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认清形势 明确目标 攻坚克难 全力推进 扎实做好两税征收工作
-在全县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动员大会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县人代会、县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县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堵塞税收漏洞,确保财政预算平衡,为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创造条件。刚才,宣读的《县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征收耕地占用税有关问题的通告》、《关于征收契税有关问题的通告》,是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的,希望大家会后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三个方面的问题,一会儿,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细心听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全县财政的收支平衡,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税收工作,增加税收收入,对于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大税收工作力度,尤其是要重点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工作,深挖税收潜力,堵塞收入漏洞,做到应收尽收。这样的决策部署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切合我县实际,十分及时、非常必要。客观的讲,由于我们以前这项工作开展得不好,干部群众中有一些模糊认识,甚至错误认识,因此,形成共识是前提。
  第一,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的需要。20XX年10月份开始实施的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收征管工作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年,河北省针对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出台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办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细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财政部门的安排,农税工作要转变工作思路,实现工作重点由征收农业税向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转移。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将组织对两税征收情况的检查,省财政厅决定从4月份开始对两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明确规定,对于应征未征及违反规定擅自减免税款的,省厅将足额征缴并上缴省财政。我县由历史等多种原因,此项工作一直没有全面开展,我县财政收入流失的同时,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还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法律及相关规定的权威、尊严也受到影响,甚至有的干部群众产生错误思想倾向,认为不交税是应该的。同志们务必要认识到,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不是可有可无的,是一项必须要做的工作,不征,就要违反国家税法和中央政策,况且今年中央和省都要对两税征收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如果做不好,国法不容,省、市不答应。对县本级来讲,将会影响地方可用财力,危及到财政安全,影响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和政权运转。对于企业、个人来讲,也是房地产手续合法有效的证明,现在北京、保定等大中城市没有交耕地占用税、契税,房地产就不能进行交易,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明摆着的事实。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交易日渐频繁,人们在这方面的意识也增强了,眼下出点钱交税,将长期受益,否则,今后进行交易、转让、抵押贷款等,先要补交税款和滞纳金,不然就没法进行,或者说交易了也属非法行为,得不到法律保护,不利于企业、公民正常开展经济活动。因此,重视和加强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的体现,是立足我县实际,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县级财力的需要,也是培养人们树立自觉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税收环境的需要,同时也是促进企业、公民正常开展经济活动的需要,我们必须要重视这两税的征收。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
  征收两税与当初征收农业税一样,占地、交易就要照章纳税,这是国家法律的规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没有商量的空间,绝非儿戏。这次动员会,既是一次全面动员部署会,也是一次广泛宣传政策的会,今天来的企业界代表比较多,并且在两税征收方面企业界是大头,希望大家认识到这一点,在积极主动的申报纳税同时,也要协助政府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配合征收部门开展好工作。
  第二,开展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是全县财税工作的大局需要。20XX年,财政总收入安排27496万元,同比增收2938万元,增长1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安排9418万元,同比增收858万元,增长10%。按收入计划测算县级可用财力为20209万元,安排当年财政支出20209万元,同比增长18.8%。主要是考虑公务员正常滚动增资和全部兑现国办发[20xx]14号文增资政策,增加了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偿还朝阳路、县乡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欠账。
  完成上述目标,我们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国家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税率整体降低2个百分点;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如增值税起征点调高等都将直接导致税收减收。二是提高“两个确保”和低保水平,将增加支出。三是根据国家的调资政策,20XX年新增工资部分以及落实以前年度工资欠帐等由县财政负担将增加刚性支出  多万元。四是我县税收占GDP的比重和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财政收入增长的后劲不足。五是我县已进入偿债高峰年度,今年按政策规定,省市财政将扣还我县各项借款近  万元。六是今年县乡道路建设我县投入资金  万元,  路建设我县投入配套资金  多万元。上述减收增支因素,都无疑会给我县财税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在我们财政面临巨大压力的同时,我们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又在大量流失,可以说很不协调。
