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考核办法

彝良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通知)

彝新农建办通„2009‟4号

关于印发《彝良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

乡镇党委和派员单位考核办法》及《彝良县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派员单位:

经研究,现将新修改的《彝良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乡镇党委和派员单位考核办法》及《彝良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原彝办法【2007】23号文件印发《彝良县新农村建设乡镇党委和派员单位考核办法》、《彝良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彝良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组

2009年10月12日

彝良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指导员“六大员”作用的充分发挥,稳步推进指导员各项工作,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关于下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意见》和《昭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二、考核内容

(一)工作业绩(60分)。

1.当好村情民意调研员,在充分吃透村情的基础上,指导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发展(5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指导帮助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发展规划的计5分。没有发展思路和规划的计0分,有发展思路和规划的扣3分。

2. 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培育好新型农民 (10分)。指导员以良好的干部形象、强烈的责任心,求真务实、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好政策法规宣传员的作用,切实做好政策法规宣讲和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全年宣讲政策法规12次以上、开展新型农民培训12

场(次)或600人(次)以上的计10分,每超(差)一次或5个百分点奖(扣)1分(以工作台帐和培训花名册为依据,通过走访、调查核实后打分)。

3.当好富民强村服务员,认真协助、积极配合村“两委”抓好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年度增收目标(15分)。每年具体承担或配合抓好两个以上产业项目,向群众提供6条以上适用致富信息,且所在村的经济发展指标达到乡镇下达任务要求的计15分。经济指标完成未达到下达任务80%的,该项不计分;达到80%以上的,每多一个百分点计0.75分,超过100%的,每超一个百分点奖0.5分,承担或参与抓产业发展项目每超(差)一个项目奖(扣)1分,致富信息每多(少)一条奖(扣)1分。

4.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认真协助村“两委”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确保一方稳定(10分)。全年排查矛盾纠纷及各类热点难点问题6次以上,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件(次)以上,且无越级上访行为发生的计10分。全年排查次数少于6次的,每少一次扣1分;全年调处纠纷少于6件(次)的,每少一件(次)扣1分;因工作不力而导致越级上访行为发生的,每件(次)扣2分,该项可计负分。

5. 当好制度建设督导员,指导督促村“两委”结合实际不

断充实完善农村基层党建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5分)。各项制度健全,且落实和执行情况较好的计5分;制度不健全的,每差一个扣1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6. 当好组织建设指导员,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10分)。贯彻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和县委“20项制度”,开展“三级联创”和“云岭先锋”工程相结合活动,培养双强型干部、双带型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效明显的计10分。该项参照乡镇党委与各村党总支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内容进行考核,乡镇党委对村党总支的党建工作考核得分即为指导员的该项得分。

(二)材料报送(10分)。按要求全面完成各类材料的报送且符合质量要求(10分)。指导员每月采写新农村建设工作信息1条(全年报送12条以上),每半年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2000字),每年写一份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按要求做好工作日记和民情日记,每月向党委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每季度向县新农建办书面汇报一次工作的计10分。少报工作信息一条扣0.5分、少记民情日记一天扣0.3分、向党委书面汇报少一次扣0.5分、心得体会少一篇扣2分、调研报告少一篇扣5分(此项可计负分)。

(三)工作纪律(10分)。工作队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

度和工作纪律,全年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树立了指导员良好形象的计10分。每发现一次违纪违规行为扣1分,每月出勤(驻乡村)天数不低于20天,每少一天扣0.1分(此项可计负分)。

(四)民主测评(20分)。测评由县新农队办根据工作队员的履职情况、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统一制定测评表交由考核组进行,主要进行五个方面的满意度测评。其中:乡党委政府领导测评分4分;乡、村干部测评分4分;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测评分4分;派员单位测评分4分;指导员之间互评分4分。

(五)加分条件。积极主动争取本部门及其他单位给予所驻村项目支持(属政策性投入的除外),帮助所驻村争取一个项目(投资标准在10000元以上)或资金在5000元以上(以实际到位数为准)的,每个项目或每笔资金奖5分;个人撰写信息被县级采用一篇加0.5分,被市级采用一篇加1分,被省级采用一篇加1.5分;最高可奖20分。

