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委 托 单 位: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编 制 单 位: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O 一一年十二月
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3
1.1 任务由来....................................................3 1.2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4 1.3 评价标准....................................................4
1.3.1 环境质量标准......................................................................................................4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5
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5
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5 1.4.2 评价因子筛选......................................................................................................8
1.5 评价等级....................................................8
1.5.1 地表水环境..........................................................................................................8 1.5.2 地下水环境..........................................................................................................8 1.5.3 大气环境..............................................................................................................8 1.5.4 声环境..................................................................................................................9 1.5.5 生态影响..............................................................................................................9
1.6 评价范围....................................................9 1.7 评价时段...................................................10 1.8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10 1.9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2
第二章 工程概况.........................................13
2.1 项目基本情况...............................................13 2.2 项目建设内容...............................................13 2.3 项目用地及四至情况.........................................15
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6
3.1 地表水环境.................................................16 3.2 地下水环境.................................................16 3.3 环境空气...................................................16 3.4 声环境.....................................................16 3.5 生态环境...................................................17
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8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18
4.1.1 地表水环境........................................................................................................18 4.1.2 环境空气............................................................................................................18 4.1.3 声环境................................................................................................................18 4.1.4 固体废物............................................................................................................19 4.1.5 水土流失............................................................................................................19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19
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4.2.1 地表水环境........................................................................................................19 4.2.2 地下水环境........................................................................................................20 4.2.3 环境空气............................................................................................................20 4.2.4 声环境................................................................................................................20 4.2.5 固体废物............................................................................................................21
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 22 第六章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 23 第七章 公众参与.........................................24 第八章 综合结论.........................................25
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一章 总论
1.1 任务由来
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项目搭建技术研发、项目孵化、成果转化和高层次综合服务的公共技术和创新能力平台,为国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服务。2010年9月1日,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建议书获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深发改[2010]1556号),之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议书进行了部分修改,并于2011年5月获得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深发改[2011]712号)。
本项目为深圳市二〇一一年度重大项目,投资估算为71856.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占用地块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数字技术园——T205-0038号地块的一部分,地块总占地面积为51407.5m 2,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2292.8m 2。T205-0038号地块已于1998年3月获得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块内已建成办公楼4栋,其余地块目前为停车场、临时员工餐厅、空地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10536.75m 2,建设实验室大楼两栋。同时,由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临时员工餐厅的拆除,需要配套建设拆迁安置用房——临时员工餐厅一栋,位于本项目用地南侧的地块内,已经建成,建筑面积1424.56m 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包含此部分建筑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的委托,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院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范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完成了《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送审查。
1.2 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表1.2-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环境功能区名称 是否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是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 环境空气功能区 环境噪声功能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保护区 文物保护单位 市政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
