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中国"的价值理念与目标

摘要徐景安(以下简称徐):从2007年11月至2010年5月,我发起举行了二十次创建中国新文化(北京)研讨会,讨论的主题是重塑价值理念、价值目标,以追求资源有限条件下的幸福最大化取代财富最大化。

  今天举行“幸福中国论坛(北京)”第一次会议,想就中国改革的路径做进一步的讨论。

  为什么取名“幸福中国论坛(北京)”呢?

  第一,对于中国未来的改革有许多主张,各有理由和依据。但从启动改革来说,起码要符合三个条件,即社会有共识、局面能掌控、受恵于民众。我认为以“幸福中国”为价值目标与价值理念,是启动与推进改革的最佳选择,举行论坛的目的是就这个主张进行讨论与批评。

  第二,自“幸福广东”提出以后,有两个省与五十五个城市先后提出把幸福作为执政理念。广东首次公布了二十一个地级以上市的幸福指数排名,不少城市以提高民众幸福感为目标推出了改革措施。中国正在悄然掀起以幸福为目标代替发展为目标的改革浪潮。

  第三,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世界开始了以国民幸福指数代替GDP作为发展衡量目标的探索。2011年5月24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巴黎发布一项名为“幸福指数”的在线测试工具,用来衡量民众的幸福感,并在经合组织三十四个成员国之间进行比较,以幸福为目标成为世界现代化建设的新潮流。

  “幸福中国论坛(北京)”将重点选择有体制突破与示范意义的地方治理经验作为主题发言,不停留在理念的争论上,倾向于实践经验的总结、概括与提炼,有助于实际地推进改革。

  周志兴(《共识网》总裁,以下简称周):关于幸福问题,昨天徐景安先生在《共识网》跟我有一个对话,我又进一步温习了他的理论。所谓幸福,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不同目标。比如说改革开放之初,我们贫穷的时候,能吃饱、穿暖,有房子住,好像就是幸福了。发展到现在,GDP与财富已经得到很大提升,这个时候幸福就有了新的要求、新的标准。

  今年“两会”的时候,我一个是政协委员的朋友,做了一个提案,说以后不要再提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了,而是以幸福为中心。她可能没有看过徐先生写的书,但是她也是这么想的,这就是不谋而合,可以叫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共产党的宗旨是追求最广大人民的幸福,而我们每个老百姓的目标也是幸福,执政党的目标与老百姓的目标是融合的。如果单提经济建设,搞GDP,这就和老百姓的目标不能完全贴在一起。

  幸福可以包含很多层次,人与人也不同。有的人有了好的生活,物质上满足了,他就觉得幸福了,但有的人希望更安全一些、更自由一些,还有参政的愿望。

  如果确定幸福为目标,说到底符合老百姓幸福的才是好东西。

  所以,为“幸福中国”这样一个目标,我们愿意起一点作用,发挥《共识网》,包括我们旗下其他媒体,像《领导者》杂志、《财经文摘》的作用。

  徐:我提供了主题论文《幸福中国:新改革的旗帜与目标》,基于如下考虑:

  第一,中国与世界问题的症结是把物的占有与消费作为价值目标、价值尺度、价值标准。我国改革开放实现了从政治为本位向物质为本位的转折,接受了把物的占有与消费作为目标、尺度、标准的价值观,政府以经济为中心,民众以挣钱为第一。这一方面是历史的进步,摆脱了政治狂热,追求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另一方面成为中国问题的总根源。当党、政府、民众都以财富作为追求的目标、尺度、标准,这个社会就成了物的博杀场,失去了公平、正义、道德。

  政府拥有权力、资本掌握资源成为赢家,民众缺乏组织,沦落为弱势群体。于是,制衡权力、驾驭资本的制度改革的呼声日高,呼唤公平、正义、道德的文化重建也成为舆论中心。但是,以经济为目标、建设为中心的方针不改变,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改革都无从谈起。

  就拿做蛋糕与分蛋糕的问题来说,改革之初,温饱没有解决,強调发展第一、做大蛋糕,是正确的选择。今天我国GDP达到47万亿,财政收入超过10万亿,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差距拉大、民生问题严重、群体事件频发,分好蛋糕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还是强调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发展中的问题靠发展来解决,掩盖分配的不透明、不公平、不合理。其实,蛋糕的大小,与分蛋糕的公平、合理没有关联。

  当今世界的现代化就是把物的占有与消费作为价值目标与尺度,西方的民主制度固然对物的公平分配起了一定的作用,宗教信仰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道德的缺失,但是依然没有改变作为主流价值观的物质主义、消费主义、拜金主义,导致美国的金融危机与欧洲的债务危机,西方文明无望解绝不平等、不持续、不幸福三大问题。

