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现代化研究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习近平
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习近平
我们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态度,牢记历史经验、牢记历史教训、牢记历史警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习近平
政府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处于核心地位,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子系统。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就必须研究政府治理现代化和政府治理改革与创新。什么是政府治理及其现代化,如何进行政府治理评估,如何推进政府治理改革,这些都是需要探讨的基本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重要进展,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坚持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应有之义,必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因此,在改革过程中,要抓好几个重点。
第一,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核心。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职能是政
府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而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就是要大力减少和下放审批事项,让社会、企业及群众享受到改革成果,释放市场活力。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同时,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第二, 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是关键。三中全会提出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这是加快转变政
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转变政府职能必然要求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因为组织机构是行使职能的平台,是行政体制的载体。优化政府组织结构,需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优化行政区域设置,探索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等;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第三, 建设法治政府是保障。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法治政府”。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的
重要内容。现代法治必然要求依法行政,政府是否守法是衡量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法治政府的主要涵义是政府依法治理自身及社会。法治政府意味着在政府工作中以遵守宪法和法律为根本原则,意味着在政府行为中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同时,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是有独特优势的,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上我们还需要下更大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