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的根本差异:对“人”的理解不同[原创]
塞上迂叟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
中西文化的根本差异:对“人”的理解不同
中国文化具有整体性观念,因此对于“人”的理解也就不限于“人”自身,要着眼于整体。首先,任何一个人绝不可能脱离人群整体而独存。人群整体稳定而健康地发展,这是每一个人生存的前提,所以每一个人都有义务首先要确保此整体的长治久安,然后才谈得到自己的权益。否则,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其次,人类同样不能离开宇宙大自然而独存。所以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就必须协助宇宙大自然的发展,中国话称之曰“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 在此整体观念的影响下,中国文化讲究“人道”,即人与人相处的伦理、道理,如孝弟忠信等(中国文化的“人道”不完全是近代西方人所讲的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父慈子孝,夫妻爱敬,家庭才能和睦;人人以忠信行事,社会才能和谐;彼此以仁爱相处,人类才感幸福:这些都是人道。只有讲求人道,人类大群才易融合、稳定、发展,国家民族才能长治久安。中华民族屡遭磨难而终能团结、复兴,人道主义是根本原因。
西方文化有分别发展的趋向,哲学、艺术、宗教、科学可分头前进,并不融为一整体。哲学家对人、人生的思索往往局限于人类自身,并不旁及他物,如强调人类的理性、个人的独立自由、个人的权益等。固然西方人亦知个人绝不可脱离整体而独存,但往往把外在的环境看作是一种束缚,希望有所突破,以求个人的充分发展,遂有战胜自然之类的口号。西方人理想的人生观就是个人的各种欲望、权益得以充分伸展之人生,谓之“人的全面解放”。正因西方文化强调人权,所以西方人在个人权益保障方面做得较好。但人权必争而后得,所以在西方个人主义被普遍信奉,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比较远,大家彼此互不干扰,如此一来就不容易形成一融洽整体。人权如称,必辎铢必较方能平衡,稍有倾聚即会失衡;人道如路,人人可践而行之。人权观不易形成一整体,如西方社会子女成家后与年迈父母外出就餐,竟然是AA制,各掏各的钱,即明证。
中国文化不讲人权讲人道,而人道包含了人权。如果人人都能切实行人道,则社会和睦,应做之事都已做到,每个人的人权也自在其中了,并不需再争。奈何人道是责任义务,而人类
自私的天性多只愿争权利,不愿意担责任,所以社会上为一己私利而损害他人权益的事就屡见不鲜了。
进一步说,人权观还有一终极价值问题:假设有一社会人权都得以充分伸张,每一人之一生都很舒适,请问这样是否就是最理想之社会与人生?答案若为肯定,则请问此种人生与同样度过舒适一生的一只宠物狗之禽兽生有何区别?禽兽一死,对此世再无丝毫影响;此种人一死,对此世界也是无丝毫影响,人岂不等同于一只禽兽?孟子曰:“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岂不令人深思?
中国文化早已虑及于此,故提倡人道不提倡人权。人道既包含了人权,更重要的是人道观才能形成一整体。首先是人类整体:个人一己必有一死,而人类文化大生命之整体则必生生不息。只有将小我投入此人类大我,人之价值才会永恒;其次,人作为万物之灵,只有将人类投入天地大自然中,才能赞天地之化育,如此才体现出人类价值。由个人而国家而人类而宇宙天地,层累而上,人之价值才会不朽。只顾一己的温饱舒适,这和禽兽毫无区别,体现不出人的真正价值。
可见,中西文化的根本差异在于对“人”的理解不同。全面权衡,多谈人道,少谈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