  提出“幸福中国”为目标,既是为推动中国新改革,也是为人类探索新文明。

  第二,人的终极目的是追求幸福,人类社会的终极目标是使所有社会成员幸福。这是共产党的宗旨,社会主义的真谛。

  什么是“幸福中国”,不言而喻,幸福的主体是老百姓,提高民众幸福感就成为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中心、目标、总纲,这就要先了解民众的真实感受,哪里不满意、哪里不幸福,先改善社会民生,再解决政治民主,再提高道德文明,从而带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的全面改革。

  以“幸福中国”为目标,以改善政府行为为起点,进而改善社会行为、民众行为,推动建设幸福社区、幸福企业、幸福学校、幸福家庭、幸福人生。“幸福中国”是社会系统再造,意识形态重建。

  幸福可以成为人类的新信仰。所谓信仰,就是人的终极追求与心灵的敬畏。基督教信仰是上天堂而敬畏上帝。佛教信仰是进西方极乐世界而敬畏来世。儒教信仰是光宗耀祖而敬畏父母。共产党的信仰是实现共产主义而敬畏马克思。

  对不信上帝、不信来世、不信祖宗、也不信马克思的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能信什么呢?那就是追求人生幸福而敬畏生命。

  幸福信仰的立足点与出发点,是为了自己的幸福,即爱自己。而真正爱自己,真正获得幸福,就要爱他人、爱大家。幸福信仰在承认物质幸福的前提下,倡导追求情感幸福与精神幸福。幸福信仰不主张无我,不主张禁欲,不主张公而忘私,不主张无私奉献。

  第三,自提出“幸福中国”以来,在受到赞同的同时,也有不少质疑:有的人认为幸福是一个虚幻的概念,不能成为考量的目标;有的认为不解决政治体制,不拔除贪污腐败的根子,幸福中国只能是一厢情愿;也有人反对幸福成为执政理念,理由是害怕造假。

  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人文学院名誉院长):徐先生这篇论文稿,我看了一下。总的感觉,作者改革的立场,积极为民的理论激情和旗帜鲜明的价值取向,我都是非常赞成的。“幸福中国”这个口号,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好,但也不见得有什么用。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现在不缺好词,不缺好口号。我们缺那么一个凝聚人心、统一意志的东西,现在事实上形成一种精神割据和文化圈地的状态。凡是有想法,并且有一定实力的都可以在它的势力范围里立标杆、插旗子。天安门广场孔子像立那儿又搬走了,那是一次未遂的圈地行为,如果立住了,有政协委员还提出在国家大剧院再立个关公像,这样文武圣人就齐了,弘扬传统文化。几千年来我们每一个提法都有,好话从来都不缺人说,但是怎么把这个东西变成我们的实践,变成大伙生活中感受得到的情感和思维方式,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我给自己定的规则叫“少插旗、多种树”,尽量不标榜什么主义、口号,把现实中一个个问题说明白一点,提的建议切实可行一点,尽量不做一口吃天、大而无当的文章。

  徐先生讲的社会系统再造和意识形态重建,这确实是我们现在社会所需要的,但并不是因为有了这个需要,提出来的方案就都是合理有效的,还要从根基和机制,即产生它的机制和条件这方面来思考。

  幸福不是一个可以成为信仰的东西,追求什么样的幸福取决于它追求什么样的信仰,信基督教的人信仰上帝,他把得到上帝的赞许作为幸福。信马克思主义,就把进入共产主义当作理想。共产主义严格来说不是信仰,是理想、目标。信仰是你确信它能指引你、保证你获得幸福的那个根据和力量。

  所以我觉得,幸福不能成为旗帜,也不能成为信仰,它可以是我们工作、生活中追求的一个东西。讲幸福中国,对不同人有不同的意义。比如对于官员来讲,把群众的幸福列为他的目标,并且具体化、量化,这当然对老百姓有一定效果。对于群众来讲,幸福是他的权利和他的责任。幸福不幸福,是他说了算,而且他会在各种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层次上感受各种不同的幸福和不幸福,这是不好给出规定和统一的指标的。

  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一个原则的话,我觉得最应该做的是承认和尊重人民群众自己创造幸福、把握幸福的权力和责任,而不是给他规定一套幸福指标。徐先生有一句话说得对“所有的好词都会被用来干骗人的勾当”。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事,就是不要让好词成为空洞的词,而这个好词要管住体制和机制,让他不能用来骗人。我觉得这样的体制和机制,还是应该回到民主和法制。

  王占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教研室主任、教授):今天我想从两个角度谈谈我的看法。