评价区域所属类别
否 否
一般景观用水,V 类 地质灾害易发区,III 类
二类 2类 否 否 否 否
生活污水可以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山污
水处理厂
1.3 评价标准
1.3.1 环境质量标准 1.3.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关于颁布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深府[1996]352号),该项目临近的地表水体为大沙河,属于一般景观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 类标准。 1.3.1.2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广东省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的浅层地下水功能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1.3.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8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环发[2000]1号)的二级标准。
1.3.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9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2类噪声标准适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1.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3.2.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选址位于南山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运营期生活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1.3.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本项目商业区的餐饮业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1.3.2.3 噪声控制标准
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1.3.2.4 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餐厨垃圾——《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 1.3.2.5 水土流失
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1.4.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识别结果见表1.4-1和表1.4-2。
表1.4-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工程阶段
工程作用因素 基础开挖 汽车运输 施工机械运转
施工期
施工机械维修 建筑剩余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污水排放
运营期
废气排放 设备运转产生噪声 固体废物排放 项目总体影响
工程引起的环境影响及影响程度
土 壤 空气 陆生
景观文物声环境
环境 生态侵蚀污染
环境
卫生
人群健康× × × × ×
水文× × × × × × × × × × × ×
水质
就业机会济发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Δ
× ×
Δ
× × ×
× × × ×
⊕○⊕○⊕○
×
⊕○
Δ
× × × × × × × × × × × ×
Δ
× × ×
× × × × × × × × × × × ×
Δ
Δ
× ×
Δ Δ
× × × ×
⊕Δ
× ×
× × × × × ×
× × × × × × ×
× × × ×
⊕Δ⊕Δ
× × × ×
⊕Δ⊕Δ⊕Δ⊕Δ⊕Δ
×
⊕Δ⊕Δ
× × ×
⊕Δ⊕Δ⊕Δ⊕Δ
×
Δ × ×
Δ ×
⊕Δ
★
⊕Δ
⊕Δ
Δ
⊕○⊕○
Δ
⊕Δ⊕Δ
图例: ×——无影响;负面影响——Δ轻微影响、○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可能;★——正面影响
6 6
表1.4-2 地下水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水环境指标及环境水
文地质问题
建设行为
基础开挖 建筑垃圾 施工机械维修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运行阶段
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
地下水水质与水文
常规指标污染 × × ⊕Δ ⊕Δ ⊕Δ ⊕Δ ⊕Δ
重金属污染 × × × × × × ×
有机污染 × × × × × × ×
放射性污染 × × × × × × ×
热污染 × × × × × × ×
冷污染 × × × × × × ×
区域水位下降 × × × × × × ×
水资源衰竭 × × × × × × ×
泉流量衰减 × × × × × × ×
地下水水位
土壤土壤
地面
次生次生
沉降
盐渍荒漠
塌陷
化 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土壤
次生沼泽化 × × × × × × ×
咸水入侵 × × × × × × ×
海水倒灌 × × × × × × ×
建设阶段
图例: ×无影响、 Δ轻微影响、○较大影响、●有重大影响、⊕可能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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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识别结果,并结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本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和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见表1.4-3。
表1.4-3 评价因子一览表
环境类别 地表水环境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因子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水温、pH 、悬浮物、溶解氧、化学
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活性磷酸盐、pH 、COD Cr 、BOD 5、NH 3-N 、SS 、动
植物油 非离子氨、无机氮、汞、铜、铅、
镉、石油类、大肠菌群
Ca 、Mg 、Cl 、SO 4、HCO 3、
---
OH -、CO 32-、pH
地下水环境
大气环境2、NO 2、CO 、PM 102、NOx 、烟尘、CO 、油烟
声环境LeqdB(A)
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情况
1.5 评价等级
1.5.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餐饮废水,污水排放量为243.6m 3/d(<1000m 3/d)、水质简单,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因此,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低于三级,本评价只对水环境影响进行简单分析。 1.5.2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中、含水层易污染特性为中,地下水不敏感、污水排放强度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因此,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5.3 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排放的废气主要为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厨房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根据本项目的废气排放特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5.4 声环境
本项目以办公功能为主,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备用发电机、水泵、冷却塔、制冷机组和风机等机电设备以及机动车。因此,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1.5.5 生态影响
本项目影响范围
1.6 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等级的划分,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如下: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范围为项目附近大沙河,影响评价分析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的的可行性。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评价等级确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上游和下游各1km 的区域。
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评价等级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为:以项目用地为中心边长5km 的方形区域内。
4)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噪声声源、周边环境特点、评价等级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红线外200m 范围内。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评价等级及类似项目的经验,确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工程施工场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扩大。
1.7 评价时段
施工期和运营期。
1.8 环境敏感点及环境保护目标 表1.8-1环境敏感点以及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名称
高新公寓
金证股份
惠恒集团
北大青鸟
大气、
声环
境 德维森 软件园 数字科技园办
公楼
数字科技园办
公楼
数字科技园办
公楼
大沙河
项目所在地地
