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惩防并举 强化监督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XX年3月1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和部署20XX年反腐倡廉的主要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县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新局面,为圆满完成今年我局的各项国税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20XX年工作的主要成效
  20XX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南充市国税局和XX县委、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人为本抓教育,源头防腐建机制,严肃纪律重警示,强化责任抓落实,全面实现了“三个确保”、“三个安全”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20XX年县局切实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在县局新班子组建后,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围绕构建国税系统惩防体系框架,将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执行、税收征管体制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二是将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分解、分工落实到每个党组成员,落实到每个职能科室、分局,落实到每个岗位、职工,切实做好“一岗两责”;三是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特别是加强了对执行省局“五条禁令”、“八条纪律”和“三条纪律”等税收征管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了对违反税收征管纪律、违反税收政策法规、损害纳税人权益、影响当地投资软环境等行为的追究力度。20XX年我局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共追究责任并通报1人次,诫勉谈话一人次,扣发1人1个季度的工作目标奖。
  (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20XX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严厉惩治“五股歪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与税务代理机构彻底脱钩工作,杜绝明脱暗不脱的现象、不允许向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和参与税务代理活动收取费用,规范税务代理监管工作,20XX年来我局未发现一起有下属单位和人员违规参与税务代理的现象。我局坚决纠正利用职权向纳税人强行征订报刊、和借占交通、通讯工具以及报销各种费用等行为;坚决纠正“吃、拿、卡、报”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不正之风。抓好税收入库情况的清理清查,杜绝了买卖转移税款、混级混库、以费挤税、超前征收等违纪问题发生。抓好生猪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清理清查,严格执行川国税函〔20xx〕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生猪税收征收工作,特别是在收到群众反映我局金溪分局在生猪税收的管理中存在违规现象,我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处理。彻底清理银行账户,杜绝违规设置账户、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等问题发生。20XX年我局严格执行了市局的有关规定,在城区只保留1个基本帐户,撤销了3个多余帐户,同时将5个农村分局会计帐务收回县局,分局只保留出纳报帐职能;认真清理各种收费和代征代扣代缴情况,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纳税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三乱”行为;抓好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清理清查,严禁开票不收税、少收税或以费挤税,严禁税务机关自已开票用于自己报账。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全局的税收征管秩序进一步规范,干部作风纪律进一步严明。
  (三)行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深化。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及时清理、废止没有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省局《进一步推进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对外“十公开”和对内“五公开”,提高了“两权”运行的透明度。
  深入开展“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活动。按照总局要求规范窗口设置。办税服务厅做到集中受理涉税事项、公开办税基本程序、简并行政审批事项、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规范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购买、一般纳税人认定、许可审批等经常性涉税事宜办理程序,提升了办税服务厅“一站式”、“一窗式”、“全程式”服务效能。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认真贯彻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市局《20XX年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开展好系统内行风调查评议,在评议中发现问题、改进措施、转变行风,逐步完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为严肃作风纪律,进一步提高税务人员服务能力,做到文明办税、公正执法、优质服务,我局在20XX年开展了3次针对局容局貌、税收执法、依法行政、工作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清正廉洁等方面的情况的明查暗访,有力地促进了我局的行风建设,民主评议工作得到社会好评,满意率达98%以上。
  (四)信访案件治本功效得到较好发挥。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意见》。建立信访快速反应机制,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和隐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越级信访有所下降。把信访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对造成信访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格追究。20XX年我局直接收到信访举报案件1起,市局转来1起,县级部门转来2起(同1件事),以上信访件均办结或答复。同时,我局还建立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发挥预警机制作用,积极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防止滥用职权和发生不稳定事件,增加了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维护了稳定局面。
  (五)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本单位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安排专人负责抓落实。廉政教育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认真贯彻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信访工作条例》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二是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主题,结合市局录制的《一切为了纳税人》廉政专题片,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抓好正反典型教育。注重发现、挖掘和树立身边的廉政典型,使大家学有方向,赶有目标;结合省纪律录制的《汉源事件的背后》影碟及市局印发的南市国税〔20xx〕33号《关于陈晓东、熊永斌违法违纪情况通报》等案件,抓好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在干部职工中开展大讨论、大反思活动,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根据统计去年全系统的干部职工共拒收礼金15,900元,拒绝纳税人的吃请397人次。
  (六)“两权”监督进一步规范。对重点工作监督有力,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政治业务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徐家分局基建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都全程参与了监督,没有发生违反组织原则、人事工作纪律、廉政规定等问题及徇私舞弊行为。公务用车改革全面彻底,县局班子成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既节约了经费、又增强了干群关系,又从源头上防止了公车私用、滥用等不正之风的发生。税务执法监察深入开展,县局组成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检查),重点加强对税款代扣代缴、税款入库级次、“双代”手续费的支付、生猪税收代征、代理机构脱钩、行政处罚和涉农税收各项优惠政策落实等内容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定期整改。纪检组长与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7人次,监察部门向下属单位提出监察建议7条,纪检监察人员到6户企业对税务稽查案件和重点税源企业征管进行跟班作业,有力地促进了规范执法。