  第一,从价值理念和话语方式来看,我认为还是讲“普遍幸福”更好些。

  以幸福为终极价值目标并不是新鲜事。从古希腊时期起,西方幸福主义的基本观点就是这样的。现代西方更是广泛认同。这在西方实际是一个常识。

  我提出“普遍幸福主义”,即以“普遍幸福”为终极价值的价值体系,这才是一个新理念。“普遍幸福”不是新词,“普遍幸福主义”才是新词。

  我曾讲过,“普遍幸福”有六个方面的内涵。其中,从地域角度来说,它不限于中国,不只是中国人的普遍幸福,而是指全人类的普遍幸福。

  幸福汕头、幸福广东、幸福中国,这些都是一定范围内的普遍幸福,我当然赞成。但这并不构成一种新理念,而是普遍幸福主义新理念的一种具体运用。

  我在2004年出书提出普遍幸福主义。我记得徐老师是2006年开始接受和支持普遍幸福主义的。后来徐老师在使之成为实践中的普遍幸福主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颇有成效,在理论上也有自己的理解和发挥。但所有这些都未超出普遍幸福主义的范畴。“幸福中国”并不构成一种独立的新理念。

  不仅如此,作为执政总理念,只讲“幸福中国”是不够的。应当有内政、外交融为一体的总理念。“幸福中国”仅限于内政。如果进入外交领域,那就应该讲“人类幸福”。而且“人类幸福”不仅是外交,更是决定人类和中国命运的文明问题。我曾撰文指出全人类都要追求适度消费的普遍幸福主义的绿色文明,这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别是对中国这样的超大型国家来说,这更是解决中美、中欧深层次战略矛盾的根本之道,也是中国赖以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幸福中国”不仅有这种局限性,而且实际还是一种官方话语,无法成为民间话语。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怎么可能张口就说我们要“幸福中国”?那口气太与老百姓的身份不符。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说的话,也可以成为媒体的话,但它不是老百姓的话。这就使“幸福中国”这个提法不便于普遍幸福主义价值观成为民众自己的价值观。这也是一个实际问题。

  相对于“幸福中国”,我还是认为“普遍幸福”和“普遍幸福主义”这种规范的提法更好些。一是我多次说过,只讲“幸福至上”不行,因为它有可能被理解为“损人利己的幸福至上”。这种误解已在创建中国新文化论坛上出现过多次,误解者并以此否定幸福论。我那时就说过,还是讲“普遍幸福”更准确,不会产生这种误解,理论阐释也更方便。二是“普遍幸福”有六个方面的丰富内涵,“幸福中国”则在字面上只涉及其中一个方面(人群范围)的部分内涵(未包括全人类),这也是很大的局限性。三是“普遍幸福”很容易成为公众的实用话语。我在中央社院上课,每次讲“普遍幸福”,课后都成为了学员中的热门话题。这就表明,“普遍幸福”这个词很有利于把“普遍幸福主义”的价值观传到公众中去,成为公共话语;因为它不是官话,是贴近人心的。

  第二,是否应以“普遍幸福至上”取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二者的关系究竟应当是怎样的?强调普遍幸福主义究竟有何现实意义?

  这里首先应该明确,邓小平并不是不讲幸福。邓小平当时的提法是“富裕幸福”。因为那时太穷了,物质上带来的幸福是第一位的。这也是所有发展中国家的特点。198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二战以后一直到198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的GDP增长和幸福指数提高成正比。只是到了1980年代以后,GDP和幸福指数的提高才不相关了,有时数据表现还有点负相关。这就是说,当财富得到满足以后,幸福指数就不跟财富增长了。

  那么,中国现在是否已经越过了这个“富裕幸福”的阶段呢?从全局上看,显然还没有。现在还有很多人处在物质上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距离西方上个世纪80年代实现普遍富裕的距离还很远。

  再就是邓小平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看是有误读。实际上,邓小平一再说,发展经济不要光看GDP涨了百分之几,那不是最重要的,要把改善人民的生活放在首位。如果不改善人民生活,发展经济就没有意义。“发展是硬道理”也是说改善人民生活是硬道理,不改善人民生活就得垮台。“三个有利于”被误读成了两个有利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被广泛地误读为GDP至上。

  那它就与普遍幸福至上相矛盾了。但若不是这样,按其本意理解,那就问题不大了。至少是在“富裕幸福”阶段是这样。邓小平曾经一再说,到21世纪初就要着力解决分配问题,以至于将来还要以共同富裕为中心。所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跟“富裕幸福”并不矛盾,只是它的内涵应该与时俱进,即在市场化改革达到一定阶段后转变为“以公共财政为中心”。

  还有就是所有发达国家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世界也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

  所以,我认为,如果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界定为GDP至上,它就应该被否定。如果按照邓小平的本意来界定,它就不应被否定。现在应该做的是恢复邓小平的本意,而不是基于误读否定之。

  至于“一切向钱看”,那就更是邓小平所反感的,也是他曾多次公开否定过的,所以也不应视为他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内涵。

  普遍幸福主义首先是终极价值层次的价值理念,尽管它也包括为实现普遍幸福所需要的一切好东西,其中也包括正确解读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以说,它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两个不同层次的东西,是更高层次和更具包容性的东西,而不是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互不兼容的东西,不是后者的替代物。

  我们现在无疑特别需要终极价值论,特别需要普遍幸福主义。否则,我们就无法摆脱物质主义的普遍贪婪,无法创造和实现适度消费的普遍幸福主义的绿色文明,无法解决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深层次战略矛盾,也无法实现我国的现代化。

  周:我想是不是围绕这样几个方面来讨论:第一,“幸福中国”这样的口号能不能提?刚才李教授认为这个口号提了也没有什么用。我们这些年确实很多口号,现在提“幸福中国”这样一个口号,合适不合适?