下水 方位 距离(m )性质 功能区划以及保护目标 东侧居民楼西侧办公楼西侧办公楼西侧办公楼西侧办公楼西南侧150 办公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标准 2类噪声标准适用区 东侧办公楼西南侧东南侧20 30 办公楼办公楼地表水 地下水
东侧V 类 Ⅲ类 不影响水质 不影响水质
敏感点分布图见图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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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1 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11 11
1.9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可参考图1.9-1。
图1.9-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第二章 工程概况
2.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项目
建设单位: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建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数字技术园(T205-0038号地块)内,紧邻高新南七道。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1-1。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实验大楼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以及拆迁安置用房(临时员工餐厅)
项目投资:71856.3万元
2.2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数字技术园(T205-0038号地块,总用地面积51407.50 m2)内,紧邻高新南七道,用地面积12292.80m 2,总建筑面积110536.75m 2,其中规定建筑面积80666m 2,核增建筑面积2611.73m 2,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7259.02m 2。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实验大楼(实验大楼A 座和B 座)及连接裙楼。
同时,由于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现有临时员工餐厅的拆除,需要配套建设拆迁安置用房即临时员工餐厅一栋,位于本项目用地南侧的地块,目前已经建成,见图2.2-1。建筑面积1424.56m 2(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包含此部分建筑面积),地上一层,设置就餐座位560个,建筑高度4.95m 。该餐厅为T205-0038号地块内现有办公楼的办公人员供餐,仅为临时使用,日后会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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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1 项目用地位置
14
2.3 项目用地及四至情况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高新区数字技术园(T205-0038号地块)内,南侧紧邻高新南七道。项目用地周边建筑主要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办公楼,没有明显的大气和噪声污染源。
T205-0038号地块内东北侧建有两栋办公楼,东南侧和西南侧各建有一栋办公楼,南侧中部为预留用地,预留用地东侧建有拆迁安置用房——临时员工餐厅一栋,预留用地北侧为本项目用地,本项目用地呈长方形,用地内北侧现状为停车场,用地内南侧现状为空地。见图1.8-1。
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3.1 地表水环境
根据《深圳市2010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2010年大沙河3个断面的粪大肠菌群测值超标率均为100%。全河段年均值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粪大肠菌群,监测值出现超标的项目包括溶解氧、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氟化物,整体水质劣于V 类,处于重度污染水平。
3.2 地下水环境
本次评价引用《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2011年5月)中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对项目所在区地下水水质进行评价。由评价结果可知:两个监测点位的地下水盐分含量较高,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3.3 环境空气
根据《深圳市2010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2010年距离项目用地最近的荔香大气常规监测点环境空气中SO 2、NO 2、PM 10日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通知单(环发[2001]1号)中的二级标准
3.4 声环境
由10月8日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地块南侧夜间、西侧昼夜、北侧夜间噪声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其余监测值超标;由10月9日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地块南侧和西侧昼夜、北侧夜间噪声值可以满足2类标准的要求,其余监测值超标。高新公寓监测点10月8日昼夜监测结果均超标,10月9日昼夜监测结果均达标。项目用地四周噪声值超标主要是受施工噪声的影响,高新公寓噪声值超标主要是受交通噪声的影响。
3.5 生态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块为已建成区,植被以少量灌木和草皮为主,均为人工绿化树种,无珍稀濒危动植物生存,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质量一般。
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4.1.1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的水污染源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场地废水。本项目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周边市政排水管网排入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场地废水经过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施工期污废水经以上途径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
4.1.2 环境空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
本项目用地周边目前200m 范围内敏感点主要为项目用地四周的办公楼(最近距离约为10m )以及东侧约150m 的高新公寓。如不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将对上述环境敏感点造成不良影响。为避免施工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围挡和洒水抑尘等措施,例如采取洒水措施后可降低排放源强70%~80%,扬尘影响可得到相当程度的减轻。同时,应确保项目施工区的泥土不污染路面,减轻路面扬尘污染。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量不大,且表现为间歇特征,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1.3 声环境
以《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衡量,土石方阶段在距离施工现场100m 左右达到60 dB(A);基础阶段在距离施工现场200m 左右可达到60dB(A);结构阶段在距离施工现场150m 左右可达到60dB(A);装修阶段在距离施工现场50m 左右可达到60 dB(A)。本项目用地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主要为项目用地四周的办公楼(最近距离约为15m )以及东侧约150m 的高新公寓。施工噪声容易对这些敏感点造成影响。在施工期间,应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建设单位在施工场界应设置屏蔽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避免使用锤击桩机和蒸汽桩机,同时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禁止在夜间施工,并采取其他的消声、隔声措施尽可能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带来的影响。
从整体上看,建设期的运输车辆的数量将不会很大,在运行的时段内由此产
生的交通噪声的增量有限,对周围的声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考虑到本项目的车
辆是大型车辆,单车的声强较大,因此,对车辆加强管理减轻源强显然是必要的。
4.1.4 固体废物
工程弃土外运至管理部门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置;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
收集并统一运送到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纳场处置,另外,装修垃圾中少量废油漆、
废涂料及其包装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收集处理;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施工期固体废物经以上途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
二次污染。
4.1.5 水土流失
预测时段内,若不采取任何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防治,项目区将会
产生水土流失总量约为180t 。水土流失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对建筑设施的危害、
对排水系统的危害、对水环境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使项目建设
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使项目区内水土流失量比未采取水土保持措
施时的水土流失量减少95%以上。