三、考核方法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分为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凡每月出勤在20天以上,党委、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任务已完成,并报送了相关材料的,由乡镇党

委将考核情况介绍到县新农建办,经县新农建办审核确认并告知原单位后,原单位再予发给指导员上季度工资。半年考核和全年考核均分别在工作队员进入乡村的第七个月和第十二个月的下旬,按考核内容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内容及方式。考核主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业绩、材料报送、工作纪律和民主测评四个方面的内容综合进行。考核方式采取走访干部群众、查阅有关软件资料(如会议记录、工作日记及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等级评定标准为:总分为100分,综合考核得分在96分及其以上为优秀,90—95分为称职(合格),80分—89分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80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对指导员工作任务的完成和表现情况,由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分别送指导员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掌握情况,以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不占原单位名额。每批工作队任务结束时,县新农建设领导组将组织评比表彰,给予受表彰者物质和精神奖励。半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乡镇党委提出调整意见,报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责成派出单位召回重派。

本《办法》由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彝良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乡镇党委

和派员单位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暨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派员单位各自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暨指导员工作向纵深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乡镇党委考核办法

(一)机构运行(20分)。达到了“五个一”要求,即:党委明确了一名分管领导、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以正式行文为准)、有专人负责办公室工作、有健全的制度、专门的工作经费且办公室按时按要求向县新农建办报送信息、简报、情况汇报及其它有关材料(每月至少报三期简报、三条信息和一次情况汇报)的计20分。达到了“五个一”要求的计5分,每少“一个一”扣1分;简报信息上报全年各达到36条以上的计10分,每少一期 扣0.25分;每月一次情况汇报材料齐备且符合质量要求的计5分,少一次扣0.4分。出现其它临时要求上报材料未报的,每次扣1分。此项可计负分。

(二)工作计划(15分)。以新农村建设“五句话”要求为目标,以县委提出的“五新创建”为抓手,以村为单位,结合实际,拟定本乡镇各村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含五个子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要求拟定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计15分。没有制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或规划及年度计划明显不切实

际、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计0分;乡镇的五年规划(含五个子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缺少一个扣2分;每缺一个村的五年规划(含五个子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扣7分;村级五年规划(含五个子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此项分为止。

(三)动态分析(25分)。乡镇党委对指导员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作具体安排,目标明确,措施可行,成效明显。党委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指导员工作汇报,了解指导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安排明确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全面达到以上要求的计25分。全年听取情况汇报和安排布臵工作各达到12次以上的计12分,每少一次扣0.5分;对已安排工作实行跟踪督促并抓好落实,全年至少督促检查12次以上的计5分,每少一次扣0.4分;及时有效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给8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少解决一个困难和问题扣2分。此项可记负分。

(四)队员管理(20分)。对指导员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包括考勤、学习要求、指导员信息报送及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指导员工作任务要求、检查落实措施、指导员工作绩效台帐、指导员个人档案的建立、每月向原单位通报指导员在岗及休假情况。全面达到以上要求的计20分。所制定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以上八个方面内容的计4分,每少一个

内容扣0.5分;认真坚持并落实各项制度的计6分,每发现1人次违反制度1次的扣0.5分。全年对指导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三次以上全面督促检查(以检查记录为准)的计3分,每少一次扣1分。已按人数建立健全绩效台帐的计3分,每出现一人差一个月扣0.2分。已按人数建立个人档案的计3分,档案每差一人扣0.5分,虽按人数建立但材料不齐的,每出现一人扣0.3分。每月向原单位通报一次在岗情况1分,每少一人次扣0.1分。此项的七个小项可计负分,但总分20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五)跟踪问效(20分)。乡镇党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每季度对指导员所驻村巡查一次,并及时解决发现现问题。全面达到以上要求的计20分。全年全面巡查次数达到4次以上的计8分,每少一次扣2分、每少一个村扣0.5分;对发现和提出的同时又是能够解决的问题给予及时有效解决的计12分,每少解决一个问题扣2分。此项可记负分。