  20XX年,我局经过深入扎实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初步建立符合国税行业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二是整治“五股歪风”成效明显,全系统无被媒体曝光和立案查处的事件发生;三是信访总量明显下降,特别是越级信访得到有效遏制;四是基层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明显减少;五是纳税服务、行风建设有新亮点,行风政风评议继续保持在县级执法部门的前列。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以及在一些工作领域存在党风廉正建设的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岗两责”还不够落实。有的分局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反腐倡廉工作走过场,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软任务,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监督检查不够,单位问题成堆,干群关系失调。二是个别干部纳税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管理上有失公正,损害了国税机关的形象。三是个别分局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上级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生猪税收管理上违规委托代征现象时有发生。四是有的分局财务管理混乱,收支不及时入帐。五是监督制约还不够到位。有的好人主义思想严重,怕得罪人;有的监督检查不认真负责,敷衍了事,责任追究不力。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生猪税收管理方面,没有全面落实“双定”征收管理办法,尚隐藏着违规委托代征的隐患;二是税务代理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要杜绝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参与代理中介活动或以各种名义为税务代理机构承揽业务从中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行为;三是“双代”手续费管理方面,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基础资料;四是财务管理方面,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市局审计组指出的问题以及自身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要彻底纠正。对这些问题和隐患,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工作
  20XX年,全县国税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和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实现“三个确保”、“三个安全”的总体目标,用“三个贯穿于”统揽反腐倡廉工作,以关口前移、规范执法、预防职务犯罪为重点,推进我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五个无”的具体目标,即:无税务干部被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两指”和司法机关起诉定罪案件发生;无行政败诉案件发生;无被地方党委政府和省局、市局点名批评、通报批评事件发生;无损害纳税人和干部职工利益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发生;无被新闻媒体曝光查实的事件发生。
  (一)抓好思想教育、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继续抓好《四川省国税系统廉洁勤政教育实施办法》的落实,围绕切实预防职务犯罪,完善廉洁勤政大宣教格局。要突出抓好“四个一”和“三看教育”的落实,即:每个党员和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省局编印的《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及警示案例》一书,县局要建一个廉政宣传栏,每月和重大节日给职工发一条廉政短信,单位“一把手”和纪检组长给职工上一堂专题廉政教育课。以及到条件艰苦的工矿企业看一看、到下岗(失业)工人及贫困农民家里看一看、到农村参加义务劳动,到监狱看一看的体验式警示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增强党纪法律观念,规范从政从税行为。县局将在适当的时间邀请县纪委和县检查院相关人员给所有干部职工分别上一堂廉政警示教育和防止职务犯罪的有关内容的知识课,增强干部职工的抵御能力,筑牢职工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法纪防线。
  县局将在年内开展一次党章、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知识竞赛和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并按县局有关规定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鼓励职工积极参加省局、市局开展的“税务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参加省局、市局在全系统开展的廉政小品、歌曲、格言、警句征集评选活动,被省局、市局采用的,县局也将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相应的稿酬。
  今年将结合我局实际,学习顺庆区局“构建基层国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平台”工作经验,并进行全面推广。同时实行与纪委、司法部门每年至少一次的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加强情况交换和信息勾通,共同研究税务违法违纪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制度建设,掌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权。
  (二)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干部职工廉洁从政
  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开展对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监督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凡选拔任用干部、政治业务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单位基建工作等,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全程参与监督。经费预算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决策。
  巩固“五项清理”活动成果,今年重点开展三项治理,一是治理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及实物等行为,保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二是治理以各种名义投资入股陷入非法利益格局的行为,保证廉洁从税;三是治理各种巧立名目的庆典活动及奢侈浪费行为。加大公车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力度,巩固公务用车改革的成果,严禁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
  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积极建设节约型机关,坚决纠正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贱卖固定资产等问题,全年努力实现电费、水费、公车油耗、公车维修费、办公用品支出、会议接待费等6个项目同口径分别节约10%的目标。
  继续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跟班作业制度,年内至少完成对6户重点税源企业征管和税务稽查跟班作业、跟班问效;至少完成对城区不同地段的6户以上个体双定户在税额核定问题上的跟踪调查,努力确保定税公平。年内至少深入3个乡镇,调查了解税务执法人员在乡镇的执法情况、廉政情况、管理情况,努力促进基层征管工作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继续落实纪检组长与下级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纪检组长与下级单位负责人的廉政谈话,每人每年应不低于一次。
