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XX社区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
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关于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文件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XX社区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XX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社区民警综治副书记、书记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大会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中共XX社区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热心公益、奉公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有较高群众威信。必须不折不扣坚持“三严三实”要求,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担任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是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二是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的;三是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四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未满的;五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六是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的;七是担任社区干部期间,长期不公开居务、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的;八是选举前拒不作出承诺的;九是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被有关部门查证的;十是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
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十一是散播与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言论或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甚至公然对抗的。十二是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严重经济问题的;十三是在担任社区干部期间,工作消极懈怠,不负责任,出现不履职、履职不到位等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十四是违反社会公德,存在不履行赡养义务、虐待家庭成员、包养情人等行为的;十五是有吸毒、参与赌博、嫖娼、打架、酗酒闹事等不良恶习被查实的,组织、参与邪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四、大会选举时,党员有下列六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一是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二是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三是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四是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五是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六是长期外出,本人明确表示求返回参加选举的。
五、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分别进行差额选举。社
区民警综治副书记进行等额选举、专职专选、不占职数。
七、经中共XX街道工作委员会批准,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XX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XX名,其中书记XX名。经公推提名党支部委员候选人XX名,选举XX名,差额XX名;书记候选人XX名,选举XX名,差额XX名。等额选举社区民警综治副书记1名。
八、中共XX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社区民警综治副书记、书记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办法,由公开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综合考察,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公示后,经党员大会酝酿,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九、选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差额选举委员、等额选举综治副书记,第二轮再在选出的委员中投票差额直选党组织书记。
十、中共XX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社区民警综治副书记;书记的选举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分两轮投票,分两次计票,分两次宣布计票结果。
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仍未取足名额,则不再选举。
十一、选举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相应符号栏内划 “Ο”;反对的,在其姓名相应符号栏内划
“×”;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相应的符号栏内划“Ο”,只写姓名不划“Ο”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
填写选票用钢笔或碳素笔,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十二、大会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十三、选举设XX个票箱,投票顺序:首先监票人和主持人投票;接着党员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依次投票。
十四、选举设监票人XX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人员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五、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不参加投票。
十六、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共XX社区支部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七、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