奖分条件:乡镇有好的做法、效果明显,推动了所包村科学协调发展,被县新农建办以上单位采用并推广的,每件次加2分,被市委新农队办以上单位采用并推广的,每件次加5分。获双重推广的,以最高分计。

二、派员单位考核办法

(一)单位派员,完全脱钩(15分)。单位派出的指导员

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基本能胜任指导员所担负的职责,且与原单位完全脱钩,派员单位认真协助县新农建办管理指导员。全面达到以上要求的计15分。所派指导员因工作能力或其它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该项计0分;工作未完全脱钩的扣8分;未按要求积极配合乡镇或县新农建办加强对所派指导员进行严格管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此项可计负分。

(二)制定计划,分步实施(25分)。按“单位包村,派员驻村”的要求,单位制定了所挂村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支持所派指导员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单位明确了分管领导(以正式行文为准),并每三个月听取一次指导员的工作汇报,有记录、有事项,解决了实际问题。单位领导全年到村帮助指导员开展工作不少于二次。全面达到以上要求的计25分。没有五年规划的扣4分,缺年度计划的扣2分,虽然有规划、计划,但明显缺乏针对性或可操作性的,分别扣2分和1分;未明确分管领导的扣1分;单位领导每少听取一次汇报扣1分;每次汇报后及时解决反映出的问题计4分,每少解决一次问题扣1分;认真实施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计划任务完成90%以上的计5分,完成80%至89%的计4分至4.9分,完成60%至79%的计2.1至3.9分,低于60%的不得分;在实施五年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时发现问题及时修定完善的计1分;到村帮助指导员工作每少一次扣1.5分。此项可记负

分。

(三)立足实际,尽力办事(35分)。注重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力所能及的帮助所派驻村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关系民生的实际问题全年不少于4件。全面达到以上要求的计35分。完成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掌握村情、农户情况,帮助挂钩村理清了发展思路的计5分;单位力所能及地给予挂钩村资金和物资支持或帮助,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及物资支持以及组织群众等方式办好事、实事等解决实际问题4件以上(每件实事投入资金不能少于3000元)的计30分(所做工作经乡村两级签章认可),每少1件扣7分。若个别单位虽经主观努力但因客观条件限制而不能完成任务的,在考核其努力程度并参考完成指导员其他工作任务情况给予酌情打分。此项可记负分。

(四)关心职工,落实待遇(10分)。派出单位要保证所派人员的生活补贴、往返驻村车船费及其它必需费用的报销,把派出人员作为在岗职工对待,落实他们应有的福利待遇、奖金等,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含职称晋升、外出培训学习等)关心和帮助他们,为他们安心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全面达到以上要求的计10分。没有为下派指导员报销应报销费用的,每月出现一人次扣2分,没有落实应得的福利待遇的,每人次扣2分;没有为下派指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给予力

所能及支持的(如同等条件下没有优先给予晋升职称等),每出现一人次扣6分。可计负分。

(五)注重痕迹,资源共享(15分)。单位注重“软件”管理,所做工作有创新、留有痕迹,且方法有说服力和证明力,各类软件资料齐备、符合质量要求的计15分,没有软件资料的该项计0分;痕迹资料不完整的,每少一件扣1分,内容不完整、格式不规范的每发现一件扣0.5分。此项可记负分。

奖分条件:单位有好的做法、效果明显,推动了所包村科学协调发展,被县新农建办采用并推广的,每件次加2分,被市委新农队办采用并推广的,每件次加5分。

三、组织考核

次年1月份,由县新农建办组织考核。

乡镇考核位于前五名,县直单位位于前10名的,由县新农建办报请县委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领导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将考核结果送县委办、县政府办作为单位和乡镇工作年度量化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

本《办法》由彝良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题词: 农业农村 指导员工作 考核办法 通知 抄 报:县委申副书记、姚部长、戴副县长,县委办、县人大办、

县政府办、县政协办。

彝良县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2009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9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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