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唱的教授与合唱的法官(吕忠梅)

日子快得令人来不及回头,转眼间从学校到法院已近3年。3年来,伴随我的始终是各界对我的法官之路的高度关注。每有熟人见面,总要被问及一个同样的问题:做法官与做法学教授有什么不一样?我会回答:法学教授是独唱演员,法官是合唱队员。对于这样回答,有人报以会心的微笑,也有人不以为然。

我如今依然两栖,穿行于学术会议与审判委员会之间,站则讲课,坐则开庭,白天写判决书,晚上作科研论著。这种状态给了我更多自省的机会,做法官的我与做教授的我,开庭时对事实的判断与讲课时对法律的分析,在判决书上表达的法律逻辑与写论文时阐述的法律观点,都明显存在不同,这些不同是什么?

想当初,在从教多年以后选择去做法官,仅仅是因为有相当的好奇心,加上一点挑战自我的勇气。现在既然获得了检验生存能力的条件,当然盼望精彩。生存实验中,遇到的最大挑战显然来自于思维方式。我发现,面对案件,教授的习惯思维对于解决其中一些问题十分顺手,但在很多时候教授的认识不仅难以被接受,而且确实无助于纠纷的解决。为什么?我的思维错了吗?原因与答案都值得追寻,迫使我重新“认识自己”。

法官的思维当然是法律思维,我的思维方式应该是法律的,中国大多数法官那种因为没有接受过法律专业训练而缺乏法律思维的情况对我并不存在。因为20年来,无论是我接受的还是教授的都是法律学科。可现实告诉我,多年的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所养成的法律思维在案件面前并非得心应手,那么,是否在学理式的法律思维以外,还存在着不同的法律思维——法官的法律思维呢?

于是,我开始寻找。

教授思维与法官思维的不同源于角色的定位,从教授到法官要完成什么样的角色转变呢?站在人生舞台上的我,如何去体现两者不同的精神与形式呢?困惑之时,偶然被朋友“押”到音乐厅去看节目,就这样于无意中得到了答案:教授就是那些个性突出的独唱演员,而法官则是共性强烈的合唱队员。

无论是独唱演员还是合唱队员,都从事同一行当——歌唱,都必须有一定的基本条件并懂得乐理、乐谱,.掌握一定的发声方法,并按照乐谱的旋律唱歌。否则,就不是歌唱,而是制造噪声了。法学教授与法官也莫不如此,他们从事的也是同一职业——法律,都必须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并懂得法理、法律逻辑,掌握法律适用方法,按照法律思维来解决问题,否则,就不是维护法律秩序,而是制造社会混乱。

可以想像,如果让一个优秀的独唱演员不加任何改变地去参加合唱,这个合唱一定不是“合唱”,而是“不合唱”,独唱演员的“鹤立鸡群”会将合唱破坏殆尽。这就表明:唱歌这个行当内部还要有分工,不仅要区分独唱与合唱,独唱还要区分美声与通俗、流行与民族,合唱也要分为高中低声部、小合唱与大合唱……如此等等,十分细致,否则,写得再好的歌也是唱不好的。其实,法律职业内部也与唱歌一样,必须要有分工,首先要区分法学家与法律家。法学家从事法学理论研究,法学理论要区分理论法学和实践法学、公法与私法;法律家从事法律实践,法律家还要区分法官与律师、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没有这些内部分工,国家的法治系统不可能健全,更不可能进步。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一些合唱队员最后成为了优秀的独唱演员,独唱演员们也经常在一起合唱。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无论是合唱队员成为独唱演员,还是独唱演员进行合唱,他们都必须有所改变,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律,按独唱的方法进行合唱或者按合唱的方法进行独唱都只会“砸台”。同样,我们也可以发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法官走在法学研究的前列,也有相当数量的教授成为了法官。进一步也可以看到,无论是法官成为教授还是教授成为法官,都有一个共同点:法官的学术研究必须遵循学术规律,而教授判案也必须遵守法律适用规则。如果让教授在判案时首先批判法律然后修正法律,法律的权威将无以维护。同理,如果法官进行研究时不对法律反思与检讨,只是一味地维护现行法律的稳定,法律将无以完善与进步。

这其中不难发现,独唱演员与合唱队员具有相同的声乐基础,其角色转换是可能的;但是,如果不能清醒地认识角色差异、把握不同角色的个性特征,转换也是不可能成功的。由此,我们也可以得知:教授当法官与法官当教授都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其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他们的法律知识、法学理论基础以及法律逻辑是共同的。问题恰恰在于,用教授研究法律的方式来做法官或者用法官判断个案的方式来做教授都是做不好的,也是不可能做好的。

如此看来,尽管独唱演员与合唱队员都是经过严格训练,反复练习才可以上台表演的,可他们的训练与练习一定是存在许多不同的,这些不同是什么,我不懂,只能臆想。但是,一同接受法学教育、学习相同的法律知识、面对相同的法律规则的教授与法官,他们之间也是有许多不同的,这些不同是我可以而且应该思考的。

