援措施,及时预防、综合协调、快速决策、正确应对,迅速反应,增强应对各种风险和事故的能力。

四、旅游秩序与质量

坚持依法行政,发扬“诚信、和谐、博大、卓越”的诚市精神,建设诚信、文明的旅游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促进旅游产业素质、旅游管理水平和旅游质量的整体提升。

(一)大力推进诚信文明体系建设,完善行政管理与化行业管理,实现旅游市场秩序、环境的标本兼治。

1.倡导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和文明旅游;规范旅游合同,制定和完善业务规范指引,完善社会监督;开展争创“迎奥运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培育服务品牌和服务明星,提升公民旅游的文明素质,营造诚信文明的旅游城市形象、社会氛围、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环境。

2.依法建设符合产业需求的行业协会体系,发挥其媒介、自律、监督和服务作用;形成旅游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旅游协会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市场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1.制定《青岛市旅游条例》,形成系统、全面的旅游法规体系,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旅游行政管理,规范旅游开发和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旅游、工商、公安、交通、卫生、质监、城管、物价等部门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假冒导游、非法旅游客运及各种欺诈游客、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3.坚持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投诉、警示、公告制度,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功能,提供充分的旅游市场信息,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建立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信誉档案,及时发布旅游警示公告和服务质量公报,规范和监督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积极推行质量标准,推进旅游经营和服务达标

加强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组织旅游企业全面贯彻实施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等国家强制标准,积极推行《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导游服务质量》等旅游行业标准,推进旅游经营和服务达标、升级。

(四)加强旅游安全和秩序保障,确保旅游安全、有序。

各部门密切协同,做好城市和旅游区安全警示、信息引导、社会治安、交通疏导、运输安全、卫生防疫和紧急救援工作,加强假日旅游和高峰期的协调指挥调度,确保旅游安全、旅游秩序和旅游质量。

第九章 人力资源开发

适应旅游业国际化、标准化发展的需要,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思想道德教育和行风建设,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道德水平的旅游从业人员队伍和各类旅游人才,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主要目标

(一)建立与旅游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和管理机制,形成旅游院校、旅游专业学校、企业在职培训、岗前培训相结合的人力资源培训机制。

(二)建立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和就业、交流机制,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结构和数量适应旅游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三)旅游就业在城镇社会就业中占有相当比重,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引导帮助农民、渔民和子女转产就业,旅游业在山村、渔村就业中占有一定比重,为农民增加收入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编制《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建立旅游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宏观协调机制。研究旅游业人力资源需求和供给趋势,适应现代旅游发展的需要和市场需求,发展与之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管理和交流机制。

(二)积极与国际先进旅游教育接轨,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改革现行教育模式,丰富教学内容,增设与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新专业和新学科,完善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培养大批动手能力强、专业对口的旅游从业人员。

(三)加强旅游岗位培训制度建设,健全职业技能认证体系,在旅游从业人员中全面实施“外语达标”、“持证上岗”、“劳动技能鉴定”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

(四)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引进境外经营管理人才;允许外籍人员经审查批准后在中国旅游企业就业;规范发展旅游职业院校与国外知名旅游职业学校联合办学和赴境外进修。

(五)建立旅游就业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掌握旅游就业供求变化,引导旅游教育发展。

(六)鼓励竞争,稳定队伍,设立旅游专业人才市场和信息库,沟通供需渠道,促进旅游人才的专业化管理。

(七)在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同时,发展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农民、渔民及其子女培训和就业。鼓励农民和渔民利用农、林、果、渔资源发展家庭接待和旅游商品经营;帮助失地失海的农民、渔民转产就业,使当地人民从旅游业的发展中受益。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旅游质量提升

(一)制定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全社会参与的诚信旅游活动,运用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推进深化行业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全面实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引进国际标准,推行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加强质量监督和信息服务,培育一批具有高水平、高信誉度和市场竞争优势的旅游品牌,全面提高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相关执法部门协同综合执法,继续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各类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消费,保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建设符合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标准的旅游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市旅游环境全面升级。

二、旅游规划与项目管理

推行旅游规划国家标准,建立市级旅游产业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各市区旅游产业规划、重点旅游区域控制性规划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四级旅游规划体系;坚持旅游项目先期审核和论证,做到宏观调控、信息引导、统一布局、协调发展,避免重复性建设和盲目建设,提高旅游项目策划水平、文化品位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打造多元化特色旅游精品,提升旅游发展质量;保证旅游资源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旅游产品布局总体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三、产业发展机制

(一)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以规划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鼓励、引导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投资方式投资旅游业,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社会化的旅游投资机制和发展机制。

(二)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产业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完善,重点发展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和对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有关键和带动作用的旅游项目。

(三)扩大招商引资,重点引进有特色、有品位、有规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的旅游项目。

四、科教兴旅战略

建立旅游科研和专家咨询机构;加强与旅游高等院校的合作和交流;加强与包括世界旅游组织在内的国际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在旅游规划、项目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方面引进先进理念、技术手段和科技成果,对旅游发展的关键性课题进行前瞻性研究,提高旅游产业的科技含量,适应现代旅游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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