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

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

——《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以西城区为例》节选

[日期:2009-11-24] 来源:北京社科规划办 作者:北京市委党校讲师 李 兵 [字体:大 中 小] 北京市在1990年就已进入老年型社会,比全国早十年。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增长速度高于全国总人口增长速度,到2006年年底,北京市户籍老龄人口有230多万。预计2010年后,北京市将进入老龄化快速的推进阶段,老年人将达到250万。2050年则会迎来高峰时期,预计老龄人口将高达650万,这意味着在每3个人中,就会有1个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北京市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的同时,人口日趋高龄化。据预测,2010和2020年北京市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在总人口的比重将分别达1.7%和2.3%。由于老年人口规模的扩大,多年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住房条件的逐年改善,北京市家庭规模却不断缩小,核心家庭的比例上升,老年人家庭不断空巢化的趋势明显;独居老年人的数量增幅较大,其中又以女性为多。

目前老年人选择由养老机构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的意愿提升非常快,6年间提高了近13个百分点,愿意住养老院的老人达到22.8%,月均意愿支付水平为1000元。而当前老年人更多的还是选择居家养老,其中,70%的老年人对“上门看病”医疗服务这方面的需求都很强烈。另外,全市约有14万的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而当前养老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日常生活照料,与老年人不断增长的护理需求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北京市数据由北京市老龄办提供)。 因此,北京市把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为解决老龄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而北京市西城区于2004年选择月坛街道和德胜街道进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现已在全区展开。西城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经走在全市和全国的前列,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2009年,北京市老龄委作出决定,将在西城、顺义和房山等区进行试点,实行依托社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在试点的基础上,居家养老模式将向北京市推广。这是《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以西城为例》研究课题以西城区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原因。本文节选了这个研究成果第六章的内容。在这一章里,我们尝试设计出一个适合解决西城区老龄问题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体系,并认为一个较为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体系应当由以下三个方面组成。

一、服务任务

1. 健康服务计划

健康服务是老年人第一位的需要,该计划包括:

(1)健康讲座。充分利用社区“星光老年之家”等活动场所,邀请医疗健康方面的专家,开展针对老年人需求的各种健康讲座,提高老年人对疾病的预防意识和能力。这项任务已经开展,下一步应当在内容和形式上继续丰富、深化和扩大。建议该任务主要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市、区、街道三级政府支持,市、区卫生部门和社区卫生站积极配合,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2)努力完善社区卫生站的服务功能,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以社区卫生站为依托,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建议由街道、社区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尽快设立社区全科大夫,建立巡视门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从大医院派医生到社区卫生站,方便老年人,特别是老年妇女看病;尽可能满足老年人合理的药品需求;更新社区卫生站的医疗器械。市劳动保障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政策,提高老年人在社区看病报销的比例。

(3)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出台明确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培育社会组织和企业兴办医疗健康护理业,健康护理业采取准市场化或市场化的运营方式。服务内容主要涉及陪同看病服务、家庭病床、专业健康护理、急救服务、代办取药、体检和康复等。贫困老年人的护理费用可由市、区、街道三级政府全部或部分承担,采取准市场化的运做方式;其他老年人的护理需求可采取市场化运做;建议市、区卫生部门和社区卫生站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同时,希望国家和市劳动保障局能够研究和出台政策,把家庭护理和家庭病床的费用纳入报销范畴。这是一项长期工作,但现在就要着手进行。

(4)进一步完善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制度。建议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市、区和街道三级政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市、区、街道三级民政、卫生和老龄部门相互配合,摸清贫困老年人的健康需求,积极探索建立贫困老年人医疗救助的追踪制度,探索实施贫困老年人医疗救助的准市场化运做机制。同时,考虑贫困边缘老年人的医疗救助问题。这项工作既是当前任务,也是长期任务。

2. 日常照料服务计划

这是老年人第二位的需求,具体包括:

(1)继续完善社区日常登门巡视制度。由敬老巡视员、楼门组长和志愿者组成的巡视员队伍,搜集整理老人的需求信息,传递给社区建设协会、为老服务供应商或机构,逐渐满足老人需求。巡视员监督并向社区建设协会反馈供应商或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和老人满意度。加强社区民警与空巢老人的联系,加强对空巢老人居住地的巡视,向社区民警提供重点空巢老人情况,以便为老人及时提供救助。为更多的高龄空巢老人义务安装紧急求助铃。同时,完善邻里探望、志愿服务等。