  从近年来应征未征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源情况看,我县契税、耕地占用税在征缴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由于前些年的财政体制不合理,导致一部分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税源流失。各乡镇为了不提高乡镇财政收入基数,在完成当年农业税收入任务后,瞒报、漏征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二是在城区开发改造过程中,对契税、耕地占用税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征免界限不清,建设、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还未真正形成,税收征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带头纳税意识不强,托关系、走后门以达到逃税,导致一部分税源流失。此项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今年财政收入目标的实现,影响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大局。因此,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将两税征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组织,特别是建设、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必须要卡死口子,堵住漏洞,切实做好两税的征收工作。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是纯地方税种,是县级可用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尤其是税费改革后,农税工作的重点一直是侧重于对农业税的征收。随着税费改革的深入进行,农业税率逐年降低,并且近年内将全部免除,这对于我县这样一个工业经济尚不够发达的农业大县,农税收入依然是地方可用财力的重要来源的现状,必然产生很大的影响,财税工作面临极大的挑战,可以说工作形势较为严峻。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县经济社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县域内项目建设方兴未艾,房地产市场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交易日趋活跃,耕地占用税、契税税源增加迅猛,潜力巨大;由于多种因素,我们对这两税的征收还非常不到位,税收流失极为严重,“守着金碗没饭吃”。与周边兄弟县市相比,我县两税征收明显滞后。以20XX年为例,我县征收契税8万元,徐水县则征收了360万元,高碑店征了380万元,涿州征了960万元。从税源情况来看,我县与这几个县市没有多大差别,而契税收入却相差悬殊,可想而知,我们漏掉了多大的税源,从另一个侧面也可看出,全县这两税有很大的潜力尚待挖掘。据初步统计,自20XX年1月至20XX年底,仅在房产交易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散户交易额就达5000多万元,此项应征契税达200多万元,还不包括一些大型交易,更何况还有一大部分私下交易房产的行为,导致税源流失严重。因此,重视和加强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应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农税征收工作的重点。
  第三,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是保证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建设一个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更全面的、发展比较均衡的小康社会。所谓更高水平,就是用大体20年的时间,使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比20xx年翻两番,人均超过3000美元,相当于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按照国家统计局测算,未来20年,我国经济将保持7.18%的年均增长速度。虽然我县近几年保持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从去年开始进入保定市一类县行列,但与其他先进的兄弟市县比较我县的经济总量还比较小,特别是人均GDP过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很艰巨。今年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较重,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量都很大。尤其是我县保稳定的任务很重,一方面,全县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低保人员增加,另一方面,公共卫生、教育、文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也很大。全县现有财力除保证工资支出外,还要保证下岗再就业、困难群体救助、医疗体制改革等公共性支出,这些都需要财税部门切实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争取多收、超收,为加速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努力。因此,加大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落实措施,努力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
  这项工作事关财政收入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要做细致、扎实的工作,确保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第一,加强宣传,形成氛围。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前段时间,各有关部门采取了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政策,并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从试运行情况看,征收效果还不理想。据有关统计表明,仅机关干部未交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就占很大一部分。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标语条幅,要组织流动宣传车在主要街道巡回宣传,财政、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电视台做专题访谈,要开展税收进度电视公示。通过上述措施,形成强大的声势,创造良好的税收征管氛围。要做过细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我们相信只要把道理和纳税户讲清楚了,群众会理解和支持我们的。
  第二,把握政策,依法治税。一是要做到应收必收。20XX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对税收征收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了具体规范,在法律、制度、机制和手段上为强化税收征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特别是对依法治税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依法征税是税收工作必须时刻遵循的基本原则,税收征管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税收征管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既不能多征,也不能少征。要努力建立和完善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和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这次征收活动,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款的纳税义务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扣缴税款,并按税收政策规定加收滞纳金;对拒不缴纳契税的纳税户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涉税需强制执行案件,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根据税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政府研究,确定以下几条政策,在征收过程中要注意把握:
  一是明确征收范围:1、20XX年新批准占地,政府明确“打包”出让的,不再单独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凡未明确“打包”出让的,照章足额征收。2、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已经批准占地,但未缴纳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必须足额补缴税款,否则按规定查处。3、20XX年以前批准的占地,县政府视情况,适时统一组织清理征收。4、企业破产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应税行为,承受方的承受价格视为“打包”出让价,不再单独征收耕占用税和契税。5、单位集资建房属契税征收范围,应照章征收。
  二是注意把握征收标准。要严格按照县通知和方案中规定的范围进行征缴,对上级有明文规定的免减对象,要认真按政策执行,决不能犯扩大化的错误,造成不稳定因素。(加上政策规定)
  一、征收范围
  (一)耕地占用税的征收范围
  占用耕地(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契税的征收范围