  全面落实《四川省国税系统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使执法过错行为和行政管理过错行为受到及时追究,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科学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明确目标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要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重新明确责任和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局每个党组成员、各个单位、各个科室、各个岗位,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切实抓好“一岗两责”。要强化责任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今年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在综合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的比重,变软指标为硬指标。要严格责任追究,不护短,不迁就,尤其是单位负责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违纪违规案件和信访案件的,必须按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以行风评议为契机,深化国税系统行风建设
  今年重点调查解决增值税起征点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位等问题,防止和纠正“以计划压力大为借口执行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政策走样、以加强不达起征点业户管理为名变相强制代理、生猪增值税征管办法不落实、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参与代理中介活动或以各种名义为税务代理机构承揽业务从中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行为、利用职权向纳税人指定推销税控器具、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以及吃、拿、卡、要、报、借、占”等不正之风。县局再次重申,各单位征收管理中必须严格执行增值税的政策、生猪税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纪律,不得违反和变相违反,一经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县局将严肃处理。
  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以办税服务厅为依托,集中受理涉税事项,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统一窗口名称、职责和标识;配合综合征管软件上线、所得税精细化管理创新等工作,调整和规范经常性涉税事项的办理程序,统一前台受理和内部工作流程,明确办结时限和标准,推动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体系,使纳税服务工作逐步实现征纳零距离、办税零障碍、执法零差错、服务零投诉,努力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由县局统一规范对外“十公开”、对内“五公开”内容和形式,建设“阳光税务”,确保纳税人和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今年市局将对我局进行重点行风调查评议,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三年来行风建设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达到纠建并举、以评促建的目的,确保我局在市局、县委和政府开展的行风评议和评满意单位活动中取得好的成绩。
  (五)加强案件查处、强力惩治腐败行为
  重点查处税务人员以税谋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税务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利用职权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属非法谋取利益的案件。各单位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查处,防患未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信访工作规则》,建立定期排查信访苗头、问题制度。立足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解决在基层。对在本年度出现的查证属实的信访案件,要进行严厉追究,是那个部门、单位出的问题就追究到那个部门和单位。是那个人出的问题,就追究到那个人。严格信访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对瞒报、压报重要案情信息引发大要案件、不稳定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建立案件剖析报告制度,继续实行信访案件工作分析预警、专项考核,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三、强化执行,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形成按级负责、逐级落实的良好局面。县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部门、基层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在部署、检查业务工作时,同时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责任范围内出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对涉及分管部门和基层联系单位在业务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信访件应进行初步了解,主动“问责”;对涉及违法违纪的问题要及时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各分局、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负领导责任,加强对本单位人员教育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及要求融入本单位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之中。今后,凡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单位,当年取消各种先进评选资格,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纪检监察部门要改进作风,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做到税收征管一线,跟班作业,准确把握廉政动态,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丰富考核内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反责任制规定的人和事,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齐抓共管,形成反腐倡廉合力。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必须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才能取得实效。对内,要进一步落实“一岗两责”,自觉坚持“三个贯穿于”的工作方针,即:将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执行、税收征管体制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做到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责任,让我们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大胆地喊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人人都主动监督,人人都自觉接受监督;对外,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有序地将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服务项目、行政审批结果、廉洁自律规定、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等向社会公开,推行“阳光税务”,不断加大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透明度,让每一个纳税人都是监督员,进一步促进我县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高效。
  (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按照市局和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能力素质建设。要加强基层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廉政制度在基层分局的落实力度,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分局兼职监察员、预警信息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打牢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要加强与地方纪委、司法机关及地税系统的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机制,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恪尽职守、淡泊名利、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共建有为、有位、有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国税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奋发努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推动XX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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