(2)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的功能。充分利用96156的电话服务,整合社会为老服务资源,满足老年人的照料需求。

(3)完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整合机构养老站,使各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全托和日托服务。区、街、居各个层面都要建立温情服务网,对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开展志愿陪伴等形式多样的温情关爱服务。鼓励老人走出家门、步入社区、融入社会、积极参与社区活动,支持社区建设与发展。发动驻地单位、辖区服务网点和“4050”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低偿优惠服务或志愿服务。

(4)家政服务公司进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保姆服务、小时工上门服务、家庭房屋门窗和上下水修理、电器维修、上门做饭、代理购物、协助洗澡、修理指甲及修脚、理发等服务。为保证老年人的权益,建议街道和社区要对家政公司进行监管,特别是保姆服务,要选择守法经营、信誉好、服务周到的家政公司进驻社区,为老年人服务。同时也要保证家政公司的合法收益。

(5)送餐业务进社区。不建议政府投资兴办针对老年人的配餐中心,即使投资兴建,也要在市、区和街道一级建,要考虑规模效应。理想的办法是,由街道和社区向社会上的配餐公司发布需求信息,鼓励和有选择地吸引配餐公司为老年人提供服务,配餐公司与老年人之间的供需关系则由配餐公司与老年人双方具体协商,街道和社区加强协调和监管工作,保证双方的利益。

(6)不断满足贫困老年人日常照料服务需求。政府采取补贴、购买服务或准市场化的运做方式,依托社区建设协会、其他社会组织或公司,为贫困老年人提供服务。

过去几年,月坛街道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下一步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巩固、完善和提高。

3. 精神文化服务计划

这是老年人第三位的需求,具体包括:

(1)进一步丰富文体娱乐活动。建议市、区、街道三级政府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文化、新闻、体育等部门策划,社区承办,成立各种文体兴趣小组,不断满足老年人,尤其是女性老年人文化读书读报、表演展示、纺织绘画和工艺制作等方面的需求。同时,鼓励、发动和吸引驻地单位、专业文体组织、社会团体、志愿者和家庭个人等积极参与。

(2)加强社区老年学校建设。开设书法、音乐、绘画、英语、计算机等课程,丰富老年学校课堂内容。

(3)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社区协调联系,并提供场所,公检法、律师事物所、卫生、高校、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志愿者组织等部门以及个人积极参与,满足老年人各方面的咨询需求。

(4)发挥驻地老年人才资源优势,鼓励发动热心社区活动的老年人,特别是行政机关退休的老年人,参与社区老年人精神文化服务活动,促进社区融合和人际关系和谐。

二、基本建设任务

1. 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1)养老设施建设。改造已有养老院,根据实际情况,兴建一批养老院。兴建的养老院既要考虑福利性质,也要考虑市场运营。建议市、区、街道联合民政、建设等部门,认真规划,科学论证,并予以财政支持。

(2)活动场所建设。在老社区有限的空间内,根据实际情况,改建和兴建一定数量、美观实用的室内、室外活动场所,包括社区文化站、社区图书馆、文化广场等,提高利用率。建议市、区和街道联合建委、民政、文化、体育等部门,认真规划,并予以财政支持。

(3)整合社区内驻地单位资源。如何将驻地单位的为老服务设施和资源纳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实现资源共享,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建议全国老龄委汇同中央其他部委,以及市级委办局,在社区建设框架内,能够拿出有效可行的指导意见,以便基层落实。

(4)无障碍设施建设。建议在“楼车”试点的基础上,采用各级政府和驻地单位投资,社会力量捐助等办法,落实建设部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要求。

(5)增加健身器械。建议市、区、街道联合建设、体育等部门,利用政府财政投入和福利彩票,增加社区体育健身器械的供给,扩大健身器械的种类,提高健身器械的质量。

2. 组织建设计划

(1)继续培育社会组织。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民间组织参与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建议中央和市两级给予明确的指导意见。这项工作需要持久地开展。

(2)继续完善社区建设协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发挥和加强社区建设协会的为老服务作用。区和街道在此项工作中应有一个统一的部署。

