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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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省发改委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管理岗位人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7月1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由省发改委人事处会同各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受理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省军区西招5楼报告厅(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0号)。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请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省发改委人事处确定,另行通知。
五、考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通过电话进行查询,查询日期及咨询电话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如果岗位笔试成绩及格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