  第二,“幸福中国”都包含什么,用什么指标来衡量?比如每个人多少平米的房子,有多少收入,能不能享受到最好的医院治疗,除了这些以外还要有其他的东西,比如要有选举权、公民权,要有言论自由等,这些包括在幸福之内?

  第三,“幸福中国”从何处入手?这包括国家层面、社会层面、个人层面。徐先生讲,从政府改善行为做起,但是我想可能还有观念上的改变,必须要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我们以前经常说一句话,幸福其实很简单,就是“有事可做,有人可爱,有所期待”,这个人就幸福了。而不是跟别人比,谁住多大的房子,我要比他大,这样才幸福。很多西方国家,有可能一个水暖工和总理住在一起是邻居,谁也不觉得谁比谁高,这就是一个观念问题。所以“幸福中国”从何处入手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甘泉(独立学者):我跟徐先生在思路上既有一致也有分歧。我赞成 “幸福”这个口号。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有一点很重要——把社会与个人这两种“幸福”搅合在一起,很多问题说不清楚。一说幸福,人们各有各的感受,各有各的观点,没法统一,所以没法量化。我认为,应该把“个人幸福感”与“社会幸福度”分开来讲,事情就好办了。

  作为国家与社会,追求的应当是幸福度,就是“社会幸福度”。幸福度属于社会学范畴,是可以量化的,可以制定整套幸福度的量化指标。具体是哪些指标?需要相关机构研究制定,经过试行,加以修订,然后才形成正式指标。这些指标主要分两个大部分:一是生态方面的指标,如空气的清洁度、饮水的纯净度、食品的安全度等等;二是社会方面的指标,内容包括安定、有序、公平、公正之类。“社会幸福度”由国家制定,通过行政管理手段来实施与考量。

  “个人幸福感”不属于社会学范畴,而属于哲学范畴,就是人生哲学的范畴。个人的幸福感不是管理出来的,而是教化出来的,因为它是一种对人生观的认识问题。之所以人们各有各的幸福观念,就因为人生观不一致。不同的人生观,肯定有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价值观,也就有不同的幸福感。所以,“个人幸福感”跟“社会幸福度”不是一回事,是不可量化的。“个人幸福感”本身虽然不可量化,但可以参与“社会幸福度”的考量,也就是“公民所承认的幸福度”。这也是“社会幸福度”的指标之一。这样一来,问题就明确了。

  作为国家来说,应该从追求“GDP”转向追求“幸福”。不丹这个国家搞幸福指数已经几十年了,公民感到很幸福。需要明确一点:这套幸福度评价指标,与现行的社会评价体系是有本质区别的。就是说,采用幸福度评价体系,必须废除现行的社会评价体系,而不是在原有的社会评价体系上做一点“微调”。“微调”是无济于事的。不丹这个国家的幸福度在世界排名是前五名,第一名是哥斯达黎加。他们跟GDP这套评价体系毫不搭界。例如,其他国家的旅游业都是人数越多越好,但不丹却是每年限制游客人数。所以,我们要搞“幸福度”就必须彻底否定现行的社会评价体系,重新树立一套社会评价体系。

  蔡德贵:(山东大学《文史哲》原主编)头几年在深圳的一个书院认识了徐先生。我参加这次研讨会主要是好奇。我今年六十七岁,一路走来没有幸福过。1965年考进北大,第二年“文革”了,我的老师季羡林先生被斗的死去活来,在地狱里走了一圈,发现居然还有比我更不幸福的,而且越来越发现比我不幸福的人更多。

  现在徐先生提倡“幸福中国”论,我觉得这个目标非常伟大,官方正在提倡的是和谐中国、和谐世界,这两个都还没有构建起来。

  我想从反面阐述我的观点,我为什么觉得不幸福?我觉得不幸福不是我个人,现在是普遍的不幸福,贪官不幸福,清官不幸福,原因何在?我觉得三个方面有问题。

  第一,所有制如何解决?我们名义上是公有制,但是财富往往被少数人控制和掌握。财富必须合理合法的占有,你是合法的私有财产,你会幸福。贪官把公有制的财产挪到他的名下,心惊胆战、日夜不安,他肯定不幸福。

  第二,没有终极追求也不幸福。徐先生文章里面提到“宗教精神”,我觉得人类社会为什么不和谐?在三个方面出了问题,一个是天人关系,一个是人际关系,一个是身心关系,这三个关系解决好了肯定和谐,但是现在我们都没有解决好。尤其是中国人缺乏宗教信仰,没有敬畏感,那就没有一个力量能管住人类,就不可能幸福。