(3)加强老年人协会建设。积极探索老年人协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使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当中。建议民政部、全国老龄委和市民政局、老龄委两级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区和社区要加强对老年人协会的管理和指导。

(4)发展志愿者队伍。建议中央、市、区出台明确的指导意见,建立义工制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加入到为老服务中来。

3. 社区环境整治计划

(1)治理小区环境卫生。建议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志愿者、老年人协会清理垃圾。建议环保部门、街道和社区拿出有力措施,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出资或要求物业增加垃圾桶数量,杜绝小区乱扔垃圾现象,进一步规范宠物饲养行为。

(2)社区内停车场规划。建议区、街道和社区联合建设、公安、城管、交通和驻地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拿出具体措施和办法,解决老社区的停车位问题,规范停车行为,让出消防通道、急救通道和活动场所,方便老年人行走和活动,这项工作很难,但也要认真考虑。

(3)保障交通安全。建议市、区、街道和社区联合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穿越小区公路的交通拥挤和交通安全问题,方便老年人出行。

三、行政任务

1. 行政管理计划

行政管理计划主要针对老龄办而言。

(1)定期报告制度,使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及时了解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便改进工作。

(2)建立评估机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质量等进行监督评估。

(3)完善数据库建设,使其成为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的知识和信息宝库。

(4)完善行政咨询和专家咨询制度。就社区居家养老问题开展咨询服务。

(5)科研计划。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建议由老龄办牵头负责该项工作,计生等部门参与。

2. 市场开发计划

所谓市场开发计划,就是如何培育市场,更多地利用市场机制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

(1)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包括金融、信息、房地产、家电等企业加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来。这是一项长期任务,有难度,但前景看好。建议政府从现在开始,就着手培育。

(2)能否在老社区建大超市,方便老年人购物。建议街道、社区联合商务部门,与商家联系,进行论证。

(3)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建议各级政府制定鼓励措施,引导企业开发、生产老年人特殊用品,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发展。政府为商家提供老年人需求信息,引导企业研发、生产老年人需求的提高视力、助行类、听力辅助、操作器具、协助吞咽设备等各种辅助设备。

(4)加强职业培训,增加就业。建议劳动和民政部门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纳入到整体就业规划中,并予以政策上的优惠。

3. 协调关系计划

(1)协调街道与驻地单位的关系,协调社区与驻地单位的关系,特别是与中央单位、北京市单位的关系。

(2)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街道、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的联系。

(3)明确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职权划分。加强政府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管,协调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4)促进代际和谐。鼓励家庭照料和子女照料。建议国家、市、区在这些方面出台相

关政策。

辅助政策是一项需要从长计议的工作,有难度,但值得去做。

四、政府的职责

此外,我们针对政府的职责,提出如下建议。

1. 理顺老龄工作体制

为使居家养老服务真正在社区推开,必须要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作用,逐步增加资金和人员投入,理顺老龄工作体制,完善服务保障。

(1)建议各级政府,尤其是各级老龄工作部门构建一个较为清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框架。并在此基础之上,协调老龄委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确定所要承担的工作任务,由此形成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合力。

(2)老龄工作应该得到更多的经费支持。通过项目运作申请资金,只能覆盖一些较大、较突出的项目,并不能解决社区内全方位、多方面为老服务资金需求。为保证中央和北京市发展社区居家养老的意见的实施,有必要使一定量的资金下拨到基层,便于基层开展工作。

(3)老龄工作应得到更多的人员保障。在街道层面,建议除设置专职老龄工作干部之外,最好在街道社区办或社区服务中心增设一名主管副科长(副主任),以加大工作力度,或者增设一名全额事业编工作人员,协助老龄干部工作,以保障街道老龄工作的开展。在社区层面,针对目前社区老龄干部任务多、工作忙的情况,建议在社区一级建立像计生协会、残疾人工作站那样的老龄工作站,配备老龄协管员,协助社区老龄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基层老龄工作有人管、有人做。

2. 完善服务内容

在实践中,本着“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确定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直接工作和间接工作。政府的直接工作主要是制定政策、做好规划和资金投入,以及部分由政府承担的服务工作;间接工作主要是把大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任务交给社会、企业、家庭和个人,并对其所提供的服务进行引导、扶持、培育和管理。