独唱演员与合唱队员一个最大的区别,在于对于歌曲演绎的不同方式。独唱演员演绎歌曲的最高境界是独特,要独特就必须对已经谱写好了的歌曲进行创新。同一首歌由不同的演员来独唱,定会唱出完全不同的风格与个性。这种风格与个性是在保持歌曲基本旋律的基础上增加或者减少某些音符,突出或者淡化某种情感,附加某些身体的或者其他的表演方式等等。总之,要极尽个性之张扬,否则就不可能成为一个著名的独唱演员。而合唱队员对歌曲演绎的最高境界是和谐,要和谐就必须统一理解和诠释乐谱,任何一个人或者一个声部哪怕细微的改变,都有可能带来和谐的破坏或者不和谐,和谐当然要求的是共性而不是个性,而共性会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个性的抑制与克服,不允许个人任意创新或者是求异,不允许附加任何与众不同的表演方式。总之,只有尽可能地克服个人间的不和谐才能达到和谐,合唱才能达到高水平。如此说来,做一个好的合唱队员更加困难,至少也不会比做独唱演员的难度更低。教授与法官也大抵相同,教授只有不断提出对法律的新认识或者说不断创新,以不同的理念、不同的方式研究法律,创立学说或者学术流派,以批判的眼光来审视法律,以理论来引导现实的法律,才能成为知名教授,成为法学家。而法官则必须在既定的法律规则下,追求法律的确定性目标,对同样案件同样处理。只有全体法官获得对法律的一致性认识,并以共同的思维、共同的方式处理案件,体现法官的共同行为、共同价值观念、共同伦理,才可能使法治的统一真正实现。客观说来,做职业法官也十分不易,在一定程度上讲,做一名好法官比做名教授更难。

其实,我只是希望能够借独唱演员与合唱队员的关系,来类比教授与法官。说了许多,不一定十分贴切,但总是一点感性的认识。归纳上述种种,教授与法官的最大不同,在于他们在法律大舞台上扮演了不同角色,演绎着法律思维的不同特性,体现的是法律的不同“性格”——教授求异,法官求同。教授对于法律的认识永远求新、求异,以树立“一家之言”为目标,排斥人云亦云;教授必须是个性化的,他的人格魅力、治学风格与学术观点一样的鲜明,他以代表性著作、代表性观点、独特的个人品格而存身立世,不同的教授对于法治的贡献是不同的,越是个性突出的教授对于社会的影响力越大,当然这种影响力不一定都是正面的。法官对于法律的认识永远求稳、求同,以实现法律的确定性为目标,排斥“一家之言”;法官必须是共性化的,国家法制的统一性不允许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任意“创造”,同样问题同样对待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的共同知识背景以及共同的审判技能是对于法律制度、审判传统以及法官职业道德认同的前提,各种规则与程序则是法官行为共同的保障,法官的基本工作就是忠实于法律,将自己的各种认识纳入合法性思维的框架以内,因此,法官以共同的方式存在,每个法官对于司法公正的意义是相当的。

教授是批判者,法官是捍卫者。教授的天职在于发现问题,由问而治学,通过对现行法律严格地审视与检讨,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案,以促进法律的进步,因此,批判是教授治学的本来含义。法官的天职在于解决纠纷,以诉讼方式将各种矛盾与冲突保持在社会秩序能够容纳的范围之内,通过审判这一特定权力的行使,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体化,司法的功能要求法官对待法律的态度必须有相当程度的保守性,奉现行法律为圭臬,不得任意加以批判或者解释。

教授是理想主义者,法官是现实主义者。教授面对的法律是学术的,学术要求开放与争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都是为了实现法律的理想,各种认识在争鸣与碰撞中不断完成试错与纠错,敢于认错或者勇于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都会被认为是优良的学术品质与高尚的学术风范,学术观点的不完善、不全面或者还有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都将成为新的学术研究的起点,学术无止境,学术的浪漫很可能是创新的不竭动力。法官面对的法律是现实的,每个具体案件要求法官通过“获得案件事实一择取法律规范一解释法律规范一对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的价值和逻辑关系进行内心确信一形成判决”的工作过程,实现对具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将纠纷了断;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都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与具体的争议焦点,法官必须面对现实,一一将这些问题转化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并切实解决争议,或者说为解决现实问题寻找答案。对于法官来说,“不得拒绝裁判案件”意味着必须“拒绝浪漫”,拒绝理想主义的空谈。

教授是科学家,法官是工程师。教授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终极关怀是探求法律运行的规律,并将这种规律以各种方式进行阐释与传播,如何描述“规律”以及如何以更加清晰明了的方法传播他的思想是教授工作的核心,他们致力于“著书”与“立说”,通过不断的理性思维建立一个科学的合理的理论体系。法官以法律为工作基础,根本目标是将法律具体应用于个案,并使当事人以及社会感受到司法公正,如何将法律理沦与法律条款适用于“这一个”案件,如何完成事实与法律的逻辑连接是法官工作的主题,他们致力于“找法”与“释法”,不断通过案件的经验积累形成司法的技术、技能、传统并世代相传。