  第三,生存权方面的问题,涉及到计划生育。从1979年开始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现在已经长大成人,走向社会。如果一直独生子女政策下去,我们这个民族就要出问题了。人格都不健全,很多独生子女性格都有缺陷,大大小小的毛病很多。这个问题不解决,我觉得无法谈幸福。

  李伯淳(中华文化复兴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徐先生提出“幸福中国”,我觉得有它的现实价值和历史价值。我们每个人,不管是古人还是今人,最终追求的就是幸福。古人讲的人生五福的追求,长寿、富贵、安康、好德、善终,今天很多人不知道。大家都想获得幸福,从小到大上过很多课,但有没有上过人生幸福的课?没有一个人上过。这说明什么?我们真正最需要的,而我们并没有学习。在新文化建设的核心里,就是要解决人生幸福的标准,以及实现人生幸福的途径。

  “幸福中国”是从国家层面,应该制定一些什么政策,民主也好、法制也好、廉洁也好等等,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今天提出“幸福中国”,非常应该,还应该提幸福世界。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基本的普世追求,在座各位都希望健康、长寿、和睦,这就是我们所讲的人生五福。基督教讲能够上天堂,但基督教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很多变化,特别是哥白尼的“日心说”提出之后,基督教受到巨大冲击,提出很多改革。我们的佛教、道教、儒学也产生巨大变化,比如说佛教,过去追求的是到西方极乐世界,到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佛教哲人明确提出“中国的佛教是要在人间成佛”。人成则佛成,五戒十善,四维八德 。

  中国在教育方面,吸收了西方的一些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现在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又如何呢?我非常心疼我们的孩子,有的学生做调查,1/4的学生曾经想自杀,6%准备自杀,每年有38万中国人自杀,200多万自杀未遂。这是自杀的,还有好多犯罪的。我们的教育到底教了什么?为什么会把孩子教成这样?我们希望孩子成才,不但没有成才,连生命都保不住。由于我的特殊经历,从小患病学中医,面对很多病人,从长寿、健康开始,一直研究到人生幸福。

  我们从小学到大学,男的、女的学的都一样,但是在家庭里面男的、女的所承担的角色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到结婚年龄,生理上有需求了,但是我们做好准备没有?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家庭,如何处理夫妻关系,婆媳关系,我们知道吗?不知道。所以,我们最需要学习的是人生幸福这门课,我们到今天没有学。

  手机、电脑都有一个使用说明,到一个城市有一张地图,知道哪里到哪里。因为不知道人的使用说明,各个器官怎么用,带来健康的很多问题;不知道人生幸福的地图,我们走了很多弯路,带来人生的不幸。我们有很多哲人,比如耶稣、孔子,他们的探索毕竟是两千多年前,对我们今天有没有适用价值?有它合理的部分,但是并不完全合理。徐景安教授在北京组织新文化论坛,我参加了。我们俩可以说是不谋而合,前几年我组织创新文化论坛,开了一百次,东西方文化的碰撞要建立一个新文化。有了新文化,才能引领中国的正确发展。

  黎鸣(人文学者):“幸福”说白了,就是人的价值。无论谁活一辈子都希望自己幸福,绝对没有任何人说我希望不幸福。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一个人活一辈子,他感觉到满足。人类自古以来,就在追求幸福。幸福是有学问的,这种学问在目前的世界上已经列出了一大系列。什么是人类的幸福学?人类的幸福学就是人类的价值观学。继承过去人类真正有价值的智慧的传统是我们现在活着的人的责任,在继承的同时也应该增加自己的新的创造。

  真正为全人类提供幸福学,也即价值观学的人是谁呢?我认为,第一是希伯来人的先知,或者称他们为神学家,第二是古希腊的哲学家。神学就是最初人类的幸福学,哲学也同样是人类的幸福学。中国也有,中国人一谈到这个就叫中国的国学、儒学,我是否定的。因为它跟人类的幸福没有关系。中国的国学、儒学,虽然也谈到人类的价值和价值观,但是它们与中国人,尤其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的幸福没有关系,它只关心极少数人、极少数的统治者们的永远占据权力的“幸福”。

  中国真正为人类提供了伟大的价值观学的,只有一个老子,他的《道德经》就是整个中华民族最伟大的幸福学、价值观学。《道德经》是在古代中国能够经得起全面推敲的惟一的一部书,而《四书五经》《论语》,它们内在矛盾混乱,没有逻辑,让你永远找不出人类真正生存的价值是什么。《道德经》五千言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是一个具有逻辑贯穿在其中的系统。它为整个人类提出了生活价值的目标。