4.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4.2.1 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污废水产生总量为243.6m 3/d,主要包括办公人员的生活污水
,餐饮废水(43.2 m3/d),商业废水(36.9m 3/d),车库冲洗废水(29.4 (86.4m 3/d)
m 3/d)和少量冷却塔排水(5 m3/d)等。办公人员的生活污水约51.2 m3/d经化粪
池处理后排入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作绿化和道路浇洒、车库冲洗用水等,其
余35.2 m3/d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塔
排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污水排放总量192.4m 3/d,
通过高新南七道→白石路→滨海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前海泵站,进而排入南
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周边地表水,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水质造成不良影
响。
4.2.2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可能影响地下水的部位是化粪池、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和危险废物暂
存场所等。一般情况下,化粪池做好防渗,防渗层不会出现裂缝,污水管网加强
维护,也不会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生活垃圾、餐饮
垃圾和危险废物等由垃圾箱(桶)收集,定期清运,不直接与土壤接触,一般不
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4.2.3 环境空气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厨房油烟、地下停
车场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站臭气。
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应使用含硫率低于0.2%的轻质柴油,并加入助燃催
化剂,以促进燃油的燃烧。燃油尾气经净化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将发电机燃油尾
气引至高空朝向无敏感点的开阔侧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拆迁安置用房的餐厅和入驻的餐饮业应严格遵守《深圳经济
特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109号)、《关于进一步
加强饮食娱乐业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知》(深环〔2008〕153号)和《饮食业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引进餐饮项目必须委托有
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应预留专用烟道,餐饮
企业厨房油烟经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朝向无敏感点的开阔侧排放,对周边环境空
气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停车场机动车尾气主要有NO 2、CO 、烟尘等污染物。一般情况下,
地下车库产生的机动车尾气量比较小,车库设计有完善的排风设施,废气经通风
设备抽至排风井引出地面排放,废气在地下车库内一般不会积累,不至于危及人
体健康。本项目对地下车库的建设应严格按照《汽车车库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进
行建设,地下车库排风口应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向,并避免高层下洗风和高楼风
涡流区的影响,排风口不应朝向临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另外利用绿化带进
行一定的净化和阻隔,对周边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2.4 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影响主要是项目内部噪声源如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
冷却塔、制冷机组、机动车等。项目运营期间,应加强对进出车库的车辆的管理,
合理规划交通、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发电机房设置在地下室设备房内,应按
有关要求对发电机房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本项目冷却塔设置在裙楼屋
顶,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经采取隔声措施并通过距离衰减后不会对周边声环境
的影响;其他设备如水泵、风机、制冷机组等放置于地下室设备房内,采取减振
措施以及利用建筑物的阻挡消声后,不会对周边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2.5 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办公人员的生活垃圾、餐饮垃圾以及
少量的废电脑配件等。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餐饮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应符合深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并接受城
管部门的监督管理;餐饮业厨房产生的的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产生潲
水油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定期进行回收,不得外排。废电脑配件属于危险废物,
单独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临时贮存,交由有资
质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经以上途径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第五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71856.3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55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
0.77%,投资比例合理可行。
表5.1-1 环保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时段 类别
施工废水
生活污水
扬尘
施工
期 施工噪声 主要环保措施 投资(万元)沉淀池和隔油池化粪池施工场地四周围墙,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吸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
工程弃土运至管理部门指定余泥渣土受纳场处理,建筑垃圾和
装修垃圾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受纳场处理,生活垃圾交
由环卫部门处理。 围挡、遮盖和洒水等抑尘措施50 固体废物
水土保持
生活污水
中水回用
餐饮废水
车库冲洗废
水
运营
期 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
厨房油烟
机动车尾气
设备噪声
固体废物
绿化 20 平整、压实、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和护坡等水土保持措施化粪池中水处理系统隔油池隔油沉淀措施废气净化处理装置和专用烟道油烟净化装置和专用烟道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吸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地下车库通风排烟系统垃圾收集容器等绿化率环保投资总计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
第六章 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深圳市产业政策。项目符合《深圳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目标和要求。本项目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选址符合《深圳市南山区07-05&06&07号片区[高新技术区南地区]法定图则》的要求。本项目区内部污染源布局基本合理。
第七章 公众参与
本项目采取网络、现场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发放单位调查问卷6份,回收6份,2个单位表示赞成,3个单位表示无所谓,1个单位表示反对,对持反对意见的单位进行了回访,向其介绍了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其提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作出了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回访后该公司没有进一步提出相关意见。发放个人调查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72份, 50%的公众对项目持赞成态度,47.2%的公众表示无所谓,2.8%的公众表示反对。建设单位认真阅读和分析了公众意见调查表及统计结果,充分了解了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及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对公众提出的相关意见做出了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建设单位表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将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认真地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把本项目的各项环境污染和风险降到最低程度,严格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章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为2011年度深圳市重大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深圳市产业政策。本项目选址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不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