(1)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现在的补贴制度是按照年龄、困难程度来补贴,建议区民政和老龄工作部门改革现行的对老年人的补贴制度,结合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来评估,确定补贴标准。

(2)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和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建议区政府会同老龄工作部门与建设、民政、卫生等部门从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上加大力度。切实执行《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8]4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制定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具体优惠措施。

同时,在规划上整合区域为老服务资源,建立社区资源共享机制。如研究什么样的单位食堂可以向老年人开放、如何开放,解决老年饭桌的瓶颈问题以及其他为老服务资源向社会开放等。

(3)利用社会资源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投资。建议老龄部门与工商、税务部门进一步研究和制定企业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标准。同时,区别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对市场行为一定要实行政企分开。就拿老年配餐中心来讲,原则上不建议政府投资兴办针对老年人的配餐中心。对于什刹海街道已经成立的老年配餐中心,建议将其从行政直接管理中分离出来,把配餐中心与政府关系改变成国企与国资委的那种关系。老年配餐中心可作为社区服务中心下属、自收自支的企业,并受到社区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

(4)积极引导和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其向专业化、准市场化方向发展。积极倡导志愿者为老服务活动。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加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并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建立奖励机制,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稳定服务队伍。建议各级老龄工作部门会同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拿出具体的意见。

(5)建议各级老龄工作部门与宣传、新闻等部门在宣传导向、手段和效果上多下点功夫,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区居家养老氛围和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6)建议各级老龄办发挥作用,积极引导老年人发挥自身的作用,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3. 实行项目运作

实践表明,项目运作,既是基层的呼声,也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内在的要求,因此,建议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放在老龄工作部门,由老龄工作部门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实行项目运作:

(1)注重项目规划。各街道、各社区在总结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围绕着满足老年人需求和重点工作突破的需要,选择“热点”项目、“精品”项目、“实在”项目,突出项目的可操作性、连续性和实效性。

(2)强化项目评估。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应该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现实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证,根据现实情况对一些项目进行适当的调整,使项目的实施更符合社区居家养老重点工作需要和更具可行性。

(3)保障项目资金。设立为老服务专项资金,对经过仔细规划、认真评估的项目给予充分的资金支持,通过财政经费、福彩资金、慈善资金等多种方式的支持,确保资金到位。对运行效果良好、符合老年人需求的项目,如巡视服务等,应加大资金投入,使受益面扩大。

(4)加强项目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政府应对各个项目进行督导,使其按照项目书

的计划严格执行。在运作过程中,一是强化项目责任,所有项目一经确立即实行明确的责任制度,并与执行者的年终考评相挂钩;二是强化项目过程管理,老龄工作部门应对项目实施进行宏观控制,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偏差及时予以纠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不断提高项目的执行水平。

(5)做好项目总结。老龄办应要求各街道、各社区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要求全面、详尽、完整,包括活动记录、活动照片以及活动的经验和不足等,上级老龄部门根据总结情况,对各项目予以评定,并对优秀的项目进行表彰。

五、结论

通过《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研究——以西城区为例》课题的研究,我们得出以下有益的结论:

1. 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是开展工作的关键所在。

过去,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缺乏总结和概括。通过这次调研,我们初步形成了一个适合月坛街道特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不仅将已有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纳入进来,还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思路和发展方向。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政策上的创新。

2. 加强老龄办的职责是有效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

从构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体系,我们可以看出:老龄办并非可有可无,老龄办的重要作用是不可或缺的,老龄办的职能是不可替代的。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它需要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和具体落实,而老龄办的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制定政策。建议强化老龄办的工作职责,突出老龄办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3. 通过实践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是丰富政策研究的有益尝试。

我们没有沿用以往的做法,简单地搬用国外的学术理论来指导调研,而是根据多年的实践,经过认真的摸索和思考,提出了能够指导我们西城月坛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理论,这是一种尝试,更是理论上的创新。

4. 探索社区居家养老的运行机制是今后努力的方向。

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们必须明确,哪些是需要政府做的,哪些是要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做的,哪些是要发挥家庭和个人作用的。如何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培育市场,发展社会组织,是今后要努力的方向。

总之,我们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让更多的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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