  老子从道开始,最后走向了德,谁有所德,谁就幸福,谁无所德,谁就不幸福。德(得)什么?老子说德(得)生,德(得)为,德(得)长,如果一个人一辈子他能够得到生,得到为,得到长,他就是幸福的人。而且老子还更提出了“玄德”的概念: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即是说,人人得生,但必不私有;人人得为,但必不私恃;人人得长,但必不私宰。老子为中国人所提供的这种幸福观、价值观是高尚、实在、深远的,而且老子的路也是现实的路,“我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伪天下先”,不敢说假话,不敢做假事,不敢搞欺骗。从“道”开始,“道”就是道理,就是真理,从真理开始,用“宝”这样的工具去达到“德”这么伟大的幸福的目标。

  王国乡(中国外经贸大学教授):我支持徐先生提出的“幸福中国”这个口号。所谓幸福,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就是充分满足每个人的物质与文化需要。把幸福或满足个人需要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目标,具有通俗易懂、寓意广泛的特点,容易得到广大群众和各级党政官员的理解和支持。在追求个人幸福这一大前提下,可以进一步讨论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个人自主权利、自由、平等、民主、正义等等问题,而不会引起政治上的敏感或异议。

  徐先生在“幸福中国”这个口号里面,同时强调一个道德原则,那就是“爱”。他主张“爱自己,爱他人,爱大家”。那么“爱”是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在中国伦理学界乃至世界伦理学界,还没有达成共识。每个人都在讲道德、讲爱,但是,每个人所说的道德或爱却完全不同。最典型的例子是怎样看待雷锋精神问题。雷锋精神是不是爱呢?我想是爱、是道德。撇开雷锋事迹的政治背景和有些虚假成分不说,单就雷锋帮助老弱病残、捐款捐物的行为本身来说,当然是一种爱人的道德精神。但是在宣传部门提出学雷锋之后,网上一片哗然,这边要树雷锋,那边却人要“倒”雷锋。既然雷锋精神的实质是爱,是道德,那么,为什么却有很多人反对学雷锋呢?这是一个需要深入思考的道德困惑问题。

  去年2月,我出版了一本书《自主权力的道德界限》。这本书的中心内容是讨论“什么是市场经济道德”问题。其中的一些论点可以解释上述因学习雷锋而引起的道德困惑问题。

  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说明:

  其一,我把市场经济道德定义为经济人为了过美好生活而自觉选择的与他人和睦相处的生活方式。其中所谓“美好生活”就是指“幸福”生活而言。所谓“与他人和谐相处”就是“爱人”的意思。个人追求幸福是为自己的,这就是“爱自己”。由于个人不能离开社会而生活,而必须参与社会分工生产,进行互利交换,所以就要与他人和睦相处,这就要“爱他人”“爱大家”。总之,我认为,人们选择市场经济的道德生活是为了自己的幸福,即为己修德。据此可以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倡学雷锋的无私利人、无私奉献精神,而掩盖雷锋作好人好事对雷锋本人提高社会荣誉和地位的“好处”,是不符合人之常情的,也是与市场经济道德的“为己性”相矛盾的。这是很多人对“学雷锋”表示不赞成,甚至反感或嘲讽的原因之一。

  其二,市场经济道德的本质是“自利不损人”,而不是无私利人。

  无私利人是计划经济的道德原则。在计划经济中,国家为了消灭市场经济制度,把个人的财产和个人的劳动力全部收归国家所有,剥夺个人对生产资料和自己劳动力的支配权利,所以才提倡“无私利人”的道德原则。这就是说“无私利人”的道德是与公有制计划经济相适应的伦理原则。

  在中国市场化改革中,国家通过扩大个人和企业的自主权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由交换的市场经济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过幸福生活而自主选择的权利。正因为每个人都有“自主权利”,所以个人自主权利的道德界限就是不能损害他人的自主权利。这就是我在《界限》一书中阐明的“自利不损人”的道德原则的基本含义。

  据此可以指出,当下有些国人抵制“学习雷锋好榜样”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大家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已经形成“自利不损人”的道德意识。每个人都认识到,只要不损害他人的自主权利,个人追求自己的幸福或最大利益,是正当的、合理的,因而是道德的。而提倡雷锋精神的实质,却是在宣扬计划经济的无私利人道德观,因而是同市场经济的道德原则根本对立的。

  其三,鉴于当代中国人的道德困惑产生的原因之一是混淆了“爱人”与“利人”的道德界限,我在《界限》一书中将市场经济道德区分为人格道德与经济道德。

  人格道德是人们在非经济关系中履行的“为己爱人”道德,表现为个人修养的人格美德(如仁义礼智信等),其本质就是爱人。爱人不是“利人”,而是尊重人或不损人,或在别人处于艰难困苦中时给予救助。这种人格道德是个人取得做人资格的道德。个人修养美德的动机是为了受到他人的尊重或接纳,以达到融入社会、分享社会利益(过幸福生活)的目的。所以人格道德的本质是“为己爱人”的道德。

  经济道德是个人在市场经济交易中履行的“为己互利”道德,它是人格道德在经济交易中的实现方式。在市场上大家都追求自己的利益,经过讨价还价或协商谈判形成市场价格,并按双方同意的价格达成交易。所以在市场经济中,只要一个人不是通过抢掠或欺行霸市、坑蒙拐骗去占有他人的财物,而是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互利交换,就是在履行市场经济道德。

