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管理中的人文关怀
2014-02-28 23:29
今天一位博士生做了一个很好的题目,就是高校管理中的人文关怀问题。实事求是地说,如果这个题目做好了还是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的。但由于研究做得不特别深入,因而得出的结论就容易受到质疑。
首先是为什么选择这三所院校没有给以很好的说明,因为这三所不足以代表一个地区的学校,当然更不能代表全国的高校,这样的选择就有点或然性。一般而言,进行案例研究的话都属于目的性抽样范畴,如果不能把目的说得非常清楚,则研究过程是非法的。如果是方便抽样的话,仅仅能够表明确实存在某些现象,不能证明这种现象有多大的代表性,或者说不能说明它的普遍性。如果是为了比较三个学校具有不同的特色的话,那么就需要把比较的维度明确出来,然后按照相同的原则收集资料,这样的比较才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如果比较的维度不明确的话,则可能完全流于个体的想象。所以,研究问题不明确是这个研究第一大突出问题。采用方法不规范则是其最大的内伤。
其次是对核心概念没有进行严格规范,这样的话就很难衡量研究对象的感受是否符合这一概念范畴。人文关怀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这个概念在不同的人眼中语义是不同的,因此在调查必须保证大家说的基本意思是保持在相当的水平上,这样才能保证所调查的事实究竟是存在还是不存在。由于这个概念的主观性比较强,因此必须想办法使之能够做到客观化表达,即要通过事实来反映自己的意见,而不是简单地表达个体的感受。
在对这个概念定义的时候,不能仅仅从个人感受出发,不能做想当然的界定,必须有理论依据。比如采用马斯洛的层次需要理论来表达人文关怀,因为这是一个比较公认的分析尺度。所以,怎么使思维超出日常的经验水平是对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
再次是关于访谈意见的解释上,解释的观点应该是站在被调查人的立场上进行,不能站在调查人的立场进行,特别要避免用自己的意见来穿凿调查对象的意见,那样的话是一种工具主义的研究路线,即用别人的言论来证明自己的先见,这个先见可能是一个偏见,虽然这个偏见也有一定道理,但它容易引导调查者对资料的选取,这样就影响到研究结论的公正性。
最后,关于研究主题与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上也是需要斟酌的,我感觉由于对人文关怀笼统化处理就没有发现它与满意度研究之间的差别。说到底,人文关怀是指正当的需要是否受到尊重或重视,如果无视这些东西就是缺乏人文关怀,否则就很难说。如果说对待遇不满就代表人文关怀缺失恐怕还不怎么合适。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学校虽然努力了但与教师与学生之间期望之间存在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说缺乏人文关怀。如果学生和教师的正当吁求不受到重视,则可以判定缺乏人文关怀。这说明,概念的严格界定是研究成功的关键,因为只有严格的概念界定才能使本身研究成果具有可测量性,具有自明性,否则自己都不知道在讲什么。
话说回来,同学勇于做调查研究是很难得的,因为现在的学生大都是书斋型的,不善于做调查研究,所以敢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和研究问题对自我提升意义非常大。但在调查之前,一定要把研究方案设计好,这样调查出来的结论才是可用的,否则就很难使用。
就不同学校不同表现而言,影响因素非常复杂,因此一定要善于追溯事物背后的原因,
不能把简单现象作为事物的本质,如认为学校层次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独特历史,如果对学校成长的历史不做考察的话几乎是不能理解这个学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