  1、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
  2、房屋买卖、交换、赠与。
  3、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上、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1)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款方式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二、税款的征收程序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耕地占用税计征税额为5元/平方米;契税税率为4%。
  (一)耕地占用税、契税实行纳税申报制度。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契税纳税义务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财政部门办理纳税申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1、获准征用或者占用耕地的单位或个人,持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直接到财政部门办理耕地占用税的申报、完税手续。
  2、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由土地管理部门提供土地的成交价格,土地承受者直接到财政部门办理契税的申报、完税手续。
  在国有土地出让过程中,有政府明确批示以“打包”方式出让国有土地的,纳税人所交纳的土地价款为含税价格;没有政府明确批示的,纳税人应依据土地成交价格和面积依法纳税。
  3、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由房产管理部门提供房屋的成交价格,房屋承受者直接到财政部门办理契税的申报、完税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的成交价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成交价格的组成部门,不应剔除。
  4、财政、土地、房管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未办理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或减免手续的,不得划拨征用或占用的耕地,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
  财政部门有权向土地、房管部门查询有关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的资料,土地、房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
  (二)对纳税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机关申报纳税的,从滞纳之日起,耕地占用税按日加收应纳税款5‰的滞纳金,契税按日加收应纳税款2‰的滞纳金。
  (三)纳税义务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并经多次催缴后仍不履行征收机关的完税决定,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的,财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要强化服务,提高效能。搞好征收会战不是简单的工作,不仅要加强税收征管,而且要做好优质服务。财税部门要适应新形势,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开创工作新局面。要进一步简化办税手续,公开办税制度,在政策咨询、纳税申报、发票供应等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创造一个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税收是政权运转的前提,是生产力发展的基础。组织收入是财税干部的天职,是衡量广大财税干部工作成就的最根本的标准。因此,我们要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做好工作。同时要加强自律,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讲法不讲情,恪尽职守,执法为公,不管是谁,只要触犯税法,偷逃税收,都要依法严加惩治。
  三、加强领导,圆满完成契税房产税收缴工作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缴工作在我县来讲是一项新工作,硬任务,刚刚起步,工作量大,政策性强,必须加强领导,严密部署,集中精力,全力推动,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开展好征收工作。
  第一,落实责任。近年来我县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不太规范,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征收难度较大,所以我们这次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纳税作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的切入口。各单位主要领导就是这次契税、房产税征收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本人要带头纳税。同时,要配合征管部门,将本单位应缴未缴契税的干部职工的名单拿出来,在做好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工作、督促其主动纳税的同时,对没有按法定程序缴纳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干部职工,实施强制执行,采取统扣统交的办法。
  第二,要标本兼治。征管部门要以这次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会战为契机,依法治税,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目前,我们出台了《定兴县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及《契税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办法》,这就是我们征管部门实施依法纳税的依据。今后,我们征管部门就要依照《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两个办法来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征管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上,必须做到标本兼治。治标,就是要加大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政策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舆论,增强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治本,就是要形成制度,依法纳税,依法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实现应收尽收。
  第三,要协调配合。征收会战是全县一次大型的经济活动,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度,支持财税部门做好税收工作,支持财税部门依法治税。对妨碍财税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公安、司法机关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做好涉税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与财税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和协作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户籍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新闻宣传单位要加大税收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舆论氛围。
   同志们,搞好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对于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目标意义重大,更是县委、县政府交给大家的政治任务,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鼓足干劲,强化举措,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征收收入任务,向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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