  据此可以指出,徐先生所说的“爱他人,爱大家”的道德,是指人格道德而言。由于幸福的含义是满足自己的物质与文化的需要,因此追求幸福是“爱自己”的同义语。这就是说,“爱自己”是人格道德与经济道德的共同目的,“爱他人”与“爱大家”则是实现人格道德的手段,而不是实现经济道德的手段。如果把“爱他人”理解为“利人”,那就意味着个人的道德目的是满足自己需要,而道德手段是满足他人需要,这是自相矛盾的。所以,经济道德的手段是互利,而不是单纯的利人。单纯的“利人”只有在助残、救灾的情况下,才有道德意义。在平等人之间提倡“利人”的道德(不是互利),既违背个人幸福的目的,又会导致他人的损人利己,所以是不道德的。

  如果大家同意我的上述分析,那么,就可以说明,一些人之所以对学雷锋反感态度,是因为混淆了人格道德与经济道德的界限,误以为雷锋精神就是“损己利人”,这是与大家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自利不损人”的道德意识相冲突的。如果我们把雷锋精神只理解为人格道德,理解为“为己爱人”的道德,那么,雷锋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荣誉或地位而坚持做好人好事、坚持“为己爱人”的道德,则是无可非议的,也是大家应当学习的榜样。

  我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够为徐先生提倡的“幸福中国”伦理体系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胡星斗(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我赞成幸福中国这样一个提法,同时我认为幸福中国,首先必须是宪政中国,幸福中国的核心就是宪政中国,幸福中国的基础就是要建立宪政经济。宪政关系到人们最基本的幸福,如果不能够有效的保护人权、产权,保护人们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那不可能建立一个幸福中国。

  首先我们要有一套稳定的宪法和规则,来保障产权,保障人权,保障纳税人的权利,保障人们的金融权利,就像吴英案所显示的那样,民众的金融权利还很缺乏。还有,怎么保障土地的权利,现在征地、拆迁,侵犯人民权利的事情非常多。还要保障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自由迁徙同时要与国民福利挂钩。

  大家知道,宪政就是要保障公民的权利,保障公民的权利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经济、社会效率。我们国家目前存在的某些情况,比如行政成本高昂,三公消费太多,维稳经费太多,就是因为缺少宪政,交易费用或者说制度成本太高,这样就导致民生投入太少。民生困难归根到底是由于公民权利的匮乏所导致的。由于民生投入太少,比如说中国教育、医疗、养老三项支出占财政支出20%不到,而发达国家一般都在60%以上,这当然就会大大降低我们的幸福感。

  所以我说必须要有一套公共的程序来制定宪法,要有制宪的过程,然后行宪,最后是督宪,监督宪法的落实。只有建立起一套宪法规则,同时落实这样一套宪法规则,经济持续增长也才会有保障。宪法制度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键。同时只有权力分立,防范政府的违法,才能保障人民的幸福。大家知道权力分立是一切先进文明的核心,如果没有权力的分立,比如说监督不独立,反贪部门不独立,监察部门不独立,司法部门不独立,那就没有公正,没有公正那谈何幸福?

  一方面要制定一个好的宪法,另一方面要落实宪法,实行宪政,当然这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权力与权利的冲突,也就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这个冲突的焦点就是税制。如果财政不能够有效地改革,纳税人的权利不能得到保障,不能建立阳光财政,财政不能统一,大量收取税又大量收取费,老百姓谈何幸福?中国的财政分散到各个部门,因此才有“跑部钱进”等等,如果财政不能统一,不是一本帐,每个单位、每个政府不是一本帐,不严格预算,征税权不在国会,不在人大,而是国务院或者一些政府部门都可以拥有征税的权力甚至是各种收费权力,乱收费,那老百姓怎么幸福?在宪政国家,只允许交税而不允许缴费,但是在中国每年有好几万亿的收费,这都是一种非宪政国家的表现。

  我的观点是幸福中国的基础就是要建立宪政的经济。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过去我们提倡保障国家的利益,就像大家所谈到的学雷锋,现在应当转变为保护社会的利益,这或许就叫社会主义。如果不保障社会的普遍的公民的利益,那怎么叫做社会主义呢?我们应当从保护强者转变为保护弱者,特别是经济上的弱者,这样才能够凸显社会公正的原则。因此我们应当实行所有权的社会化,所谓所有权的社会化指的是要限制国家的所有权,限制目前中国的国家所有。只有限制国家的权利,限制国家的所有权,才有人民的幸福。中国的问题是国家所有权太大,国家占有70%-80%的财富。