教授代表法律的知识理性,法官代表法律的实践理性。法律的二元性是我们并不陌生的话题,其知识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不同要求决定了教授与法官的不同法律思维。法律制度作为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物,首先是人类实践理性的要求,因而其根本价值取向在于对社会需求的满足。法的这种实践理性血统决定了它是“行动而不是设计的产物”,由此也规定了法的第一重身份,即作为实践理性的身份。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制度文明,现代法律制度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浸透着人类的智慧,法律的成长史就是法律作为纯粹知识体系的形成和传播史。在这个意义上,法律也具备了作为纯粹理性的知识身份。法律在知识谱系上的二元性,决定了法律职业的任务必须是双重的。法律的实践理性要求从业者必须不断地认识社会生活运作的新要求,从而将社会生活贴切地翻译成制度语言。而法律的卸识理性决定了其从业者在对法律制度进行以实践为标准的价值批判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对已有法律知识体系的梳理和整合,以实现法律作为纯粹知识的传播和继承的要求。法学教授与法官就是这样的同属法律职业的范畴,但角色定位却不完全相同的职业。教授的角色是完善和传播法律的知识理性,法官的角色就是完成法律的实践理性,并且法官是通过诉讼这种特殊方式来完成其角色任务。因此,法官首先需要掌握系统的法律知识,准确地理解和运用各种制度语言,具有一定的知识理性;然后,法官要将这些知识、制度语言具体地适用于每一个案件,妥帖地处理好因为利益冲突而导致的社会秩序不稳定问题,使法律的维护秩序功能得以实现,一句话,就是要将知识理性转化为实践理性。法官对于法律理性由知识到实践的转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将条文的法律转化为生活的法律;将抽象的法律转化为具体的法律;将社会上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转化为技术和程序。

正因为法官担任着法律两种理性的转化任务,并且处于社会矛盾的现实冲突之中,所以法官比教授更难。


相关文章

  • 法院春节文艺晚会主持稿
  • 一、开场白 【女】: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男】:全院干警及家属同志们: 【合】:下午好! 【男】:申猴隐退,鼎故辞旧,万象更新; 【女】:金鸡拂晨,啼破骄阳,吐故纳新。 【男】:在百花争妍,万紫千红的盛春,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在2 ...

  • 大型春节文艺晚会主持串词
  •   一、开场白   【女】: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男】:全院干警及家属同志们:   【合】:下午好!   【男】:申猴隐退,鼎故辞旧,万象更新;   【女】:金鸡拂晨,啼破骄阳,吐故纳新。   【男】:在百花争妍,万紫千红的盛春 ...

  • 大型春节文艺晚会主持人串词
  • 一、开场白 【女】: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男】:全院干警及家属同志们: 【合】:下午好! 【男】:申猴隐退,鼎故辞旧,万象更新; 【女】:金鸡拂晨,啼破骄阳,吐故纳新。 【男】:在百花争妍,万紫千红的盛春,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在2 ...

  • 法院春节年拜联谊会主持人串词
  •   一、开场白   【女】: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男】:全院干警及家属同志们:   【合】:下午好!   【男】:申猴隐退,鼎故辞旧,万象更新;   【女】:金鸡拂晨,啼破骄阳,吐故纳新。   【男】:在百花争妍,万紫千红的盛春 ...

  • 2005年春节年拜联谊会主持人串词
  • 一、开场白 【女】: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男】:全院干警及家属同志们: 【合】:下午好! 【男】:申猴隐退,鼎故辞旧,万象更新; 【女】:金鸡拂晨,啼破骄阳,吐故纳新。 【男】:在百花争妍,万紫千红的盛春,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在2 ...

  • 2014年春节年拜联谊会主持人串词(法院)
  • 一.开场白 [女]: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男]:全院干警及家属同志们: [合]:下午好! [男]:申猴隐退,鼎故辞旧,万象更新: [女]:金鸡拂晨,啼破骄阳,吐故纳新. [男]:在百花争妍,万紫千红的盛春,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年.在2 ...

  • 县人民法院2005年春节年拜联谊会主持人串词
  • 通海县人民法院 2005年春节年拜联谊会主持人串词 一、开场白 【女】: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男】:全院干警及家属同志们: 【合】:下午好! 【男】:申猴隐退,鼎故辞旧,万象更新; 【女】:金鸡拂晨,啼破骄阳,吐故纳新。 【男】:在 ...

  • 新年联欢晚会节目表及主持词
  • 晚会开场: [女]尊敬的各位来宾[男]各位知青朋友和网友们[合]大家好! [女]《XXXX联欢晚会》[合]正式开始! [女]你爱的是春天,我爱的是秋季,秋季和我们的年龄相似,春天象不甘寂寞的你。 [男]你那爽朗的笑声,是春天的玫瑰,我那疲惫 ...

  • 知青联谊会十周年庆文艺演出主持词
  • 联欢部分) 开场白 [女]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男]同志们,朋友们, [合]大家好! [女]庆祝峡江县上海知青联谊会成立十周年文艺演出, [合]现在开始!    [女]你爱的是春天,我爱的是秋季,秋季和我的年龄相似,春天象不甘寂寞的你。   ...

© 2024 范文参考网 | 联系我们 webmaster# 12000.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