  另外所谓的宪政经济我简单概括一下大致有四个特点:一是经济权利要均衡,公权力与私权力两者要均衡。二是不以暴力的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经济问题而应当以市场交易方式、协商方式、双赢方式、谈判博弈的方式来解决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三是要尊重市场经济的原则,特别是要更多地遵循现代市场经济的原则,通过税收、金融体制的改善,通过人民更多地拥有所有权等等来实现均衡的分配。四是通过宪政的方式来实现社会的效率与公平两者的提高。因为只有宪政才能够保障公平。

  张森根(中国社科院拉丁美洲研究所研究员):刚才会上有的同志说,你这个口号挺好,但是不解决问题,那么我说,现在的口号有几个能解决问题?没有哪个口号就能立马解决问题!所以对徐先生提出的“幸福中国”与王占阳教授的“普遍幸福主义”,我认为要有耐心,要有等待,不必匆忙下断语,让历史和时间来下判断。我认为他们两位是很有智慧、聪明的中国知识分子。在2010年6月召开的创建中国新文化讨论会上,我说过,如果高扬了普遍幸福主义,那么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也就不难了。这四大理念,可以说,是四位一体的,它们之间是个一了百了的问题。有其一,必有其三。症结在于这四大理念如何实现、中国社会向何处变、新的转折如何坐实的问题。

  徐先生早就提出要重建意识形态的问题,我认为你提到点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被人公认的答案。徐先生用“幸福中国”这一理念作为突破口来化解当前的难题,是值得肯定的。

  我希望徐先生把意识形态问题的研究进行到底,一步一步地去化解意识形态领域中存在的种种难题。

  我很支持徐的理念,希望从“幸福汕头”到“幸福广东”,慢慢地扩大,久而久之,深入人心。中国的现代化是很长久的事情,所以大家急也急不来。意识形态也要走渐进的变革之路。

  徐先生提到要放弃发展主义,这是十分对的。我是搞拉丁美洲研究的,深有体会。拉美国家从1950年代就开始大搞发展主义,对发展的成果,当时也人有主张用“滴漏效应”、先把“蛋糕做大”等理念来应对,但实际的结果是贫富差距拉大,收入分配出现了大问题。发展主义干了整整三十年之后发觉两极分化问题的严重性,最终出现了1980年代“失去的10年”。它们从1990年代起彻底摆脱了发展主义,摸索新的发展模式,增长与分配的关系才有所调整。拉美地区的基尼系数由1960年代的0.53降至1990年代的0.49;2002年以来,拉美十八国中有十四个国家收入差距缩小,巴西是全球基尼系数最髙的少数国家之一,也从1990年代的0.627下降至2008/2009年的0.53。而我国现在的基尼系数据说巳达到0.5上下,从过去的0.4以下,一路攀升,走上了拉美的老路,形势相当严峻。拉美国家正面临如何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而有人认为这是个“伪命题”。怎么能这样说?你可以说“转型陷阱”“制度陷阱”,但怎么能说“中等收入陷阱”是伪命题呢!中国当下也屬于此类情况。邓小平生前说过,要用真功夫来解决“发展以后的问题”。但十多年多年来,实际结果是相反。2010年6月,我结合拉美的经验教训,曾提到过“四轮驱动”的现代化问题,现在看仍然是这样的一个问题。学界公认,拉丁美洲国家是后发国家现代化的“实验室”,我希望我国认真从它们身上汲取经验教训

  我认为当前要提倡思想解放的新风气。这些年来虽然累积了一大堆难题,然而可喜的是,在精神、思想领域或论坛里正在和已经出现了一股新鲜的启蒙思潮,许多人再次以科学和民主为武器,对许多重大问题进行重塑、探索。徐先生以及今天到会的许多人就是这样的探索者。违背常识、常情、常理的事,绝不能再干下去了!中国百姓心灵上的起飞要跟得上时代的脈络。若不如此,再完美的改革理念也难以落实,不仅“四轮驱动”的现代化将付之流水,社会危机丛生,而且连中国的国际形象和大国地位也将岌岌可危。

  徐:我要补充与强调的是“幸福中国”在启动、推进改革上还具有方法论上的意义。中国存在的问题很多,涉及经济、社会、政治、文化、道德、生态等等,不少人说,这个、那个问题不解决,谈何幸福?这样提出问题可以成百上千,确实影响中国人的幸福感的问题很多,关键是怎么一个个解决呢?以“幸福中国”为目标,就可以围绕老百姓的幸福,分轻重缓急一个个来探讨解决,从老百姓最不满的改起、从最容易改的改起、从形成基本共识的改起。按照这三个原则,就从改善民生入手,这就涉及收入分配、公共服务等一系列问题,中心是要建立公共财政制度,建立透明、监督的机制,控制行政开支、向民生倾斜。深入下去,保障民生问题的根本是畅通民意、维护权益、政治民主。我们应该围绕财政分配制度的改革展开。再深入下去,涉及农民的土地、工人的权益、政府的职能、人大的地位、司法的独立、媒体的监督,最后是党的执政方式等。提高民众幸福感,最终还取决于道德文明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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